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结案

男人没有不喜欢豪车的。

侏儒也认为自己是个男人。

但是没办法,虽然他不差钱,可他这身体,根本就没法儿考驾照——脚都够不着油门好不好?

说不得他只能买了这么一辆小小的老年代步车,顶天了也就是开到六十码,还不能出城上高速。

靠着驾驶座半站半坐的踩着油门,电动车出发了。

他现在需要的是马上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离这个李易远远的。

他不怕警察,他自信警察绝对查不到有关他杀人的证据,即便把他列为嫌疑人,但没有直接证据,也依旧无法给他定罪。

他怕的是李易,那个似乎能看到自己生魂的瘸子!

他是个鬼差,是在阴司有官身的人,他脖子里挂着鬼差令,自己没办法对他附身,就弄不死他……

不对,自己虽然弄不死他,但别人也许可以啊……

侏儒寻思着,无非就是钱吗?大不了自己花点钱,雇人把他弄死了算了。

圈子里并不缺乏这样的专业人士。

甚至,根本不用花高价请圈子里的人出手,随便找几个流匪,几万块就能砍个人!

他是鬼差又怎么样?顶多会捉鬼嘛,找几个活人还砍不死他一个瘸子!

只要把他弄死了,自己岂不是就可以继续在这里为所欲为了?根本就不用逃跑了!

侏儒越想越兴奋,脚下不自觉的将油门踩到底儿了。

不过这老年代步车,撑死了也就六十码。

可就在这时候,忽然一阵警笛声传来,侏儒吓了一跳,一看后视镜里正有一辆警察飞快的追了上来。

是那个小警察,刑警二队的队长!

侏儒一下子就想起了闫明,那家伙和瘸子是一伙儿的,他们一块儿去见的驼子!

不好,被他抓住的话,即便定不了自己的罪,那也少不了麻烦大了,甚至万一那个瘸子再来点什么手段,自己只怕就完了!

侏儒死命的踩油门,可车速已经提到极限了,哪儿跑得过警车?

换路线!

小车有小车的好处,那就是灵活,专门钻那些小巷小道,警车跟不上不就行了?

侏儒一打方向,转弯进了一条小路。

悲催的是这条路正在挖坑,据说是电业局要铺设地下电缆,路上挖的全是坑。

如果是一般的车辆,司机正常坐在座位上,是可以看到路况以及警示牌的,可侏儒站在那里,视线都看不到车头下边,只能平视远方……

于是悲催的老年代步车一头扎进了坑里。

更悲催的是,他站在那里,没法儿系安全带。

于是整个人被甩出了车外,无巧不巧的刚好一头戳在一根路基下的钢筋上……

可怜紧随其后追过来的那辆交警巡逻车上的两名交警吓傻了,你说这叫个什么事儿?

他们是正常巡逻呢,看到一辆老年代步车,迎面而来,这种破玩意儿他们管都没法儿管,本来想着不理会算了,可谁知道那车上竟然没司机!

一下子差点把两人吓晕——难不成这种杂牌老年代步车,竟然也搞起无人驾驶来了?

会车的时候仔细一看,麻痹的,有司机,不过是个孝!顶多四五岁的样子!

这还得了?赶紧追吧,得让他停车啊,不然自己撞死了活该,撞到别人怎么办?

两名交警赶忙掉头,拉响警笛示意对方停车,却没想到对方竟然一点都不减速,还猛然转弯拐进了一条辅路,然后一头就栽进了路口挖的电缆沟里。

这算谁的责任?

反正不是李易的责任,他这会儿还在养老院门口等闫明呢。

也是侏儒做贼心虚,他也不想想闫明开着警车走了多长时间了,怎么可能这么快赶来抓他?从二队跑到养老院,少说也得二十多分钟呢!

等到闫明接到李易的电话,匆匆赶到养老院的时候,侏儒离奇死亡的消息已经传遍朋友圈了。

“这不是你干的吧?”闫明捧着手机,目瞪口呆。

“当然不是!”李易一口否认。

“那你说你伤了他?”闫明问道。

“我伤的是他的生魂,不是他本人。”李易说道,“我根本就没见过他本人!”

“那他死的也太离奇了吧?”闫明感叹道。

“只能说是报应。”李易说道。

“这案子算是……破了?”闫明道。

“当然破了,并且人都死了,对于我来说是彻底结案了。”李易道,“至于你那边,你自己看着办吧。”

“还能怎么办?”闫明苦笑,“袁小兰已经定性是意外了,陈大立估计也只能按酒后意外落水处理……”

“这不就得了?”李易说道。

“嗯……”闫明掏出烟盒,心事重重的自己点了一根,然后才反应过来又给李易让了一根,说道,“我有点后悔了,不该找你帮忙的,这让我以后还怎么当警察?”

“我说过,你的世界观会崩塌。”李易道。

“以后再有这样稀奇古怪的案子,你得负责帮我搞定。”闫明说道。

“不可能!”李易当即说道,“我又不是警察。”

“谁让你把我拉进这摊子浑水里的?你得负责!”闫明道。

“赖上我了?”李易气道。

“没错,就是赖上你了!”闫明踩灭烟头,抬脚就走。

就知道和警察打交道准没好事儿,你看看,这简直比无赖还无赖啊!

李易无奈的摇摇头,推着轮椅又去了一楼的值班室——刘姐还在哪儿犯迷糊呢!

悲催的刘姐被侏儒附身,一口气跑到旁边那家快捷酒店,然后侏儒走了,刘姐却昏迷在楼道里半晌,自己醒过来不免奇怪,自己怎么到哪儿去了?完全没印象好不好?

于是,刘姐坚定的认为自己撞鬼了。

李易当然不会说破,只和大家一样安抚她好好休息一下,老头老太太们听闻后,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她是发了癔症。

癔症,按照精神学上来说属于短暂性精神病,按照民间说法,就是受了鬼狐影响,碰到了阴气。精神病医生拿这种病没办法,因为它不具备重复犯病的可能,甚至会出现集体犯病的状况,根本查不到原因是什么。而民间对这种情况根本不当回事儿,只要犯病的时候没造成损伤,事后根本没有后续影响。

刘姐这边倒是轻松的被老头老太太们混蒙过关了。

接下来李易要收账了……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