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警队里的大小姐

“林队,梁警官和宁玥姐的东西,都在这里了...”

小警察依照着林寻的吩咐,将梁徵和宁玥留在组织里的东西全都拾掇好了,抱进了林寻的办公室。

“把东西放那儿,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林寻特意拿了一个箱子来,将小警察拿来的东西,全部装了进去。

梁徵和宁玥,虽入职刑警组织的时间不过几年光景,却已经建功无数,单是勋章都已经装满了一盒子。

因为他们平时执行任务,都是着便装,所以警服还是崭新干净的,叠的平平整整,几乎不见一丝褶皱。

看着这一对生死搭档唯一留下的警服和警衔,林寻心中五味杂陈,难受的厉害。

“林队,梁警官真的不做刑警了吗?”

小警察似乎是个感性的人,说话间,他一双干净的眼睛里已经蓄了泪。

梁徵和宁玥,这对刑警组织里的史密斯夫妇,精英中的精英,一直都是他们这些小警察憧憬的偶像,现在因为一次任务的失败,他们竟双双折损,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林寻深吸了一口气,将箱子的盖子扣上,把箱子锁进了自己办公室的保险柜里。

“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咱们不能强求...”

林寻知道自己不能改变什么,他现在能做的便是帮梁徵和宁玥把他们曾属于组织传奇的证据留存下来,说不定哪一天,梁徵想要回头了,最起码这些东西还在。

不过,有一样东西,林寻并没有装进箱子里一起锁起来。

那是一条样式极其简约的铂金项链,吊坠是一颗小小的钻石,阳光投落,熠熠生辉。

是组织里的人在对威廉港高层现场,进行最后一次清查的时候,从一堆炸碎的玻璃渣中捡到的。

林寻认得它,那是宁玥经常戴在脖子上的一条项链,是梁徵在他们完成第一次任务的庆功宴上,送给宁玥的礼物。

那丫头虽然爱极了华丽绚烂的东西,佩戴的饰品却只喜欢简约款式的。

她似乎很喜欢梁徵送她的这条项链,经常戴着,任凭其他追求者们拿再昂贵限量版的来送她,她都不喜欢。

现在,项链还在,她却不在了...

林寻轻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将那项链装进了一个红丝绒的戒指盒里,准备找个时间,把这条项链还给梁徵,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哐当一声!

林寻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撞开,一个玲珑小巧的身影闯了进来。

还未等林寻和受到惊吓的小警察扭头看过去,那个小身板就已经闯到了林寻的身边,抓住了他的胳膊,质问道:“林队,徵哥怎么离开组织了?你为什么要同意他离开支队?”

林寻身为支队队长,从来没有人敢这么扯着他的胳膊,质问他,顾雨菲算是第一个。

这姑娘是刚入警队没多久的小警察,还没有林寻身边的小跟班资质深,平日里说话轻声细语,看着似乎十分乖巧甜美,却没有想到急了眼,也是个会咬人的兔子。

她本来是某家公司老总的千金,本可以安心做一个白富美,每天就购购物,做做指甲啥的,养尊处优就行,可是偏偏因为一次勒索绑架事件,认识了梁徵。

许是因为当时梁徵仿佛一个从天而降的大英雄,救了当时差点儿被绑匪撕票的她

从那一瞬间,这位大小姐便对梁徵一见倾心,甚至为了能够离自己的救命恩人近一点,来到支队做了小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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