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五章 唐三彩
黄崇手中拿着一个人骑马的摆件,其中人是个武士,头戴乌帽,身穿黄色圆领长衫,腰配弯刀,显得非常英武,武士胯下的马匹也很不一般,造型比较腱硕,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马。
武士胯下的马,臀部比较肥,颈部比较宽,马的姿势是站立不动,以静为主,但是马的眼部是刻成三角形的,眼睛是圆睁的,马耳朵是立着的,好像在聆听什么声音一样,充满了一种静中带动的感觉。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马上斑斓的色彩,配上武士衣服的黄、褐颜色,使得整个摆件就显得十分的华美精致,不言而喻,这东西就是赫赫有名的——唐三彩!
唐三彩,是一种盛行于唐代的陶器,它是唐代低温彩釉陶器的总称,在同一器物上,以黄、绿、白或黄、绿、蓝、赭、黑等基本釉色同时交错使用,形成绚丽多彩的艺术效果,一般三彩较多,后来人们习惯地把这类陶器称为“唐三彩”。
唐三彩造型生动逼真、色泽艳丽而且富有生活气息,与艳若云彩的丝绸、美丽夺目的壁画、流光异彩的金银器,还有开放的社会一起,共同绘制成了一幅大唐文化的辉煌画面。
唐三彩不仅在艺术上有非常高的成就,而且在陶瓷工艺上也对后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绚丽斑斓的装饰手法打破了单色釉一统天下的局面,从单色釉发展到了三彩釉,为后世彩瓷的诞生打下了基础。
宋代以后各种各样的低温色釉和釉上彩瓷,大部分都是从唐三彩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
正是由于唐三彩有很高的艺术水平、独特的地位,而且它从一开始就出口海外,深色异国百姓的喜爱,从二十世纪初被重新发现之后,就倍受人们的关注,特别随着国内、国际市场的开放,喜欢收藏唐三彩的人越来越多。
唐三彩用于随葬,作为冥器,因为它的胎质松脆,防水性能差,所以保存至今殊为不易,而且外国人对唐三彩的式样非常喜爱,使得在拍卖会上屡获高价。
比如三十年前,1989年,国际苏富比拍卖行拍卖的一件唐三彩黑马在英国伦敦以374万英镑成交,这可是三十年前的价格。
因为唐三彩的出现在世界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加上其自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唐三彩的研究非常火热,不少专家纷纷把研究成果公诸于众。
唐三彩是低温陶瓷,制作工艺不算复杂,制作原料更是随处可见,再加上胎釉配方也早已公开,仿造高手人才辈出,大量的高仿作品出现。
可以说一些高仿的作品,百分之九十九和真品几乎是没有区别,完全是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只有百分之一较为特殊的特征,那是经过千百年自然形成的,所以无法仿制,不过,话虽然是这样说,可是如果没有一双火眼金睛,普通人根本就辨别不出来。
眼前这个唐三彩之所以能够引起黄崇兴趣,是因为这个唐三彩身上,有蛤蜊光。
所谓的蛤蜊光,是指古瓷彩釉上以及釉边出现的类似蚌壳内侧的珠光模样的光晕,只有古瓷到了一定的时间,才会形成这种光泽。
要知道,唐三彩的釉本质上是一种亮釉,刚烧成的时候光亮刺目,光泽灿烂,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炫亮的光泽会逐渐退去,釉色变得温润晶莹,釉光逐渐变得柔和自然,可谓是精光内蕴,宝光四溢,除非釉面腐蚀严重,否则三彩真品不会失去柔润的光泽。
当然,釉面的光泽,只是鉴赏东西真伪的一个佐证而已,不能作为主要的依据,现在的技术那么发达,要伪造蛤蜊光,也绝非不可能,不需要像真品那样,只需要能够骗过一时,就足够了。
另外,这个唐三彩的胎上也有自然的土锈。
唐三彩是一种陪葬品,那么被埋在地下过千年,受到地气、水分、泥土的侵蚀,必然会有一些土锈,而且,这些土锈已经浸到了胎体中,与物件浑然融合起来,显得十分自然,如果是仿的土锈,肯定显得非常生硬,不自然。
这个唐三彩,不是唐代的真品,是仿照的。
“老板,这东西怎么来的?”黄崇问道。
“乡下收的。”老板是个中年大叔,憨憨一笑说道:“俺也不懂,小哥若是喜欢,给我一个实诚价,拿走便是。”
得,这位老板现在连故事都不讲了,在古玩市场上最不缺的就是故事,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得了癌症要住院,不能说完全没有,只能说九成九以上都是骗人的。
买家在编故事,卖家也在编故事,故事横行。
眼前这位老板,干脆连故事都不说了,因为大家都精明了,都不愿意相信那些故事了。
“这个唐三彩不错,较为古拙,两百吧。”黄崇将唐三彩放在摊主面前说道。
“小兄弟就不要拿俺开玩笑了,这可是唐三彩!”老板看着黄崇说道。
“东西施全釉了。”黄崇说道。
这位老板,也并非是不懂行,听到黄崇的话之后,脸色微微一变,因为真品的唐三彩有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不施全轴,至于为什么不施全釉,专家学者至今未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也算是一个千古谜团。
老板看了黄崇一眼,伸手将眼前的唐三彩拿起来,双手在人物的头部,以及马匹的四腿摸索起来。
真品的唐三彩人物脸部、以及动物的腿部有不施釉的特征。
事实证明,这个唐三彩确实不是真品,不过即便是如此,这位老板也并不感到失望,他做这一行的,自然也知道这里面的东西大多数是赝品,如果这玩意是真品,他放在这里做什么,直接送去拍卖行不就得了。
抱着能成一笔是一笔的想法,老板对着黄崇呵呵一笑,说道:“东西也不贵,两千,成本价,小哥若是喜欢,就拿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