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小乞丐
千梦城,启世帝国的一座大城市,得名于当年一位路过此地的仙人——千梦。不过年代已久,无法考证,因为靠近靠近妖魔岭这一险地而深受散修们的喜爱。
妖魔岭是一处葬地,但是地域却异常辽阔,几乎有启世大陆二十分之一的面积,也是最大的葬地。相比于其他葬地,它虽然凶险不减,但是却多了许多诱人的宝藏。
妖魔岭的地势得天独厚,正好位于启世大陆中心的灵气最浓郁之处,盛产灵材!多少外界找不到的天才地宝,到了妖魔岭,都只能被当做杂草。
何况妖魔岭还有诸多传承,就如那神秘莫测的死灵之地——云天山脉。上古诛魔之战,留下了无数强者的武学、启灵器、乃至传承。
启世帝国的当朝的魔虎军军团长就是因为从云天山脉得到了以为上古强者的传承。
这才从卑微中崛起,平步青云,一直做到了帝国军团长的地步,成为一段佳话。
只是妖魔岭虽然天才地宝无数,但是凶险更是惊人,妖魔岭之所以被称为妖魔岭就是因为里面的拥有着妖、魔两大异族,当然了,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上古年代,妖魔岭的魔族就因为和域外天魔勾结,被人族的先贤强势斩杀。至于妖兽则由于繁殖能力的强大,这些年来愈发的凶猛、狂暴。
妖兽遍布启世大陆,至今都根据着土地。而且时不时的还会爆发难以想象的兽潮,给启世帝国的人民带来极大的困扰。
但即使如此,启世帝国千百年来却没有将他们消灭。
据说是为了培养启世帝国的习武之风、居安思危。另一种说法是妖兽之中还存在几尊恐怖的妖仙,这些妖仙已经和人族的仙人定下了协定……
妖魔岭的妖兽却从来不会爆发兽潮,这些妖兽虽然生性残暴,却并没有冲出过妖魔岭的边界过,即使是被其他妖兽追杀出妖魔岭,也会想方设法回去。
这也是为什么千梦城安然无恙的原因。
千百年来,千梦城都以“妖魔岭的前沿”自居,事实也确实如此,千梦城的优势太多了。最为关键的就是千梦城这条进入妖魔岭的路线是全大陆公认的最安全的路线。
这条道路神奇地避开了所有的险地中心,并且沿路的妖兽也是最少的。与其他道路生还率不足十分之一相比,千梦城的生还人数超过了一半。
这也直接导致了千梦城的繁盛,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各色的资源在这里交易,成为了商人的天堂。
而最近千梦城更是热闹,因为三大势力中的知世阁将要在这里举办十年一度的知世阁拍卖,届时各大妖孽人杰都会到这里……
通往妖魔岭的路口是个大闸门,此时却传来一阵阵喧闹声“什么?又涨价了,不是说好,一人一两黄金吗?”
“去去去,没钱付账就别来!滚开!”守卫在这里的城卫军很是不耐,挥手就将激动冲上来的散修推开。
那名被推开的散修握紧拳头,被羞辱的感觉使他气愤万分,只可惜到了最后还是无奈的交了钱,现实啊!
这件小事并没有影响到想要过路的人数,这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了,尤其是在这一位千梦城主在任期。
闸门处排队的的几乎从闸门排到了城门口,这里人数多得吓人,即使死亡的概率极大也丝毫改变不了他们的野心。
他们中有些已经是老手了,前面的路都已经探清楚了,只要不乱冲,一般都没事。
一只普普通通的队伍很是无奈的排在了最后,领头的就是一个满面富贵的少爷,虽然长相俊朗,但却浑身珠光闪闪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出门历练的家族子弟。
他的身后是一群身材魁梧的中年大汉,背着巨剑!明显就是家族给的保镖,神奇的是里面竟然还有一个老太婆,虽然老朽,但是浑身的气势却告诉旁人,她不好惹!高手!
