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他妈的不是穿越了吧?
任平生在路灯下翻看手中的名片,高级冰白珠光纸质地上用精细的雕版印刷着红色字体,名片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高媛媛名字下方的头衔是“汉海国际集团副总裁”。
很多人费尽心机,想要攀上高媛媛这棵大树,但却给什么事都没做的任平生抢了个先,可他心并没有多兴奋,只是觉得一片茫然。
他并不清楚高媛媛给他联系方式的用意,是觉得任平生对她有用,还是单纯地想帮同学一把,但无论如何,这并不是任平生想要的。
任平生把名片塞到衬衫口袋中,看了看手表,加快脚步走了出去。
此时已经是晚上8点10分了,任平生预定的返回涵州市的那班车是8点40分出发,他已经没空再去跟同学们道别。
事实上,也没有道别的必要。
刚坐上用滴滴叫来的网约车,任平生立即催促司机赶紧往车站开去,还好这个时段去红桥站的路线并不堵,滴滴司机也卖力配合,一路风驰电掣到了火车站,已经是晚上8点30分左右。
看着发车时间快到了,任平生一下网约车,拔腿就往入站口跑,待到走完安检和入站,G7383号动车也接近要发车了,他不得不用百米冲刺的劲头跑上车厢,这才没有被动车甩下。
任平生这次买的是一等座,车厢位于驾驶员室的后面,除了对面一个胖姑娘嘴里不断咀嚼着零食外,室内还是挺安静的。
任平生望着窗外,今晚的夜色十分完美,月光好像沿着铁路铺设过来,将沿线的风景一一呈现,车厢外不断掠过的城市轮廓和山川剪影,提示动车正在不断地加速。
自从2011年那场重大事故后,动车组的速度降低了不少,这趟车奔跑在中国东部沿海最繁忙的线路上,速度最高只能达到250公里小时,抵达涵州市大约需要1个小时的车程。
再过1个小时,任平生就要回到生活了十几年的那个城市,回归到那种安逸、舒适却单调、乏味的生活中,这次同学聚会就像是浮光掠影般,匆匆地来、匆匆地去,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也没有带走什么物件。
任平生并没有察觉,车厢外的月光渐渐暗淡了下去,夜空中堆积的乌云越来越多、越来越重,G7383号动车像是一只白箭般在漆黑的郊野上飞驰。
对面的胖姑娘已经仰面朝天靠在椅子上,手里的零食掉在桌面上,双唇翕张着发出呼噜声,这呼噜声像是可以传染一般,扰得任平生有些昏昏欲睡。
一天的奔波、酒精的迷醉、幻想破灭的失落,这些因素夹杂在一起,像一团梦魇将任平生围住,令他身心俱疲、无力抵抗。
车厢外的夜已经更加深沉,月亮早已不见踪影,乌云中传来滚石般的闷响,豆粒大的雨点像机关枪般洒在白色的车身,G7383号动车依旧急速前进,丝毫没有减慢速度。
任平生觉得眼皮越来越重,他好像回到了十年前的校园里,站在校园中欧冠的金湖旁吹着温煦的湖风,鼻间可以闻到莺尾花的香气,耳边传来时长时短的蝉鸣声,一切都是这么活香活色,就像是亲临其境般。
眼前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在金湖畔徘徊的自己,和那个与自己手挽手信步游走在草丛中的女孩。
那个女孩总是一袭白裙,乌黑颀长的齐腰长发在风中飘摇,她身上有股清新宜人的香气,让任平生的心肝为之荡漾不已,她的双目好似夜星般灿烂明晰,能够驱散任平生心底每一处阴霾。
她的一颦一笑都满溢着美的光芒,像满月般柔和、清澈又无处不在,将任平生从头到脚笼罩在其中,从他的身体每一寸肌肤、每一处毛孔渗透到血液、骨髓和心脏中。
“轰隆”一声巨响,一道极为迅烈的闪电劈开乌云,带着炫目的白光和强大的电流击中G7383号动车的车身,电流与钢铁摩擦产生的光和热瞬间膨胀开来,在荒野上形成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将白色的动车车厢一节节吞噬。
任平生眼前一片漆黑,所有一切光线都消失殆尽,就连声音也都被黑暗所吞噬般,让人不知身居何处,他像是在一个漫长而又宽阔的隧道中摸索前行,无法辨别东西南北,周边都是空荡荡的一切,但却有股力量在拉扯着他,像身陷在一个淤泥沼泽里,蹒跚挪步。
不知道时间,也不知道方位,就这么摸索了许久,任平生隐隐约约觉得有个声音在耳边呼唤他的名字,那声音既熟悉又陌生,有点像左筱潇,又有点像高媛媛,又有点像他完全不认识的女人,他抓住这点声音,朝声音的方向走去。
那个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终于找到声音的源头,好像是在头顶上的传来的,他努力挣扎向上跳去,这回却是像在水中般浮了起来,他用力向上划动双臂,双脚用踩水的动作连续蹬动着,身体渐渐地向上升起,渐渐发觉顶上有些光透露出来。
