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始欲识郎时,两心望如一(四)

浣瑾手巧,做出来的东西还没吃,就是看着都觉得是一种享受。她长了十三年,除了记忆中模糊的影子外,从不知道原来吃的东西可以这样精致。以前是小缘和小因偶尔给她做些小吃,或者到市集去买,但是她们手艺都不好,做出来的东西勉强能吃。回到沈府后,菩心嬷嬷说近来以纤腰楚楚为美,不肯让她多吃,端上来的饭食也粗糙。

民以食为天,吃不好便会生出许多委屈,今日一看到浣瑾做得膳食,她险些掉下泪来。

“女郎尝尝,可能发现什么?”浣瑾指着面前的一道菜,怂恿她尝。入口的感觉是腌制的鸡肉,但是细细嚼了嚼,却比鸡肉更细腻一些。

她惊异地看向浣瑾,表示自己尝不出来:“除了好吃,再发现不了其他了。”

浣瑾又笑:“这是素鸡,不是鸡肉。女郎想是惦记荤食了,可是怎么忘了王府正在为昭仪娘娘服丧,哪里会有肉呢?奴怕女郎委屈,所以便将看家的本事都使出来了。女郎若是喜欢,今后日日做给你吃。”

这样的语气,这样的关切,妙华几乎忘了吃东西,只是怔怔看着浣瑾。其实她相信缘分这个东西,她与浣瑾便是有缘分的,一见到她,妙华便觉得无端安心,想要去靠近。

“姑姑莫不是忘了,妙华明日便要离开这里了。不过姑姑手艺真好,妙华怕是今后时常要惦记的。”说这句话时,妙华自己都能感觉到丝丝的怅然。说起来也奇怪,因为拓跋逸爱清静的缘故,这座王府十分冷清,但是这里却比沈府还要让她亲切。

浣瑾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指了指案上:“女郎莫要想其他,先用膳,菜都凉了。”

这顿饭吃得分外香甜,十分对她的口味,不知不觉便吃撑了。她扶着滚圆的肚子,困得打盹。浣瑾扶着她躺到了榻上,贴心地为她盖好了锦被。

好想赖在这里不走啊!这是妙华发自本心的呼唤。

可是她在这边惬意着,沈府却乱作了一团。小因和小缘勉强在外面待到了天亮,坊门一开便赶到了瑶光寺,可是却被告知没见到妙华。这么大的一个女郎,随着一个陌生男子离开,至今未见。给她们一千个胆子都不敢再瞒着了,所以赶紧回了沈府报信。

今日赶上休沐,敲沈云礼在家,一听到这件事便急得站了起来。在问清楚来龙去脉后,他稍稍平静了一些。虽然两个蠢丫头没有听清昨夜的羽林和那个人的对话,可是单就齐衍之恭谨的态度和他对此事的处理,就证明了对方身份的不凡。齐衍之领着羽林中郎将的职位,但是毕竟贵为安平侯,能让他如此态度的人,洛阳城并不多。

可无论对方是何身份,都应该尽快找到妙华,一个女郎彻夜不归,怕累及声名。必须要找,又不能利用职权大张旗鼓的找,这究竟该如何是好?

正是一筹莫展之时,门房前来通报,清河王驾临。

虽然朝堂时时得见,但他与清河王素来没有私交,今日骤然前来,也不知是为什么。女儿的事固然重要,但是清河王更不能怠慢,于是命令仆人洒扫门庭,立在正厅前恭谨以待。

清河王是圣上的第九子,赵昭仪唯一的儿子,最受圣上宠爱,博闻强识,便览经史,自是储君最有力的人选。沈云礼有心结识,却不想在这样敏感的夺嫡之事上早早站队,让自己将来陷入被动。于是他在朝堂上一直以清高着称,鲜有逢迎之举。

清河王的母亲是汉人,所以他身上也有着与其他皇子颇为不同的气质。端重清雅,礼仪不失,这些都让沈云礼富有好感。主人亦是雅致之人,殿内焚着上好的沉水香,几案上放置着素净如水的白玉茶盏。沈云礼颀面秀眉目,须髯飘逸,修剪的十分齐整。因是在家,他只穿着一件素白的长袍,褒衣博带,显然骨子里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南朝的贵胄出身。这样的人,如何会将女儿弃置在寺中,多年不管不顾呢?

拓跋逸细细端查了片刻,却始终找不到任何妙华和她父亲的相似之处。不像她父亲,却像极了自己的亡母左昭仪,妙华的身份,不得不让人怀疑,很值得探究。

“今日前来叨扰不为其他,沈尚书可是在找寻家中的女儿?”他慢慢品了品煮好的茶,清香的气味,是他喜欢的味道。看了眼沈氏疑惑的目光,他干脆直截了当的说出自己的来意。不过对于这个藏着秘密的沈家,他很早就感兴趣了,妙华为他带来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