这一行人就是乘坐雷云鸟到达的钟离天一行人,虽然时间紧迫,但是钟离世家还是给他们进行了真假难辨的易容。
大长老、二长老等人都变成了中年男子,钟离灵烨却不需要易容,她两百年未出,最后一次面世还是一名少女,现在又有谁认得她?
钟离世家的雷云鸟速度极快,一天之内就到达了距离天雷山三千里的千梦城,他们现在就是想靠千梦城这条路进入妖魔岭,但也不敢过于高调,谁知道这里有没有楚家的探子。
“少爷,现在可不是在钟离家族了,你可不要乱来!”跟在钟离天最近的白宇低声提醒道,白宇现在满脸麻子,倒不怕被认出来。
“白堂主,知道了。这是我的灵魂秘法,我要说什么,直接告诉你们就行了!”钟离天的声音在每个人的脑海中响起,差点吓了众人一跳。
“灵魂传音,四方豪雄的专属,想不到至尊丹师连这等秘法都有!”众人都是心头惊讶,却全都将这些归到钟离天的神秘师傅上去了。
等闸门开关是个煎熬难耐的过程,钟离天等人都很是着急。长长的队伍已经有人开始抱怨了,按照规定,至少还要再等一个时辰。
就在这个时候,“哒哒”的马蹄声飞速靠近,“你们这帮贱民,还不给本少滚开,好狗不挡道!”
体型臃肿的一位少爷身着城主府的衣服,很是嚣张,驾着马车,俯视下方的散修,满脸不爽,这群苦哈哈就只会碍着地方。
散修们骂骂咧咧,但还是自动给嚣张的少爷让出了一片路,而跟在马车旁的护卫追赶而上。
簇拥着马车,更给少爷腾出了一大片地方。
长长的队伍就这么拦腰被截断,散修们敢怒不敢言。
这少爷就是城主府的苏大公子,也是城主的独苗,虽然飞扬跋扈,但城主却一直惯着他。
钟离天等人也是让开,他们现在还真的不想惹麻烦,毕竟这次的任务是去救老爷子。
只不过大街上却还是有躲不过去的,那是一个乞丐,瘦弱的身子,蓬松的乱发,脏乱褴褛的衣衫,脏兮兮的面孔看不清模样,但是想来年龄也不会太大。
此时似乎是吓坏了,呆在那里动都不敢动!
只是谁也没注意到人群中的钟离天眼睛一亮,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城主府的大公子哪里会管这点小事,乞丐就是乞丐,踩死就是了,非但没有转向,反而加快了速度朝小乞丐碾去。
周围的有些人已经别过面去,虽然他们都是刀尖上混饭吃吃的散修,见惯了生死,但是看到这一幕依旧于心不忍。
大公子已经在期待了,他最喜欢看到血液迸溅时的样子了,上一次他碾死人是什么时候了,可能是一年前,虽然被关禁闭额一个月,但那之后他彻底爱上了这种上位者感觉,他已经期待接下来的画面了。
眼看马车就要碾压而过,车轮已经压过了小乞丐的身子,唉,又是一条人命啊,看到这些的百姓心里叹息,颇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次是别人,下次呢?千梦城的城主就是他的爹,他们往哪里告去?
只不过众人预料的血肉横飞的画面并没有出现,马车碾压了过去,只是人呢?
就算变成了肉渣,也会有痕迹啊,苏大公子一阵扫兴,停下了车马,看向身后,不应该啊。
“谁干的?谁干的?给本公子站出来!”苏大公子有点懊恼,好好的一场戏就这么没了。
只是任他怎么吼叫,就没有一个人回答,这让他有点恼羞成怒,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没人!连一个乞丐的人影都看不到了。
“好CC!不说是吧,你们这些散修干了不说是吧?告诉我爹爹,散修中有贼人想偷袭我,贼人就在这群散修中,谁也别想走了!”
