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贼心
幸存者聚集在一个厂房中,大约有五十多个人,带头的是一个叫李俊的人。
李俊看起来二三十岁年纪,差不多有一米八的身高,虽然比凌云高不了多少,但却魁梧许多。
李俊肤色很白,长相也不错,如果不是末世,应该是很受女人欢迎的。
“俊哥,我们带他们过来了。”
“好,辛苦了。”李俊说了一声,又打量了下凌云他们十几个人。
“欢迎你们,有你们加入,我们的实力就更强了。”似乎看出来凌云是这些人的头儿,李俊说着就向凌云伸出手。但眼神却有意无意向凌云身后的菲菲瞟了几下。
应该说,李俊掩饰的相当好,而且握手的力度适中,满脸的笑容,显得很热情。
但这一切对于早就经过数年末世历练的凌云来说早就觉得不新鲜。
像秦一虎这样的家伙,坏在明面上,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但这个李俊,却是坏在骨子里头,很阴。
“你们应该早就饿坏了吧?我们这里有吃的。”李俊又热情的让人去拿食物。
馒头、米饭,甚至还有两个煮熟的鸡蛋。
“您是高菲菲小姐吧?今天竟然能在这里见到您,实在是太荣幸了。”李俊拿着两个鸡蛋就要递给菲菲。
“谢谢,我不饿。”菲菲婉言谢绝,并且往凌云的身边迈了一步。
李俊有些意外,又看了看其他十几个人,这些人看到馒头、米饭虽然高兴,但也并非像他想象中那样激动万分,甚至有几个人拿着冷馒头只是咬了几口,就放进了口袋中。
这几天,李俊已经收留了不止一个幸存者。
这些幸存者看到食物无一不是两眼放光,然后三两口就吃掉。
这是十几个人难道就没有挨饿?
李俊若有深意的又看了凌云一眼,不过马上就又笑了起来:“高小姐是人上人,这点东西自然看不到眼里,是我李俊老土了。老黑,赏你了。”
李俊身旁是一个孔武有力的黑脸汉子,见李俊把鸡蛋随手扔给自己,自然高兴万分,接过之后,三下五去二就消灭干净。
厂房之中,其他人看着老黑的眼神之中满是羡慕,但也只是舔了舔嘴唇,却没有人敢说什么。
“我先介绍下我们这里的情况吧。”李俊让自己这帮人给凌云他们十几个人让出一块休息的地方,随即开始介绍。
这里是一个汽车厂,五十多个人中近四十个都是汽车厂的员工,余下十几个是这两天陆陆续续跑过来的幸存者。
灾变发生当晚,李客几个伙计正在厂子里值班。这几个伙计虽然当场死掉了两个,但很幸运,没有人变成活尸。
凭借着工厂里随处可见的扳子、铁棍等武器,几个人很快就又救出了更多幸存的人。并且经过几天的搏杀,占据了这里的厂房,幸存了下来。
凌云也随即向李俊介绍了下自己一方的情况,并且告诉李俊,自己一行人准备继续向城区方向行进。
“我劝你们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李俊摇摇头,叹息着说。
见凌云他们不解,李俊又进一步解释:“银盛路往南,直到六环,几乎全都是活尸。就你们十几个人,根本就过不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活尸基本上不往银盛路北边来,要不然我们这个厂子恐怕也待不下去了。”
听了李俊的介绍,凌云倒没什么感觉,菲菲的眼神却有些暗淡。
“不过我们不是没希望,再等两天,凑够足够的人手,我们应该就能冲过去。吃的你们不用担心,工厂的食堂里还有很多,养活几百人也没什么问题。”李俊信心满满。
再等两天?
