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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龙抬头

两日后,南湾。

深秋,芦苇成熟,八十里南湾禾草遍地,仿如一块巨大的毛毯。这里是苍云州最重要的马场,因为它的存在,苍云不仅不需要军部补充军马,有时还能外供。

一场大战,苍云大部分地方沦陷,获胜之后,古越军立即着手在南湾建立军营,并在周边展开巡逻。其目的为了迎接狂沙骑士的到来,更为了将来做准备。谁都知道战争不会这样结束,接下来无论大宇反攻,还是古越进一步向前,骑兵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古越军队本就受制于此,好不容易得到狂沙族相助,军需保障为重中之重。

有点麻烦的是,南湾只适合养马,但不利于骑兵作战。这里是湿地,与西北草原截然不同,战马加骑士的体重落在马蹄上,常常一步一坑,难以起速,且不利于保持马力。众所周知,狂沙骑士最恐怖处在于速度与持久,战斗时风卷残云,撤退如大海退潮,可战可走,进退自如。进入到这种地方,个子矮的骑士甚至无法让视线高过芦苇枝头,阵型、协助什么的更不用提。反过来,如果把一帮擅长猎杀的战士丢进去,就如同鱼儿放进大海,影子都难找。

为能有效保护马场,古越军在南湾西侧建立主营,驻防以骑兵为主,同时内南湾内部设立多个副营与哨卡,由擅长丛林作战的蛮人为主要力量。平日巡逻的时候,高速的骑兵只负责外围,轻易不会进入湿地。

为策完全,古越军还抽调出修行者,在南湾许多地方布置法阵,内部有高阶蛮巫坐镇,加上狂沙骑士饲养的飞雕,最终可谓天上地下,做足功夫。倘若芦苇有灵,知道人类为保护自己下这么多功夫,想必也会感恩戴德,拼命从大地多吸收些养分。

今天是个大晴天,阿里汗领着一队骑兵从军营中出来,脸色郁闷,嘴里一直嘟嘟囔囔。

“狗日的木图拉瓜,拉死才好。”

南湾三百多里边界,途中免不了会遇到河沟、池塘甚至沼泽。另外,战火赶走了原本居住在附近的民众,偶尔遇着人,甭管是谁都得防范。但他们只要机灵点朝芦苇中一钻,骑兵追也不是,不追又不行,左右为难。

简而言之,在这里巡逻是苦差,如果全程更加辛苦。今天本该木图拉瓜领差,可他水土不服正在拉稀,阿里汉成为顶替的人。没奈何,他一边诅咒,一边带齐装备,聚齐人马,在异乡的土地踏上征途。

四十八名狂沙骑士,四十八名古越骑兵,加上阿里汉与古越将领,一名向导,总计九十九人的队伍不算大也不算太小。遇到不太重要、或者不太危险的任务,古越军经常采用这种一比一的配置,目的不止要掩饰,更为了从狂沙族身上学习骑兵技艺与战法。

对此阿里汉不屑一顾,在他看来,古越骑兵根本没资格叫骑兵,充其量是一群骑马的军奴。那位带队的年轻将领眉眼清秀,装模作样且性情骄横,想必是古越军中某位大人裙带。

“阮养,呵呵,软养......没准儿是个卖屁股的货。”

心情不佳的时候看谁都不顺眼,阿里汉斜着眼睛偷看,脑子里转着龌龊念头。直到上了大路,天空艳阳高照,头顶飞雕展翅,地面马蹄践踏卷起风尘,见到似曾相识的一幕,他的情绪方才渐渐平复。

“这是最后一趟,嗯,这是最后一趟。等狼帅率领我族勇士打到这里,老子就归队。”

秋风穿身而过,带走占领者心中的念想送入南湾,七十里芦苇荡低头弯腰,仿佛在回应。

最后一趟,最后一趟。

......

......

与满肚子抱怨的阿里汉不同,巴郎的任务更加艰难,条件更加艰苦,精神却极为振奋。此时此刻,他率领一队族人和自己的“狗”在南湾内部搜寻,小心翼翼,不放过任何线索。

巴郎是地荒族勇士,从小因为天赋突出,有幸被族内神师看中,将其当做传人甚至亲人般看待。蛮巫向往神灵,绝大多数无妻亦无子,地荒族在蛮人当中属于大族,拥有三位神师,巴郎的老师排名第二,威望极其崇高。因为这样的身份,巴郎在整个蛮族为人所熟知,遗憾的是,此次征伐,他却没有什么太好表现,战绩甚至比不上普通蛮兵。

这不能怪巴郎,主要原因是巴郎在老师身边充当护卫,缺少战机。眼看要攻击苍云州府,老师又被安排到南湾马场坐镇,巴郎随其来到这个几乎见不着人的地方,心情别提多郁闷。

幸运之神总在不经意的时候降临,昨日巡逻,巴郎发现有人出没的痕迹,凭借出色的追踪技巧,巴郎找到对方的藏身之地,并与之交手。可惜芦苇荡毕竟不是丛林,那人虽然中了一刀,最终还是逃了。

人虽然走掉,但其背囊被刀锋割裂,掉下来一些东西,巴郎从中发现一个层层包裹的布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是一截漆黑的骸骨,和一颗木珠。

这东西有大用。

手里捧着骸骨,巴郎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撞到,意动神摇。

......

