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七章 十亿。

这么说罢,按照华纳与福克斯评估部门的判断。

《盗梦空间》的票房峰值应该在七亿美元左右,票房数据是《百万富翁》的两倍,但利润却不一定比得上后者。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这部电影的投资方是有华纳兄弟+福克斯探照灯+逸阳联合投资的。

投资份额是华纳兄弟700w美元,探照灯300w美元,逸阳500w美元比例,基本上是按照4533%左右来的。

逸阳不参与除北美与内地以外的全球发行,收益要稍低一点,主要的发行方是探照灯,所以他的分成要高。

::。(美元)

这份收益几乎把《盗梦空间》的的成本给收回来了,而且还是包括发行费用。

这代表,即便《盗梦空间》的票房为零,华纳兄弟与福克斯都不可能赔一分钱。

而且,《盗梦空间》票房怎么可能为零,别的不说,单是好莱坞六大之二的宣发能力以及小李子的票房号召力。

这部电影的北美票房就绝不可能低于一亿美元。

即便内地市彻没有超速发展,李彧也有自信拿下3亿伟人头的票房。

在《盗梦空间》的票房还没有展露颓势以前,李彧是华纳兄弟与福克斯的座上宾。

身在好莱坞的李彧绝不会妄自菲薄,因为‘谦虚’这个字在好莱坞根本行不通。

这里的风格是激进的,利益都是自己主动争取的。

就像出演《钢铁侠1》的罗伯特唐尼,他的片酬是50w美元,加上其他的杂七杂八的奖励,总计只有不到200w美元。

这个奖励是制片方自发的,是因为票房大卖而对演员等人的鼓励与认可。

属于那种:我给你,才是你的。

我不给你,你不能要。

唐尼出演《钢铁侠2》的时候,他的片酬就飙升了五倍,固定片酬1000w,%的北美票房分成。

漫威怎么可能白白的将这份利润分出去,即便唐尼主演的《钢铁侠》成就了漫威影业。

但人情就是人情,商业也只能是商业。

若是唐尼不要求,他们不可能主动涨薪的,至少涨幅不会这么大。

罗伯特唐尼的片酬就是自己争取来的,他认为现在的他已经有了这个实力获得这个档位的片酬。

他出演了《钢铁侠2》就代表了漫威的妥协。

漫威不是好好先生,不是所有人想要提升片酬都可以同意的。

在《钢铁侠1》中主角钢铁侠有个好搭档是叫詹姆斯·罗迪的军方上校,他的饰演者叫泰伦斯·霍华德。

他是黑人,在2006年凭借《川流熙攘》获得了金球奖与奥斯卡的最佳男主角提名。

他在《钢铁侠1》中的片酬是450w美元。

他就没有参与《钢铁侠2》的拍摄,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觉得有了《钢铁侠1》的加成下,有资格要更多的片酬。

漫威拒绝了,于是詹姆斯·罗迪这个角色的演员换成了同样是黑人演员,同样获得奥斯卡影帝提名的唐·钱德尔。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便宜。