苏大少爷冷笑连连,本来他只是想随便逛逛街的,但是这伙贱民已经惹到他了,他想做的事情竟然有人违抗。
“凭什么,又不是我们做的,我们还要赶时间呢?”散修们已经有人不爽了,躲在人群中道。
“凭什么?就凭我爹是城主!你们这伙贱民给我老实点。”苏大少爷扫视着下面的这一伙人,不屑抖了抖嘴唇。
旁边的护卫耳朵尖利,一鞭子就抽向发声那个方向,一鞭子就抽翻了几个人。
散修人群里又是一阵骚乱,被人羞辱鞭打还是其次的,这要是找到了还好,找不到的话,他们可等不起。
“苏大少爷,在下只是救了一个人而已,用不着费这么大的劲把所有人都困下来吧?”一名浑身宝气的英俊少年走了出来,正是钟离天。小乞丐跟在他身边,竟然一点也不怯场!
白宇的心脏几乎到嗓子眼了,我的小祖宗啊,不和才你说不要惹事吗?
“小娃子,你又想干什么?”钟离灵烨的声音在钟离天的脑袋中响起,这等小角色若是平时,拍死就算了。但现在他们必须去救老爷子啊,可不能闹出什么事情。
钟离天微微一笑,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回应道:“诸位前辈,信得过我的话,就听我的,这小乞丐来历不简单!”
说完又给了白宇等人一个放心的表情。
那边的苏大少爷这才露出了笑容,贱民就是贱民,不给他一点厉害,他是不会听话的:“就是你干的得对吧?那好啊,本少爷也不难为你,你既然救了他就再把他杀了吧,出事我顶着。”
苏大少爷本来是想直接杀死这个人的,但是转念一想就想出了这个歹毒的计划,你不是想要救人吗,现在想要活命那就去杀人吧。
苏大少爷想想就觉得很期待,他很想看看这个人杀了小乞丐之后的表情。
周围的人噤若寒蝉,大部分都在哀叹,他们散修卑微,地位上的差距不可弥补,谁叫他的父亲是玄光境界的百炼之士呢?
钟离天脸色不变,微笑道:“苏大少爷说笑了,在下怎敢杀人,这是在下的一点心意,还望苏大少爷手下!”
说着钟离天向白宇递了个眼色,后者将一个布袋拿了出来,交给了苏大公子旁边的护卫。
钟离天两世为人自然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现在能不动手就不动手,虽然有点世俗,但何乐而不为呢?
苏大公子挪了挪他肥大的身子,接过布袋,打开一看,脸色一下子从有兴趣变成了惊喜。
布袋子里只有三块半个巴掌大的透明石头,正在散发着丝丝灵气。灵石!
启世帝国俗世之间最为贵重的就是黄金,一些低阶的修士用的也是黄金,但是一旦到了高阶修士,交易的物件就会变成灵石。
灵石之中蕴含着纯净的灵力,吸收灵石里的灵力要比吸收外界的灵力快了好几倍。只是灵石的产量并不高,也只有高阶修士用得起。
一般来说,一百斤黄金才能够换取最次一等的一斤灵石。现在钟离天给出的的灵石沉甸甸的,少说也有一两斤,这可是一笔客观的金钱。
果然,一看到灵石,苏大少爷脸色就变了:“你们几位远来是客,不如到我城主府坐坐怎么样?”
“在下还有要事,还望苏公子勿见怪!”钟离天可没那闲功夫陪着这小娃娃闹,他还有正事。
只不过苏大少爷脸色又变得阴厉了:“怎么……不给面子?”
*裸的威胁,你敢不去?
苏大少爷已经打好了算盘,看这伙人出手阔绰,肯定还有不少油水。只是这里人多,倒不好明抢,到时候把他们骗到城主府去,还不是任人宰割?
至于这伙人之后的报复,他也想清楚了,几个还要排队的贱民会有什么大的身份?弄死就弄死了,想来自己的父亲也会同意的。
钟离天摇了摇头,他的灵魂力明察秋毫,怎会不知道这个大少爷的意思,既然他想玩,那他就陪他玩个够。
“苏大少爷,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