......

认定找到重要之物,巴郎把布包带回去交给老师。看到那截骸骨,老师的脸变了颜色,立即下令展开搜索,同时派人到主营送信,要求他们派骑兵加强巡逻,以免携带骸骨之人逃走。随后他又派亲信到蛮人大帐,要把地荒族人全部调来到南湾。

这么多动作,竟然只因为一截骨头?巴郎既惊讶又激动,同时很懊恼。自己昨天不该轻易放过那个家伙,如今再想把他从芦苇荡中找出来,着实不易。

掘地三尺也要找到他,这是老师的命令,更是巴郎的决心。毫无疑问,他是最有可能找到携骨之人的人,如被别人抢先一步,将是极大的耻辱。

出于此,当巴郎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内心极为振奋。

“这次绝不让你跑掉。”

......

......

在一处相对干净的水洼,巴郎找到几条吸饱了血、却已经死掉的水蛭,他用小刀把水蛭切开,再丢到地上,嘴里唤了声。

“阿吉。”

听到呼唤,巴郎的狗——旁边那个四肢着地、身背枷锁之人飞窜过来,趴在水蛭上闻闻,狂叫数次。

“五彩花?”巴郎听懂狗儿的意思,微微皱眉。

五彩花是古越深山里的一种剧毒药草,常被蛮巫用来炼制毒物。巴郎知道它的危险,但他既不拥有也未使用过这种毒。

昨天那人原本就中了毒?还是他有别的同伴?再或者是完全不相干的人?

这些问题暂时没有答案,然而巴郎知道,既然是五彩花毒,中毒者就是蛮族的敌人。心里想着,巴郎弯下腰把手伸进水底,轻柔的动作细细摸索。

四周芦草有断折痕迹,水底留有深浅不一的脚印,这些都被人做过掩饰,加上水的掩护,极难被发现。巴郎随后抬起头望着周围,心中渐渐有了画面。

有个受伤、中毒的人从此经过,他的身体虚弱,行动不便,他在这里停留,清洗伤口并重新包扎,之后才去了别处。

追踪下去,巴郎发现伤者极为小心。他尽量选择有水的地方,行走时用脚平蹚,避免留下明显痕迹,出水时只在草地落脚,哪怕因此绕很远。

这个家伙不好对付。

不幸的是他遇到自己——地荒族最出色的勇士。

巴郎在一处环形水道前停下脚步,锐利的目光横扫周边,挥手示意部下散开。

围三缺一,他故意给逃亡者留条路。待把一切布置妥当,巴郎深深吸一口气,扬声开口。

“出来。”

四周寂静,无人应答。巴郎微微冷笑,抬腿向前迈一步。

“出来!”

喝声凌厉,饱含杀气,几只护窝的野鸭不敢再固执,惊恐尖叫着飞走。扑棱棱的响动造成误解,蛮兵中有人扭头,有人转身,有人大喝,有人提刀待追。

“那不是......”

巴郎开口提醒大家,视野突然出现一抹异常明亮的颜色,没等弄清那是什么,前方那块不大的芦苇丛齐刷刷升空,下一秒,风暴骤起,明华锋利,绞碎的芦苇与杂草化作千万支箭。

风声在耳边呼啸,仿佛千军万马奔驰在战场,厉矢遮天蔽日,宛如黑夜提前降临。虽然它们只是杂草与泥水,但在飓风的裹挟中抱藏着巨大的力量,足以穿透血肉之躯。

这仅仅是前奏,黑幕降临的同时,一截刀尖出现在头顶,随后是刀锋、刀锋、刀锋、刀锋......当视野被刀锋占满之后,接着来到的依旧是刀锋!

刀锋无尽,长刀似乎没有尽头,人们眼睁睁看着刀光砍开黑幕,将眼前的天地分成两份。

说书人讲故事常用“令天地变色”渲染气氛,没有谁指望那种情形真的出现。眼前的这一幕,这把刀,彻底改写了人们的看法。

刀身一丈七尺三寸,世间再没有比这更大、更长的刀。

苍云、大宇乃至整个神州大陆,只有一个人用这样的刀。

“巨灵王!”四周很多人大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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