泰伦斯没有达成所愿,但他的做法并没有错,这就是好莱坞的规则。

若他不主动争取,那才会被人耻笑。

他的离开不过是谈判失败而已。

在好莱坞,这种事情司空常见。

李彧不是一个谦虚的人,他也不是怕失败而不敢争取利益的人。

《百万富翁》的盈利已经分到各家投资方的账号里,《盗梦空间》虽说还没上映,但分配方式早已敲定。

必然不可能因为《百万富翁》的大卖而变更。

暂时无所求的李彧正好遇到了入手漫威的契机。

自信满满的他找到华纳高层,提出了‘华纳为主,顶峰为辅,收购漫威’的建议。

对方根本没有考虑,直接否决了他的建议。

一个原因是,让漫威起死回生的《钢铁侠》的版权是华纳兄弟旗下的新线影业出售给漫威的。

虽然价格让漫威心疼,但最终的票房成绩出来时,心疼的就换成新线影业的高层们。

《钢铁侠》的大爆就让华纳尤其难堪。

更何况漫威影业背靠的是主业为漫画的漫威娱乐,华纳兄弟手下可是也有一家与漫威并驾齐驱的漫画巨头的—dc。

这是美果漫画届的两个半壁江山。

相比于收购漫威,华纳更热衷于深耕dc漫画的英雄角色,例如:超人、蝙蝠侠、神奇女侠等等。

这样的情况下,华纳兄弟对漫威没有丝毫的兴趣,更何况在华纳的高层看来漫威是被高估的。

这让信心满满的李彧大失所望。

正可谓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去’也大抵如此了。

谁想,有意外的客人来临。

鲁伯特·默多克。

他是二十世纪福克斯的总公司新闻集团的董事长。

因为华人文化想要收购星空传媒的股份,作为合作伙伴的李彧与他有过接触。

默多克年纪不小,年近八十。

不过并没有退休,他主持的是总部的新闻集团的日常事宜。

星空传媒由他的小儿子詹姆斯负责。

詹姆斯全名詹姆斯·默多克。

星空传媒在亚洲的摊子铺的很大,但经营状态非常不好,处于常年巨额亏损的状态。

默多克一直想要将这块烂摊子给出手,可惜找不到愿意接盘的侠。

这让身为负责人的詹姆斯面上无光,加入星空传媒的时候他也是志气高昂,但终究还是败给了现实。

他不是职业经理人,可以拍拍屁股滚蛋,他的成绩是否耀眼决定未来的他能否有机会驾驭新闻集团这艘巨舰。

毕竟他爹已经快要八十了,经常去香江出差的他可是听说过一句华夏的名言的“七十三,八十四,这都是坎。”

老默多克随时都有可能嗝屁。

星空传媒是詹姆斯主管的业务,但并不是唯一的业务,还有一家天空广播公司。

但现在的这家公司正处于【窃@听】的漩涡当中,让詹姆斯想要借助华人文化收购星空传媒的契机跳出目前所处的圈子。

放弃目前所处行业的发展,而另找奋斗的出路。

李彧想要收购星空传媒的意图让他相当的高兴,星空传媒一直赔钱,而他可以将这块鸡肋给出售。

这何尝不是一种能力的认可。

他是默多克的儿子,自然不会被解雇,也不会被闲赋在家。

他的去处已经有了主意,那就是20世纪福克斯的副首席执行官的职务。

并任新闻集团的董事成员。

要知道,他的家族主业是新闻传播学,而詹姆斯的专业却是哈佛大学的电影和历史专业。

那么福克斯从事的传媒行业是他擅长的专业。

作为已经失败过一次的詹姆斯格外注重这一次入主福克斯的机会。

毕竟他头上除了有一个八十的老爹,还有一个能力同样不差的哥哥。

不管是新闻集团的话事权或者单纯从继承股份的多寡来说,他都想要尽快表现出自己的能力来。

一家传媒集团想要做出成绩来,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

尤其是当时的20世纪福克斯正在主导的是十年磨一剑的卡车司机的《阿凡达》。

这部很有可能再创影史之最的电影才是詹姆斯的第一目标。

第二目标则是漫威影业,他也想要参与收购,但这毕竟是四十亿美元的并购案。

以他在新闻集团的影响力根本不可能独立推动这项项目。

他需要的是一个契机。

敲遇到了被华纳无情拒绝的李彧。

两个年轻人准备用自己的野心为支撑点,去掀翻世界。

华夏有一句大俗话,“男人创业要在三十以前,因为三十以后的男人,不管是耐力与锐性都开始衰减。”

