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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对狼弹琴

流浪汉坐上我的车,刚上车他竟然得寸进尺说:“能不能用一下你电话?”

田磊在车窗外一直点头,没有办法,我只好说:“好,没问题。”从口袋里掏出我的电话,交给流浪汉,田磊对我直翘大拇指。我苦笑一下,发动车子,开向山上公园。

一路上流浪汉拿着我的电话,跟一个女子说个不停,还很肉麻,流浪汉叫那女子哈尼,那女子叫流浪汉达令,我真是疯掉了,不是我要偷听,是那个流浪汉竟然开起了免提,两人肆无忌惮地在那里恩哼哈呢的,真后悔答应他的要求,可是我转念一想,如果我不答应,难道真要像我发誓那样,死后永世不得超生吗?

快到山上公园的时候,我极度想结束这段旅程,问流浪汉:“到了吗?”

“再往前开一段。”靠,我成他司机了。

然后流浪汉继续他们肉麻的聊天,我把车一直开到公园里面,那里一片漆黑,我继续问流浪汉:“现在到了吗?”

他没有理我,继续聊着电话,然后我听到他“喂喂喂”了几声,看着电话,最后递给我说:“你的是什么电话,这么快就没电了。”

我一愣,接过电话,问他:“到了吗?”

“好吧,就到这里吧。”

这是我今天听到的最好听的话了,我停住车,流浪汉下了车,我心中大大地舒了口气,不想流浪汉又转回来对我说:“你真是个好人,谢谢你能送我一程,一般别人都拒绝我的请求,最近我在那个地方总是能碰到好运。”

“小事一桩,晚安。”我急忙说道,跟他这种人能少说点就少说点。

“可不可以再借我点钱?”我准备发动车子走的时候,流浪汉又提了一个请求,真要命。

为了约定我只好说:“好,没问题。”然后掏出我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从里面抽了一张大团结递给他说:“好,拿去。”

流浪汉看着我手中其他的票子,眼中露出贪婪的眼神说:“好人你真大方,能都给我吗?”说完,他哈哈大笑起来。

没办法,我只能说:“好,你全部拿去吧!”我心中只想早点脱离这个情景,不管他有什么要求,只要他尽快从我眼前消失就行。

流浪汉终于走了,而我也放松了一直紧绷着的神经,看着漆黑的公园,还是赶紧离开吧。

可是车子刚转了一个弯,没走几步,就嘟嘟嘟地停了下来,我一看,靠,没油了。

真是倒霉死了,什么狗屁的约定,破坏我的原则,打乱一直以来我已经习惯的习惯,不跟老天作对,却跟自己来作对,自己跟自己作对的人最后有几个好的?

有意思,山上公园漆黑一片,周围阴森森的甚是恐怖,这时候从远处传来几声猫头鹰的叫声,它是在数我的眉毛吗?我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油桶一看,里面只剩下个底,这点油根本不够。没办法,我只好拿上油桶,准备到山下打油。

山上公园虽然也称作公园,但是却犹如是一片原始森林,里面各种古老的树木和奇花异草,夹杂着一些比恐怖电影里还要恐怖的声音,搞的我下山之路像是在冒险一样。

总是感觉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却一点也不敢回头看,心里莫名地升起一股恐惧,双手突然有点发抖,小时候的晚上一个人回家的情形此时浮现在眼前,那时候为了抵抗莫名的恐惧,一路上扯着嗓子大喊,甚至唱着一些不着调的歌曲,用来掩饰内心的害怕。

我想现在最好的办法也就是这个了。

我大声喊道:“喂,天意,你愿意把钱都借给流浪汉用吗?”

“愿意,我愿意。”

“那你愿意让他把你手机打到没电,让你在荒郊野林找不到朋友吗?”

“我靠!这主意真他妈的好极了!”

“你何不午夜散散步,好让最近一直很红的连环杀手把你剁了?乐意之至!”

