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夫复何求
晨光熹微,天地间的雾气还未散尽。
大街上三两个行人来往,偶尔碰到熟人聚在一起孱弱地寒暄几句又各种散去。就连最生龙活虎的小贩也难得的安静下来,或趴在货架上睡眼惺忪;或靠在柱子上哈欠连天;或干脆坐在地上打起盹来。
平日里热闹繁华的不归城在此时显得有些安静和冷清。
但这些都只是暂时的,只要太阳升起,雾气消散,这种安静和冷清很快就会被热闹和繁华取代。
是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一切终将过去。所有的不快也会像眼前的迷雾一般,禁不起阳光的考验。
沐缓歌心中释然,将夜间的种种抛诸脑后。脚步也渐渐轻快起来,嘴上哼着不着调的小曲儿,自得其乐。
渐渐地,晨光轻轻地拨开迷雾,笼罩大地。
大街上,人越来越多。
打盹的、偷懒的小贩们,也养足了精神,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工作。
不远处有人唤道:“缓缓。”
话音未落,便见一名身穿白色长衫的俊美少年,逆着晨光缓缓而来。
沐缓歌瞧着那少年,三分愉悦,七分疑惑,问道:“时无风,你怎么也来不归城了?”
要知道历年来的夺经大会杀手阁的阁主都会亲自出马,难道今年换人了,要不然时无风无缘无故地怎么跑到这来了。
想到换人,沐缓歌觉得更加不现实。据她所知,时伯伯对于亲生儿子的实力向来不自信,怎么会让他参加这么重要的活动。
可除此之外,沐缓歌确实想不到时无风有什么理由出现在不归城。
“我怎么来了”,时无风一个箭步上前,抬手就是一记爆栗,“沐缓歌,你越来越仗义了啊?跑这么远也不告诉我,要不是乐正叔叔来信说你到不归城了,我还被蒙在鼓里。”
沐缓歌嘿嘿一笑,揉了揉被敲痛的脑门,道:“你还真是典型的帅不过三秒,下手这么重。”
“哼”,时无风冷哼一声,一脸傲娇地道:“不下手重点你不长记性,下次又会丢下我一个人跑了。”
话虽如此,手却早已经伸了出去,温柔地揉了揉刚刚敲过的地方。
两人的手碰在一起,霎时时无风情不自禁的将沐缓歌的手轻轻握住。
沐缓歌一怔,不动声色地抽回手。
心想,唉呀!你还有理了,我反手就是一巴掌。手抬起来,却只是轻轻落在时无风肩上,“怎么会呢,咱们俩个从小一起长大,情比金坚,我绝对不会抛下你一个人的。”
时无风刚才的小举动在她看来并似乎不存在。
其实有些事情早已是心照不宣,两个人都知道,却又都装做不知道。
只是那一句——我绝对不会抛下你,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无从知晓。
人生路远,谁又能真的义无反顾陪到白头。
它日你若要走,我自不会挽留,可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不辞而别。
不让我陪着你,至少让告诉我你在哪里。
时无风心想,对于他们来说朋友以上,恋人未满也许就是最好的距离。
这样的感情,虽说永远不能再近一步,但也永远不会因为时间和距离而变淡变浅。
无论相隔多远,只要再见便是如故。
也罢,此生能陪她欢喜,慰她伤悲,护她周全,夫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