詹姆斯今年正好三十,虽然美果并没有三十而立的说法。

但这个时期的他还是非常有冲劲的。

他要求顶峰娱乐参与到这场并购案中,拿出至少吃下30额的态度来。

他要以此为由去说服集团内的老古董们。

钱不是关键,关键是没钱。

相比于詹姆斯只要说服集团内部而言,李彧面临的难度要更大。

他没有背景,只有背影。

这笔钱必须由他全力筹措。

不同于以前的股权置换,这一次可是纯现金的并购案。

按照漫威估值的40亿来算,30就是12~16亿美元,也就是伟人头近90~110亿伟人头。

李彧的身家是要超过这个数值的。

但身家就是身家,跟现金是不一样的概念。

让李彧放弃又不可能。

只能挠头想办法。

当前企鹅的市值是近两千亿,李彧占据的股份是4%左右,也就是70-80亿左右。

卖是不可能的,这般数量的股票出售不是他在软件上就可以操作的,必须经过大宗交易平台。

若是一点一点抛售的话,又远水解不了近渴。

尤其是2009年是企鹅崛起的一年,单这一年的股价翻了三倍,为了短期利益出售企鹅,就有点买椟还珠的意味在。

于是抵押成了当前来说最合适的一种手段,经过评估,可以获得的资金在与抵押品价值的半数左右,那就是40亿。

也就是6亿美元。

伟人头想要换成美元并没有那么简单。

经过多步操作才可以搞成清清白白的资金来源。

或者说将企鹅的股份抵押给识货的国外机构。

阿狸的股份已经开始上涨,但市值连五百亿伟人头都过不去,这钱就别想了,根本没有必要。

京东更是不用说,不伸手问李彧要钱就罢了,至于反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逸阳的盈利不小,但开支同样可怕。

尤其是院线方面的投资过于庞大。

不得已的李彧只能从大洋彼岸的美果薅羊毛,首当其中的就是顶峰娱乐。

顶峰娱乐是赚钱的,而且赚的不少。

《百万富翁》获得的分成直接划到了顶峰娱乐的账上。

还有一部大卖的电影《暮光之城》。

这是顶峰娱乐独立制作,独立发行的电影。

风险很大,但一旦获利的话,顶峰可以独享利润。

统计所有数据计算后,。

《百万富翁》与《暮光之城》。

这几乎是顶峰娱乐可动用的全部资金。

顶峰娱乐的体量远不如好莱坞六大,甚至连当前的漫威的潜力大都没有。

但现在的顶峰可也不是无名之辈,现在的顶峰娱乐值个十亿八亿美元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这其中就有《暮光之城》的加持。

《暮光之城》的第二部已经完成拍摄,即将与11月份全球上映。

业内对这部电影的票房估计至少可以与前作看齐。

毕竟成本只有五千万美元,虽然会给参与者以部分票房分成,但大头还是顶峰拿。

对于《暮光之城:新月》的票房成绩,李彧记得并不是太清,但作为当时全球销售最火爆的系列片。

票房大卖是必然的,隐约记得有媒体报告说票房翻倍,那应该是有7亿左右的全球票房。

电影还没上映,利润也没有回到手中,但并不是不可以操作。

,从华尔街获得一笔贷款。

这就可以凑出10亿美元的账面数据。

既然《新月》可以抵押,那么《盗梦空间》为什么不可以。

与之同为筹码的还有李彧让妮娜委托全美果最大的书籍出版商出版的《饥饿游戏》全系列版权。

这就是知识产权的价值,就像漫威可以用十组英雄的抵押品获得5亿贷款。

那么,顶峰娱乐为什么不可以。

这在华夏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若是有人用30亿伟人头去抵押一个楼盘估计没有人会奇怪。

但要是抵押一堆破烂的版权,估计发放贷款的人会就此革职,甚至被调查。

这个差距是观念上全方位的认知,在大多数国人的印象里,版权并没有价值,就像正版订阅。

不过,这个观念已经有所改善,希望未来的华夏能有让自己国家的知识产权获得它应该有的价值体现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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