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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九壹章 演讲

我在元宵节的前一天回了学校,没什么值得为人称道的事,除了疯狂补作业之外,跟胖子杨伟他们去了火锅城喝了几杯,哭诉了了一番理想与现实,想的都是六月份的何去何从。这一年就这么过去了大半,回过头来我发现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我唯一可以说出来的往事或者是铭刻于心上的那个人,竟然是马潇潇。说来可笑,说来可笑……

那天后,我的生活没什么大的起伏,如平常一般认真学习,大学是要考的,我也怕比去年考的更差,那时候丢的人就大了。

三月份听力高考,三十分的题可以提前攥在手里,能拿多少就只能看自己本事了,我运气比去年好一些,二十五点五,错了三个选择题,和去年九月份的分数一样。我没有觉得失落,反正比去年要多。

而潘晓涵的体检结果也下来了,初试通过,只是可惜,另一位同学被刷下来了。四月潘晓涵就要去成都参加第二次复试,如果通过了,那么只要分数上了一本,他今后就妥妥地是一个飞行员了。由衷地替他感到高兴,我希望我所在意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光明而璀璨的未来,令人神往。

四月初,潘晓涵踏上了去成都的火车。

四月初,第一次模拟考试,我考了五百八,一本线是四百二,因为题目较难,任建宏说这个分数大概可以上一个中等的九八五,我并没有多么兴奋多么开心,因为全年级第一名的马潇潇六百三十分,我觉得上清华都可以了。我没有听二叔的话,我没有那么勇敢,没有吃回头草,而马潇潇似乎也打算与我划清界限。

忽然想起周杰伦的一首歌,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来的快,去的也快。

紧迫感渐渐地压在肩头,大家也都忙着复习,座位早早地被打散,没有再用小组了。晚自习延长到了第四节,大多数时候十一点半才会回宿舍,这是很正常的事,去年我更疯。

叶长安问我要了我做的习题册,在某宝上买了一大堆的试卷,这时候已经不去理会质量如何,有题目做着,终归是心安一些。

从贵阳到成都的火车在潘晓涵出发的那天晚上到达目的地,一行去了三个人,他们住在了航空学院安排的宿舍里。

刚下火车,潘晓涵趁着下午的空挡,给我发了条qq消息。

“有时间吗?”

“干嘛!”

“我要跟你视频,把我家木木叫过来。”

透过屏幕可以看到成都拥挤而繁华的街道,还有漂亮的小姐姐白衣飘飘,我在想我的大学所在的那个城市一定要在南方,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山好水才能养出水灵的姑娘。我也相信我会遇到一个如风似月的女孩儿,普普通通,爱笑就好。

潘晓涵的大脸出现在屏幕里,露出一口白牙,这家伙第一时间竟然会不是跟我们这帮兄弟伙打招呼,而是左顾右盼找他的杨木木。

杨木木忽然从桌子底下窜出来,那边的潘晓涵下了个大跳,笑容不减。两人腻歪得搞得我们都不太好意思了,这么些个锃亮的电灯泡在这儿,更何况在座的各位都是单身狗,实在是欺负人呐。

潘晓涵举着手机给我看了一个随着他步行频率而抖动的成都街头,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去成都看看,看看那个坐了千百年的乐山大佛,有没有腰酸腿痛。我还想去丽江,因为夏丹在那儿。我还记得她家的那条街,她曾跟我说过,说如果我要去找她,就要去这个地方。

我默默地记下了,去年原本打算去的,只是因为一些别的原因而暂时搁置,其实我早就想去见她,并不是有多么难以忘怀,只是心有不甘,总之见一面总是好的,那么些年没见了。仔细算起来,这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前几年她的生日我会悄悄地发有说说,今年没有再发过。

潘晓涵在街上走着,看着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只觉得并不属于我,虽然潘晓涵说得很开心,看着镜头里那些送入云端的高楼大厦,我们去蝼蚁,望不到尽头。

交了聊了一会儿之后,潘晓涵先是住进了酒店,隔天才搬进了航空学院的宿舍。

他走后的这几天,生活还是照样地过,并没有多少变化,这几天每天都是做不完的卷子,看不完的书,上次买的一沓用来打草稿的a4纸已经用完了,又得再买一包,五百张草稿纸,两三个月,其实我也很佩服自己的。

曾经有人疯狂到把自己高一到高三写过的笔芯全都收藏起来,到高考后全部拿出来,没有亲眼见到用多么夸张的手法都很难将那一刻的震撼描述出来,让人信服。

我很佩服自己。

儿女情长什么的,暂时还是算了吧。

潘晓涵走的第二天,学校里请来了为人称颂的演说家,进行了一场隆重的高考演讲,那天阳光热烈,我端着凳子坐在足球场上,新搭建的舞台搭配着着色夸张的宣传海报,总觉得十分别扭。

那个演说家西装革履,是个白净的酗子,声音低而尖,有一种刻意压制的感觉,用气沉丹田四字来形容再确切不过。

他上台,先是做了自我介绍,名字我倒是没注意听,阳光下看小说是一件很伤眼睛的事。我唯一注意到的是他那别扭的英语。

“t!”

来来回回就他娘的这一句话,转过去转过来就他娘的喝水,披着个红围巾,讲了些自以为动人的故事,至少我还没见到有人潸然泪下,忽看见罗少荣巡视,顿时觉得好笑,这是动员演讲吗?强迫学生去听这个无聊而又无聊的讲话,情感夸张到令人作呕。

非要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浮夸!

罗少荣转了一圈,抓了不少没认真听的家伙。

我有些怀念老毛当年找的那个人了,他站在讲台上的那一刻,与这人全然不是一个等级的,这人除了声音大,一无是处。写的稿子,牛头不对马嘴,乱七八糟。

老毛当初找的那个人,至少让人感动了那么七八天,至少骗了不少的眼泪。

我承认那时候我哭过。

现在我只是想笑,看着这个小丑。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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