随着身体的游动,那光越来越亮、越来越近,身边的黑暗也随之逐渐消散,束缚着身体的力也逐一被挣脱,任平生更加奋力地向上游去,五官机能也逐渐恢复。
首先恢复的是听觉,有嘈杂的汽车排气管的声音,有行人边走边聊天的声音,有路边小贩叫卖的声音,还有树上忽长忽短的蝉鸣声,以及那个反复叫唤自己名字的女声。
接着视觉、嗅觉、触觉也逐一恢复,像是老式显像管电视剧信号接通一般,眼前的色彩从雪花变作黑白再变成彩色,满是尘土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臭豆腐在油锅里煎的味道、汽车驶过卷起的热风、炎热夏夜里特有的湿度,让人仿佛是浸在热水中,浑身汗津津、湿漉漉的,好不难受。
“任平生、任平生、醒醒啊!”那个女声简直就在耳边呼唤般清晰,像一股电流般将任平生点着,使他浑身激灵,打了个冷颤。
任平生就像是溺水之人浮出水面一般,猛地抬头,映入眼帘的是夜空中的一轮明月,那月亮异乎寻常地又大又圆,月光如丝绒般撒向万物,好像把任平生笼罩在其中一般。
这月亮好熟悉,好像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见过。经过漫长的黑暗,任平生脑海中首先浮出的却是这个想法,然后他才回忆过来。
“我在哪里?”任平生环顾四周,想找到一个答案,但周边的环境十分陌生。
一条双向四车道的柏油路坑坑洼洼的,周围都是些陈旧破烂的民房,一排排的临时摊位占据了一半的路面,围在小吃摊前都是些短衣短裤的年轻人,从街面的景象和人们的穿着打扮看,应该是某个学校附近的学生街。
让任平生感到迷惑的是,路边学生们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满溢,但他们穿着打扮都显得有些过时,好像是十几年前流行的品牌和款式。
“任平生!”那个女声再次响起。
任平生顺着声源望去,一个短发圆脸女孩站在面前,她的五官平淡无奇,中分短发的刘海用一只塑料发夹斜斜地夹在侧边,皮肤不白不黑,是缺乏血色的那种蜡黄,宽大的额头下方架着一副眼镜,厚厚的镜片后那双眼睛却是十分明亮和清澈,看着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关切和焦急。
“她是谁?”这是任平生脑海里浮现的第二个问题,这个答案并不难。
任平生努力地把黑暗中听到的女声与面前的女孩对应起来,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逐渐解开,他沮丧地发现,把自己唤醒的并不是左筱潇,也不是高媛媛,而是面前这个女孩。
她叫史小怜,也是02经管3班的同学。史小怜是湘楚省FH县人,虽然来自山清水秀的湘西,但她却没有湘楚妹子的水灵,貌不惊人的她大学四年里一直默默无闻,虽然她的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时不时写一些诗歌和散文在校刊上发表,可谓是小有才华。但不知是外貌,还是性格的原因,大学四年间并没有多少男生追求她,她平时也十分安静和腼腆,像一颗小草般在角落独自生长。
但任平生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听说她毕业后就去了边远地区支教,很少与同学们联系,久而久之,同学们都遗忘了她的存在,这次十周年聚会时,常远找了很多人打听,都联系不到她的下落。
“但是,她这么会在这里?”任平生脑海里浮现出第三个问题,他睁大眼睛仔细观察史小怜,想要从她身上找到答案。
“你好点了吗?快擦擦衣服吧。”史小怜掏出一条手帕放在任平生手中,指着他的衬衫示意道。
任平生低头一看,才发现面前水泥墩子的地上有一堆呕吐物,身上的衬衫也粘了不少,这都是自己吐的吗?
他接过史小怜递来的手帕,这手帕是纯棉的,四角绣着蓝色楔,手感柔软轻盈,还带着肥皂洗过的香味。
现在还有人用手帕吗?恐怕会被人当大熊猫一样看待,史小怜不会是古代人穿越过来的吧。
任平生拿着那方干净的手帕,有些踌躇,怕弄脏了,又怕女生多心,毕竟人家也是一片好意。
最终,他还是选择用手帕擦掉衬衫的污渍,原本白白的手帕顿时脏兮兮的,任平生不好意思地折起手帕道:“你看我把你手帕给弄脏了,待我洗干净了还你吧。”
“手帕没关系,我是担心你的身体,你今晚喝了那么多酒,而且又快又凶,立松都拉不住你,我……哎!”史小怜接过手帕,丝毫没有嫌弃的样子。
她看了看任平生,吞吞吐吐地道:“我知道你今天有心事,快毕业的时候分手,这的确很让人难过,可你这样借酒消愁,她也看不到,这又是何必呢?”
