第四十二章 见不惯倒霉

不可否认,她内心有些期待。

在醴城待了几个月,她是真的有些无聊了。能够出去走走,自然是好的。

不用时时刻刻被那么多人盯着,多么自在。

“我原本只想带你,连暗卫都不带。只是考虑到还有公事,不带人不方便。”墨子圭其实是很想和夕婧酥独处的。

夕婧酥微微歪头:“那孟恪呢?”

墨子圭沉思了一会儿:“大概是因为……他是跑腿专业户罢。”

跑腿专业户孟恪此时打了一个喷嚏。

奇怪,谁在念叨他?孟恪摇了摇头,继续追前面那个抢了姑娘荷包的小毛贼。

一边追一边绝望,他这个大理寺少卿要不要每次都这么见义勇为。他是自带事故体质吗?!

身怀武功的孟恪自然不是一个普通小毛贼可以比的,没过一会儿,孟恪就把小毛贼抓住,着人扭送官府。

孟恪抛了抛荷包,走到气喘吁吁追上来的少女面前:“钱姑娘,又见面了。”

他笑了笑:“每次见你,你不是被劫匪劫走就是被小贼抢钱,钱姑娘这倒霉体质真是快赶上我了。”

虽然他自己没遇到什么倒霉事,可每次他都会见证别人的倒霉事啊。身为正义感爆棚的大理寺少卿,孟恪少不得每次都要掺一脚。

钱娇想说什么,孟恪把荷包潇洒地塞进她手里:“不用谢。身为大理寺少卿,为百姓服务是应该的。”

钱娇默默道:“我是看那孩子可怜,主动给他钱的……”

孟恪:

他不可置信:“那他见我跑什么?!”

钱娇:“这钱是给他重病的母亲买药的,当然走得急。你一来不由分说追人家,人还以为是抢钱的,他能不跑么?”

孟恪:

好尴尬,他还是赶紧去官府把那孩子捞出来吧。

赵佳音把马骑到他身前:“我不是那些娇弱的大家闺秀,不需要躲在男人身后寻求保护。我从小就想嫁给一名英雄,不是为了让他保护我,而是能够与他一起并肩作战。所以……”她神色微冷,“你虽是我名义上的夫君,也无权干涉我的决定。”

柳狂歌沉默一瞬,无奈妥协:“行吧娘子,走,咱们一起。”

管他龙潭虎穴,都一起闯。

柳狂歌诡异地对自己的妻子升起了战友般的革命友谊……

墨子圭和夕婧酥出城,走的是另一条道。

出城坐的是一辆普通的马车,青色的帘子垂下,驾车的是跑腿专业户孟恪。

惊鸿和照影骑马跟在后头。他们大白天果然没有再穿一身黑衣,不然简直是明晃晃地写着“我有问题”。

几人的脸都易了容,躲过了守城军的盘查。虽然守城军没有见过墨子圭与夕婧酥的真容,但他们容貌过于出挑,难免引起轰动。更别提孟恪这张脸在醴城算是辨识度较高了。

就没见过比他还接地气的官员。

出了城门后,几人就不需要易容了。墨子圭与夕婧酥的容貌虽声名在外,真正见过的却无几人。到了城外,这一路认识他们的人几乎不会有。

人皮面具戴着也不透气,何必要委屈自己。

马车在道路上平稳地行驶着,墨子圭递给她一张纸:“我们在外面的身份,记好了。”

夕婧酥接过那张纸,低头念了出来:“我叫木槿,夫君颜曦,徐州人士,经商起家……”

纸上的资料详细到连住宅亲友从小到大的经历都一应俱全,做的天衣无缝。要不是夕婧酥清楚自己是楚国的太子妃,怕也要以为自己只是个商家夫人了。

墨子圭的准备很充足呢。

夕婧酥看罢,把纸揉成一团,直接用内力化为齑粉:“记下了。”

墨子圭掀开窗边的帘子,看到郊外的景色:“已经出城了。到了下一个落脚点就歇一宿,然后改为骑马。”

他们这一个月的时间,可不能耽搁在路上。骑马自然是要比马车快的多的。

夕婧酥颔首。

出了繁华的醴城后,人烟就渐渐稀少。离下一座城池还有不近的一段路,中途经过的都是些零零散散的村落。

暮色四合,荒郊野岭,人迹罕至。

“这么偏僻的地方,想要找到客栈可不容易。”夕婧酥看了看窗外暗下来的天色,两旁是绵延无际的山脉。

“看来要连夜赶路了呢。”夕婧酥放下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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