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她要夺宫
这一日庭审结束后,京兆尹许旭辉随汤、柳两位公公一起进了宫。
天怜女王早已在王太后周致的瑞香宫里等着了,王太后周致的兄长、勇烈将军周却也来了。许旭辉将程琳琅交来的那张房契展开来给三人看了,又向三人汇报了今日的庭审情况。
王太后周致还好,天怜女王一听说对方只要房子不要钱,当下就急了,跳起来嚷嚷道:“无论如何不能把王宫给她!这里是我闾丘家居住百年的地方,怎么可以给别人,除非我闾丘家的人都死绝了,或者翼国亡国了!”说到这里,天怜女王的声音几乎带上了哭音,“王宫如果在我手上被人夺去,我将来有什么脸面见五王兄,见闾丘家的列祖列宗!”
天怜女王这么说别的也还罢了,她提到没脸见五王兄,一下子就勾起了周致的伤感,周致的眼圈也忍不住泛红了。
周却眼见妹妹周致和天怜女王两个女人家在那里盈盈欲泪,想起自己今天的失手,愈发恨自己恨得咬牙切齿起来,也不管殿里还坐着京兆尹许旭辉和汤、柳两位公公,就开始在那里懊丧自己今天早上派了人,原本想在南门口截住那个程家小姐,抢下王宫的房契,不料却被程家主仆联手做戏,声东击西,愣把他给忽悠了......
杜嬷嬷听着周却在这里口无遮拦,赶紧朝京兆尹许旭辉和两位公公使眼色,三人赶紧起身,告辞离去了。
许旭辉更是慌得赶紧将房契卷裹起来,携于腋下,匆匆带走。他生怕周却伸手将房契扣下,那他这个京兆尹可就麻烦了。这张房契,程家大小姐毕竟是交到他这个京兆尹手上的,还让他打了借条。结果,他却把房契交到了被告手上,他恐怕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其实,许旭辉的担忧是多余的,他只听得周却找人要把房契给抢了,却忽视了周却要抢房契的原因,那只不过是为了让程琳琅失了关键证据而败诉,现而今既然房契已经呈堂过,并交予了京兆尹衙门保管,其地位和价值就和那份丹书铁券一样了,已然是抢不得的、抢了也白抢的证物了。
京兆尹许旭辉和汤、柳两位公公离开后,王太后周致和天怜女王、兄长周却、杜嬷嬷几人又讨论了一会儿案情,都觉得这个程家的小姐太过狠辣,是摆明了要来夺王宫的。
几人这么议论着,周致忽然想起一年前,天怜公主和默王竞争王位时,有一位南田郡大户人家的小姐曾经委托管家,向司徒府捐赠过一万石米赈灾。
当时,驮米的毛驴披红挂绿,从南田郡一路行至王都,又在会颖城穿街过巷,其做派和李管家这次敲锣打鼓、送丹书铁券到京兆尹府的架势极为相似。
周致至今记得,那些毛驴身上不仅驮着米,还披挂着大幅标语,上面写着“还政闾丘氏,支持长公主!”
周致曾经问过司徒柏纯,那位捐米的小姐是谁,司徒柏纯说他也没有见过该小姐,只听那个管家说起,他家小姐名唤“林琅”。
现在想来,那个捐米的南田郡“林琅”小姐,很可能就是今日的程琳琅,只不过当时那名管家介绍自家小姐的名字时,省却了姓氏,才会被司徒柏纯误以为他家小姐姓“林”名“林琅”。
如果此“琳琅”就是彼“林琅”,那么,按照那副标语上面“支持长公主”的口号,此人应该对天怜女王没有恶意才对,说不定双方还是有可能坐下来一谈的。
王太后周致当即让杜嬷嬷前往司徒府找柏纯,想让他派人去见一见李管家去,看看去年捐米的那个南田郡管家,是不是就是今日在王都的程家的这个李管家。
结果,杜嬷嬷很快回转,说司徒柏纯早就知道那个李管家来到会颖王都了,此人与去年捐赠米的那个管家,正是同一人。只不过,司徒柏纯知道李管家这一次是来状告王室的,所以才不敢公开与李管家往来,二人只悄悄见过两次面。
于是,第二日,京兆尹许旭辉二次问询此案时,王室这边醒儿及另一名宫女陪同天怜女王亲自到场,周却也一同便衣前往——虽然周致再三劝说周却莫要介入,但周却被这位程大小姐涮了一把,心中愤愤不平,总想看看这位颇为能耐的程大小姐是不是头上长角。
天怜女王与程琳琅两位年龄相左的气质美女在京兆尹府相遇,彼此互相打量了很久,心中皆对对方的美貌暗自惊艳。
程琳琅不卑不亢、大大方方地见过女王,目光两次扫过天怜女王挺着的大肚子,颇有些意想不到的样子。
天怜女王亲自到堂,与原告方商谈,最高兴的不是原告程琳琅这一方,而是京兆尹许旭辉。许旭辉干脆端茶递水,做起了衙门侍应的工作,他只盼着这两位气场这两家他都惹不起,这件案子让他判,着实困难,若能达成和解,再好不过。
昨日汤、柳两位公公代表王室一方前来应诉,明显只是前来探听情况的,那二人拿不得什么主意,不比今日到堂的天怜女王,双方若能达成和解协议,想来女王是可以当下拍板定夺的。
而且,女王亲自前来,也算是给足程家面子了,许旭辉想着这程家小姐应该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什么叫进退有据,不要得理不饶人。
果然,程琳琅今日比昨日好说话多了,对于天怜女王提出的分期付款一事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表示可以商量。
正当许旭辉一颗小心心为这个进步雀跃不已时,程琳琅却又面色一寒,提出还款期间,天怜女王可以暂住王宫,但是,王太后周致必须搬出!
这一下,不仅让天怜女王着急了,更是直接惹毛了在场的勇烈将军周却。
周却直接一拍桌子,浓眉一轩,朝程琳琅怒道:“原来,程大小姐是冲我周家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