凌云心中暗自冷笑,再等两天尸王差不多就进化完成了。到时候你练死字怎们写都不知道。
但眼下,凌云没有必要说这些东西。说出来只是徒增恐慌。
南行无望,凌云带过来的十几个幸存者顿时都有些沮丧。
菲菲看了看凌云,见凌云面无表情,似乎对李俊所说的并没有什么感觉。
她低下头,想了想,眼神随即恢复了神采。
“我觉得你们可以在这里和我们一起等一等,等更多的人过来。当然你们一定要走的话,也没人会拦着。”李俊表现的很大度。
“菲菲,你看我们——”对于李俊的话,林三很相信。
“三叔,你之前不是和流云定过协议吗?他说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菲菲很不厚道的把皮球踢给了凌云。
“这里既然有吃的,能休息,我们歇歇脚也未尝不可。明天看情况再说。”凌云似乎有些累,自顾自找了个角落,坐下休息去了。
余下的幸存者自然没说什么,纷纷找地方休息。
见众人留了下来,李俊脸上不禁露出笑容。
“这个李俊说的是真的吗?”
凌云刚坐下,菲菲就凑了上来。
“不知道,等会儿出去看看就知道了。你很担心?放心,协议仍然有效。”凌云开玩笑道。
菲菲又一次很自然的挽起凌云的胳膊,“有你在,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这个李俊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要当心。一会儿我可能需要出去一下,你一定要和林三他们待在一起。林三有枪,这一点,李俊多少会顾忌一些。”
“你在担心我吗?”菲菲眨巴着眼睛,欣喜的看着凌云。
“我既然答应你会把你送回城,就一定会做到。”
看着菲菲气鼓鼓的回到林三他们身边,凌云笑了笑,站起身向外走去。
这一切,李俊都看在眼里。或者说,自从菲菲进来之后,李俊的注意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
“俊哥,那个人好像有枪。”一个小个子青年悄悄走到李俊跟前,低声说道。
枪?李俊心中咯噔一下,不过马上就想到了办法。
不急,鱼儿既然入了网,还怕她跑了不成?李俊计算已定,就吩咐小个子去看看凌云出去干嘛去了。
对于这个瘦瘦的家伙,李俊心中多少有些吃不准。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脸上压根儿就看不见幸存者脸上基本上都会有的惊慌、绝望等神色?这小子背上似乎还带着两把怪模怪样的家伙,是武器吗?
这十几个人看起来很狼狈,显然这几天没少吃苦头,但竟然没怎么饿肚子,这就有些奇怪了。
李俊可是清楚的记得,为了把厂子里的食堂打下来,自己这一边死了多少人。
到了我手心里,还能翻了天不成?
李俊阴沉的笑了起来。
凌云出了厂区,随即往南。
这边的情况果然如同李俊所说,从银盛路一直往南到北六环,荒野中、村庄中到处都是晃荡的活尸。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冲过去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带着菲菲他们十几个幸存者,那基本上就没什么希望了。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往东一两公里就是高速路,高速路有隔离带,活尸相对比较少。如果走高速路的话,虽然会绕一段路,但安全系数会提高许多,凌云有很大的把握带着幸存者们回到城区。
不过这些不是凌云关心的,他最关心的还是尸王。银盛路以南的活尸不肯往北,就是因为北边有尸王存在。
现在暂时不用担心菲菲他们的安全问题,凌云就拐了个弯,又折返身向北石桥镇跑去。
几公里的路对凌云现在的体质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急速奔跑不到十五分钟就回到了尸王所在的地方。
凌云悄悄爬上附近的一座楼房,探出头向尸王所在的地方张望。
厚厚的茧子还在,不过已经有些破损,黑色的手脚已经露了出来。显然,尸王的进化很快就会完成。当茧子完全破裂,尸王就会出来。到时候,自己所在的这一块儿就会成为尸王的天下,所有的活尸都将唯尸王马首是瞻。
尸王进化完成后,还需要三到五天时间适应自己新的身体,这段时间是自己击杀尸王的最好时机。一旦尸王完全适应了自己身体,击杀的难度就会成倍增长。
即便是没有和菲菲的约定,自己也必须尽快回到燕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