憋着一股怨气发着无尽的牢骚,其实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我这样大声地喊着,是为了冲淡这漆黑带来的恐惧。可是我发现我越这样,运气就越“好”的要命,因为在我斜前方出现除了两个光点,还一闪一闪的,我想这不会是星星,因为星星不可能这么低。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我遇到了我最不想遇到的动物——狼。

没错,那两个光点就是狼眼发出的,我心中一凛,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就算扯破嗓子也不会有人来救我。我停下脚步,定在原地,盯着那两个光点,看着它们慢慢慢慢地向我靠近,越来越近。我该怎么办?转身逃跑,可我怎么能跑得过狼。

头上突然传来一阵声音,是一头猫头鹰在夜晚唱歌,不过这歌声对我来说可说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了。我已顾不上猫头鹰的幸灾乐祸,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迅速逃离这个陷自己于生命危险的地方。

我想回头,但是上坡的路更让人跑不动,跑下坡路,我就得从狼身上跃过去,这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摸遍了全身,除了油桶银行卡没电的手机之外,就只剩下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

狼怕火,这时千古以来不变的规律,只是不知道,这匹狼怕不怕我手中打火机传出来的零星的火光。我打着了火机,狼果然停下了脚步,不过就那么一会儿,狼又开始向我逼近,也许它看到这点微弱的火光根本对它造不成一点点的伤害,于是视打火机的火光于无物,眼中除了我这个肥肉外,再没有其他。

狼往我跟前逼着,我往后慢慢退着,这样总有一个尽头,而且狼向前逼近的速度越来越快。我必须想一个法子,忽然脚下踩到了一个东西,连忙俯身一摸,是一根树枝,太好了,我赶紧把树枝点着,火光大了一些,狼停下了脚步,顿足盯着我。我不动,它不动,我一动,它也动。

真是个要命的狼,树枝很快就烧完了,狼又重新起身向我逼近,这一次它似乎很着急,眼中露出骇人心魄的凶光,我似乎已经成为了它的盘中餐。

在离我还有两米的时候,狼屈下后腿,一瞪,向我扑了过来,张牙舞爪,我低头一钻,狼从我头顶上跃了过去,不等狼落下地面,我撒腿就往山下跑去。因为是下坡路,随着地心引力的作用,我向下俯冲的速度比平常的速度要快得多,更何况现在是危机时分,我的身后还有一只饿狼在对我穷追不舍,我更是没命地使出吃奶的劲连滚带爬地往山下冲去。

好几次都被饿狼赶上,躲过了前几次饿狼的爪子,最后一次闪的慢了些,被饿狼划破了胳膊,情急之下,我顺势爬上了离我最近的一棵树。

饿狼尝试着向树上跳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于是便蹲在树底下,跟我耗起了持久战,等我自己下去。

对于我来说,虽然暂时逃脱了饿狼的魔爪,但终归没有彻底逃离,而且手臂上的伤口疼得要命,我明白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可能会发炎。

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个什么狗屁的木樨先生出的馊主意,而后又联想到田磊,又开始怪罪到田磊身上。如果没有再遇见田磊,就不会知道狗屁的木樨先生;如果不知道狗屁的木樨先生,就不会去听他的课;如果不去听他的课,就不会跟他有个狗屁的约定;如果没有那个狗屁的约定,就不会送流浪汉上山;如果不送流浪汉上山,就不会碰到饿狼;如果碰不到饿狼,我现在肯定躺在家里舒服的沙发上看着我的成龙李连杰大展拳脚。

想到这里,我就气愤,自己好好地生活,干嘛要改变?干嘛要跟自己过不去,难道我之前过的不快乐吗?想到这里,我努力地回想了一下之前的生活,得出的结论是,我不快乐,我真的不快乐。但是想想,在现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又有多少人是真正的快乐呢?

没钱的有没钱的烦恼,有钱的有有钱的忧虑,简简单单也总会遇到各种不顺的事情,想复杂一点,又觉得自己想太多,最后真的想太多。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么烦乱复杂,每个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不要渴望那个传说中的世外桃源,还是规规矩矩乖乖地跟着这个社会的潮流机械地完成自己的使命,生老病死,谁能逃得过。

只是我他妈的运气也太背了,这个社会已经这么先进了,我竟然还能在山上公园遇到基本上已经频临灭绝的野狼。我猜想,这头狼指不定是哪个动物园里逃出来的。

如果不是,它为什么到现在都不敢叫一声,因为它害怕把人招来,然后再捉住它,把它送回到动物园中,那样它就吃不到新鲜的人肉了。

靠,我现在倒成了它的新鲜人肉了。

我对着天不停地祈祷,老天,赶紧让成龙或者李连杰附体吧,这样我就可以奋勇地进行一场人狼大战了。

“嗨,狼兄,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你放我一条生路,以后若再有重逢的时候,我一定给你带很多很多新鲜的肉,猪肉羊肉牛肉随你挑,怎么样?”我对着树下的恶狼跟它商量着,虽然我知道我这是对狼弹琴,但现在我能做的也只有对狼弹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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