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热情的潘叔

早饭,李校炒了一盘萝卜丝,又煲了个萝卜清汤。.

当他把饭菜端到母亲面前时,王桂芳则是露出了无比吃惊的表情。

“校,今天做的饭菜,怎么这么香啊?你刚才在厨房忙活的时候,我就已经闻到香味了。”

此刻,王桂芳有些惊讶的朝着儿子李校问道。

王桂芳是地地道道的农家妇女,她做了一辈子饭,什么食材,什么味道,自然一闻便知。

而眼前的这两道用白萝卜做的普通家常菜,却是令她感到有些微微惊讶。

因为光是闻着味道,就已经让人口舌生津,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尝了。

“娘,快尝尝吧。”

李校一边说着,一边给母亲盛了一碗萝卜清汤。

王桂芳先是用筷子夹起了几根清炒萝卜丝放入嘴中,而后,又喝了一小口萝卜清汤。

此刻,李校望着母亲的样子,有些期待,有些忐忑。

他只知道这神农鼎内种出的白萝卜,生吃起来,十分的清脆爽口,并且,有一股十分特殊的清香味。

但,做成饭菜之后,却不知道味道咋样。

所以,李校这会儿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母亲对这两道菜的评价如何。

大约过了半分钟之后。

王桂芳的脸上,露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像是发现了宝贝一般,对儿子李校说道:

“校~~你这萝卜从哪里弄来的,味道简直鲜美极了,我敢说,娘活了大半辈子了,也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萝卜。.”

听完母亲的这一番评价后,李校的一颗心,终于是放进了肚子里。

看来,用灵潭内的灵水浇灌后的植物,的确品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李校这会儿也是十分的兴奋,但,神农鼎的秘密,他不想告诉任何人,只好对母亲撒了个慌,说道:

“这萝卜是前些天我在山上种的,可能是用泉水浇灌的原因吧,味道比普通萝卜要好吃一些。”

“岂止是好吃一些,这萝卜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娘做了一辈子饭,也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萝卜。”

王桂芳此时一脸兴奋的说道,显然对这两道菜的评价极高。

而她哪里又知道,这种被灵水浇灌过的萝卜,不仅口感好,味道鲜,甚至具备了药用价值。

就连此时的李校,都不知道这种萝卜还具备药用价值。

一盘清炒萝卜丝,一砂锅萝卜清汤,被李校跟母亲二人吃得干干净净。

早饭过后,李校临时改变计划。

他准备今天再次进城一趟。

原因有两点,其一,神农鼎内的那几十棵白萝卜,都已经生长成熟,急需采摘出售。

其二,昨天意外得知县城“知味轩”酒楼,乃是潘婷家所开。.

正好,这是一个机会。

李校打算把这几十棵白萝卜带到知味轩酒楼去,看看他们饭店后厨是否需要。

如果,知味轩酒楼愿意购买这些萝卜的话,李校相信,这萝卜的销路,以后是不用愁了。

而且,像知味轩这种在清水县城知名度不低的饭店,如果销路一旦打开,那他所种植的这种白萝卜,将会是供不应求。

李校安顿好母亲后,便从家里找出了一个化肥袋子,朝着李家坳村后山的盘山公路走去了。

路上,李校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进入到神农鼎内,把那几十棵萝卜给全部采摘,并装入到了化肥袋子中。

而后,便坐上了开往县城的公交车。

……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候之后,李校来到了县城的“知味轩”酒楼。

出乎李校的意料,昨天的那个服务员,竟然一眼就认出了李校。

并且,看着李校的眼神,似乎有些古怪,嘴角,还露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让李校感到很是奇怪。

而当李校说明来意后,这名服务员便直接上楼去喊老板了,也就是潘婷的爸爸。

五分钟后,一名身材中等,穿着朴素的中年人,便从楼上走了下来。

这名中年男子,便是知味轩酒楼的老板,潘仁义。

潘仁义人如其名,是一个非常仗义、重感情之人。

他在得知女儿潘婷被毒蛇咬伤,并且被一个好心人给搭救了之后,心中,就一直惦记这个叫“李校”的酗子。

早就想见一见李校,并当面进行感谢,奈何,潘婷这丫头竟死活不肯说出李校的家庭住址,这一点,让潘仁义感到又是气愤,又是无奈。

毕竟女儿长大了,他作为父亲,有时候,也实在搞不明白女孩子家的心思。

此刻,见到一楼大厅之内,站着一个身材高大,长相俊朗的阳光酗,潘仁义不禁眼前一亮。

“你是李校?”

走到了李校的身旁,潘仁义有些激动的伸出了右手,朝着李校笑着说道。

闻言,李校有几分诧异,眼前这个长相跟潘婷非常相像的男子,想来,应该就是潘婷的爸爸了。

但他怎么会认得自己呢?毕竟,他俩又没有见过面。

此时,望着一旁站着的面露微笑的服务员,李校明白了,八成是这名服务员,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了潘婷的爸爸。

因为昨天中午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潘婷在场,这名服务员也是在场的。

此刻,李校也朝着潘婷的爸爸露出了一个微笑,并伸出手跟他握了握,说道:

“你好,潘叔叔,我便是李家坳村的李校。”

潘仁义这会儿总算是见到女儿的救命恩人了,并且,眼前的李校,还是一个俊朗阳光的帅酗。

所以,潘仁义的内心里,自然是异常的激动。

他紧紧的握住李校的手,一脸感激的说道:

“好啊,果真是一表人才,谢谢你救了我女儿,这份大恩大德,我潘仁义永生难忘!”

李校此时被潘仁义的双手给攥得紧紧的,那股亲~热劲,就像是老丈人见到新姑爷一般。

而被潘仁义给夸作是“一表人才”,李校则是十分尴尬的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应该的潘叔叔,您不用这么感谢我,我今天前来,其实是有求于您的。”

见李校不仅仪表不凡,阳光帅气,并且说话落落大方,十分得体,此时的潘仁义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

而当听到李校称有求于他,潘仁义便一边拉着李校的手,一边十分亲切的说道:

“来来来~~校,有什么事情,咱坐下好好说。”

潘仁义的热情,让李校感到十分的不好意思,只好任由双手被他给攥着,俩人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就连此时的那名服务员,看到这一幕,也是忍不住的偷笑起来,心道:怪不得潘老板跟她的女儿,都对这个酗子怀有好感,像这么帅气的酗子,谁不喜欢呀,但可惜啊……是从农村来的。

只不过,这名服务员此时的心里所想,恐怕,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改变对李校的看法。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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