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方可清

华声娱乐的音乐总监,名叫周明轩。

听说也是跟随孔青,一起跳出来创业的部下之一。

他听着李星泽的想法,分了神。

“周总监?”李星泽看着周明轩,这家伙竟然分神了。

“对不起。”周明轩一脸歉意,说道:“最主要是,你的想法和创意,太让我吃惊了。我在这行工作时间也不短了,真是第一次听说这么-----奇特的搭配。”

“你觉得不行?”李星泽皱眉。

刚刚在会议室那么绝对,其实自己心里也有点虚,不确定市场能不能接纳。

“你这首歌叫《女王的新衣》?”

“对。”其实这是说唱女歌手vava的歌,原名叫《我的新衣》。

李星泽觉得,用女王来形容妮卡的气场更合适,所以把名字改了。

“就像你说得,这首歌最主要是在编曲,是京剧与说唱的搭配,是琵琶和电音的结合。最重要的是,非常符合妮卡的风格,适合公司对她的定位。”

周明轩说道:“无论怎么样,这么新奇的创意,曲子肯定值得做。”

“那麻烦周总监了。”李星泽笑道:“我先回去了。”

自己已经把想法,词、曲、编曲,一切都告诉周明轩了。

剩下就是他的事情,自己也没那个能耐。

“嗯。”周明轩笑道:“放心,我会尽快把样品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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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的气氛,很诡异。

几个女人死死盯着李星泽。

从公司出来,上了房车,一直到回别墅的路上,已经半小时了。

她们就这样看着李星泽,似乎他是这世上,最后一个男人一般。

“额------”李星泽摸摸脑门,一脸娇羞。“你们有什么直接说,这样看得我有点害羞。”

还真别说,他这装扮搭配上女人的动作,挺有别样风味。

“李小姐。”宝儿终于忍不住了,问道:“那真是你的创作?”

想着公司会议室里,李星泽的表现,几人一脸好奇的盯着李星泽。

“不然呢?”李星泽刚要回答,突然反应过来,大喊道:“小胖子,你喊谁李小姐!”

“我当然-----你喊谁胖子!”宝儿气呼呼,未熟透的肉脸上,布满怒容。

“喊你啊!”

“我咬死你!”宝儿从车座椅上跳起来,冲向李星泽。

柳青揉揉眉心,明媚妖娆的脸上,满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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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住处后,李星泽立刻把自己关进卧室,继续自己剧本创作。

因为是第一本剧,所以李星泽选了一本比较轻松,也比较文艺的剧。

曾经获得不错好评的电视剧——《最好的我们》。

这是一本小说改编的怀旧青春电视剧,并没有那些狗血情节,只是单纯的爱恋。

自然纯粹、阳光健康,其风格怀旧又不失温暖。

李星泽之所以选择这部剧,是因为这剧最‘真’。

他没有乱七八糟的情节,有的只是平淡无奇中,青春里最该有的模样。

其实每个人的青春,都没有太多的曲折离奇。

都是在平淡中,夹杂着些许烦恼,还有最真挚,最单纯的萌芽暗恋。

相比其它青春剧,这一部剧情,似乎更能引起共鸣,更能代表大多数人的青春。

李星泽在卧室里,冥思苦想的时候,几个女生在客厅讨论。

“柳姨?”宝儿换了一身宽松的t恤,光着脚丫,双腿盘坐在沙发上,问道:“你说那真是他的创作吗?”

“应该是吧。”柳青此刻也换了一身宽松的运动服,头发也放了下来。

长发披肩,整个人看起来,少了些许干练和淡漠,多了一些娇媚与邻家。

“紫琪姐姐。”宝儿右手肘顶在自己膝盖上,手掌拖着下巴,又看向莫紫琪,问道:“你觉得呢?”

莫紫琪一身白色连衣裙,黑发柔亮,正低头看书。

她翻了一页,低着头回道:“你不是都看到了么?”

“嗯~”宝儿托着下巴,歪着脑袋,看向妮卡。

此刻,妮卡正拿着李星泽下午写得歌曲,看得入神。

看到这样的情景,宝儿不得不承认,似乎这一切都是躲在屋里那个男人,原创的东西。

人们都说漂亮的人,一般都没有才华,可这家伙不但漂亮,而且很有才华。

想到自己一群大美女,在客厅里讨论,他回来后,竟然一声不吭就躲到自己卧室。

我们是什么凶禽猛兽么?

竟然放着一群美女不管,自己躲到卧室里?

宝儿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宝儿很生气。

刷的起身,宝儿气汹汹的冲到李星泽门口,抬起脚一阵猛踹。

砰砰砰~

“喂~李小姐,开门。”宝儿一脸怒容。

“宝儿。”柳青脸上是无奈。

正进入状态,文思泉涌的李星泽,一脸无奈的站起身,打开门问道:“干嘛?”

“你是不是男人?”宝儿气鼓鼓。

“你看不出来吗?”

“那你就这么放着我们一群大美女,在这里挨饿?你不看看下午几点了!”

“自己点外卖!”奇了怪了,她们饿了关我毛事。

砰!

门关上了。

宝儿愣在原地。

这家伙真的是男人吗?

他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钢铁直男,这么好的机会,他竟然都不表现一下。

“你有本事开门!”宝儿站在门口大骂。

“宝儿~”柳青无奈的起身,把她拉回来,温柔道:“柳姨给你做。”

“柳姨~”宝儿抱着柳青的蛮腰,委屈的泪水,在眼里打转,“他凶我。”

“宝儿不哭。”柳青把她搂在怀里,安慰道:“等我们吃饭不叫他,饿死他。”

“以后都不给他吃。”宝儿眼眶红红,抬着脑袋,委屈巴巴的看着柳青。

“好好好。以后都不给他吃。”

莫紫琪和妮卡看着一阵无语,明明是她自己要去招惹别人,现在反倒是别人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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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外。

夜色下,一张黑色轿车,停在别墅区必经的路口。

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人,正紧紧盯着别墅区方向,手里拿着相机,思索着。

“方姐,这真的不是浪费时间么?”一个年轻的男生,坐在驾驶室,问道。

“不是。”名叫方姐的女人,推推眼镜,说道:“那天在现场,我也觉得自己可笑,但回去后,怎么都睡不着。似乎自己漏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女人就是那天在sl活动现场,对李星泽提出质疑的女记者。

“可我们这样守株待兔,也不是办法吧?”男生是个实习记者,刚进公司,被分配到跟着方可清。

两人已经在这里,守了整整一天了。

男生已经吃了一天快餐,一天没漱口洗脸,更别说洗澡了。

他现在浑身难受。

“做记者,原本就很枯燥。”方可清看着男生,冷漠道:“你当初选择这行的时候,没了解清楚吗?”

“我------”

男生进公司后,听过方可清很多传说。

为了新闻,不择手段;35岁了,依旧没结婚;灭绝师太,偏执,疯子------

很多关于她的标签。

今天算是认识到了,她标签的由来。

为了一个所谓第六感,在这里蹲守一天------这不是疯子是什么?

头发凌乱,一天不洗漱,更别说打扮了------

一个女人活成这样子,谁愿意和她结婚?

“算了。”方可清挥挥手:“你先回去吧,我一个人就行。”

“这样不好吧。”男生早就受不了了,可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去吧。”方可清不耐烦的挥挥手。

“那我先走了,方姐。”男生打开车门,一溜烟,没了影。

方可清摇摇头,继续全神贯注的盯着别墅入口。

整个人蓬头垢面,凌乱不堪------但是双眼透亮,目光如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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