任平生心中一颤,他抓住史小怜的手,大声道:“什么分手?你在说什么?我跟谁分手了?”
史小怜被任平生激动的一抓,脸色顿时吓得惨白,她慌忙辩解道:“不,不,我也只是听立松说的,他说左筱潇和你分手了。”
任平生脑子里一团混沌,史小怜这句话就像惊雷般击中他,震得他七魂六魄都移了位。
这是怎么回事,史小怜为什么会提到左筱潇与自己分手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想起那天傍晚发生的一切,任平生的心中还是隐隐作痛。
就在毕业前几天,任平生收到涵州市人事局的录取通知,虽然这个工作并不是他所期望的,但在就业市场不景气的当下,能够早早锁定工作单位也是一件喜事。
可当他第一时间将这个喜讯告诉左筱潇时,却没有得到料想中的支持和鼓励,左筱潇只是告诉他要好好考虑一下,之后两人一直对此事避而不谈,直到最后一次同学聚会前半个小时,左筱潇把任平生约到了金湖旁,亲口终结了两人的关系。
这一切都超出了任平生的设想,当那个令他神魂颠倒的女孩当面说出那句话时,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理想世界顿时崩塌,对未来人生的计划和蓝图全被撕毁,即便左筱潇十分诚恳地表达了歉意,但她对于这段感情的结束是十分决绝的,无可挽回的。
任平生记不得自己那天是怎么从金湖走回来的,他的失魂落魄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他眼里的痛苦和绝望也是一目了然,用林立松的话来说,任平生简直是鬼上身了,整个人都垮了一半。
但他却没有时间舔舐伤口,因为晚上这次同学聚会,他还要担任晚会的主持之一,这是由经管学院团高官指定的,他不能在同学面前露怯,他要以强者的姿态走完校园生活的最后一幕。
就这样,任平生带着刚刚撕裂的伤痛和尚在滴血的心,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与高媛媛搭档主持完了整场晚会,并全力发挥自己在公众演说方面的天赋,说唱逗笑、插科调侃,把晚会的气氛经营得十分热烈愉快,也让当天参加聚会的学院领导和老师们极为满意。
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任平生谈笑自若的表现,只是为了压抑自己的悲伤和痛苦,而他从头到尾,都在人群中寻找左筱潇的身影,希望能够再次挽回她。
可世事往往不如人愿,左筱潇整个晚上都没有出现在聚会现场,她似乎要断绝与任平生所有一切的关联,不让他留存一丝一毫的幻想,她真的这么决绝,这么无情吗?这种猜想对任平生造成更大的打击。
从吃饭的时候起,任平生就极为亢奋和活跃,不但频频向领导和老师们敬酒,还到处找同学们喝酒,他这种喝法和酒量,让同窗四年的同学们见了都十分惊讶,要知道之前任平生在喝酒方面都是以保守着称,今晚居然如此放开喝。
只有任平生自己清楚,他是借着酒杯来浇自己心中的块垒,利用喧嚣和热闹来掩盖自己内心的伤痕,酒精的麻醉作用可以让他暂时忘却被分手的痛,忘却左筱潇,忘却这不如意的一切。
所以他拼命的喝,从饭店喝到了KTV,从KTV喝到了马路上,喝的不省人事,抱着马路桩子睡着,直到史小怜唤醒他。
但是,等等……这里有些地方不对。
任平生记得与左筱潇分手后喝醉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可自己不是刚刚参加完02经管3班同学的十周年聚会吗,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聚会后他的确是吐了,但那是吐在金龙大酒店的花盆里,并不是眼前这根马路桩子,而且史小怜根本就没有出现在十周年聚会上,她怎么会在自己身边呢?
再看看眼前的史小怜,虽然依旧不貌不惊人,但脸上肌肤还是充满青春的饱满与弹性,这分明是刚毕业时的史小怜,她不可能过了十几年还是一副少女的模样,那也太吓人了吧。
任平生环顾四周,他终于认得这是什么地方了,这里是汉海大学附近的一条学生街,当年同学聚会就是在街上最热闹的一家酒楼举行,只不过这个酒楼和这条街早就随着城市改造消失了,现在已经被新建的双向四车道大马路和购物广场所取代,可任平生看到的却是十几年前破破旧旧的原貌。
十几年前的街道、毕业前的史小怜、被分手后喝醉的自己……这些都活生生地摆在面前,就像地上吐的那摊呕吐物发出的臭味般真实,这让任平生心乱如麻,他不由得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他妈的不是穿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