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怜旧众资筹(4)
而他上首的李明月却是满腹狐疑,暗道:“没想到这小子还会算学,当真是看不出来啊!”正要发难时,却听得赵明风嚷嚷道:“王大人,您这次也太不够意思了!”
“怎么?”王朴微微笑道。“别的不说!”赵明风不满道,“我们大伙都已经在这等了小半个时辰了,你总归要准备点水果点心吧!要是王大人缺钱,和赵某说一声,下面钱庄让知府大人随意支取!”
“下官还真是缺钱了!”王朴意味深长地说道,“不知赵府能够资助多少?”赵明风伸出一只手,扬言道:“五千两银子,怎么样?”
王朴刚要点头,却听得李明月叫道:“我出一万两!”“李明月,我还怕你不成,两万两!”赵明风拍了一下桌子,不甘示弱道。
李明月沉吟片刻,再次加钱道:“一万两黄金!我给王大人一万两黄金!”得意洋洋的语气一下子把赵明风比了下去。
望着李明月一脸嚣张的样子,赵明风一边计算着加到多少合适,一边却在想着一会怎么让对方彻底偃旗息鼓。而他旁边的文菁自是感觉无聊透顶,身后的四女也在小声议论着两家的阔绰,无非是开桃儿和玉簪的玩笑。“这两个不成器的!”只听得桃儿嘟嚷道,“真是让我也感到羞愧!”
文菁看着对面的徐晟,见他已经昏昏欲睡,显然同样对这样的场面没有任何兴趣。“这会晟哥哥本来都应该吃完晚饭了吧!”文菁心想着,不由得又看了一下外面,黑夜中依稀见到过来的人影,心下松了一口气:“终于上菜了,我和晟哥哥快点吃完,也好早早结束这场闹剧!”
果然,三个仆从给众人端来了饭菜。让李、赵二人奇怪的是,今天上菜的居然不是府中的侍女,“或许王大人听说了我最近求婚了,不再叫女子来劝酒!”李明月这样想着,满怀期待地揭开了面前刚刚呈上来的大碗盖,这一下,不光是他,众人也都纷纷发出“咦”的声音。
每个人都只上了一个大碗后,仆从就纷纷退下了。而与其说碗里的是“菜”,不如说就只是一碗粥。然而,说是“粥”也是抬举了,偌大的碗中只是漂浮着几粒米,其余的全是水,几乎都能照得见人影来。
看到众人面面相觑的样子,王朴却是微微一笑,示意道:“大家还愣着干什么,吃啊——”
文菁将大碗中的粥倒了一小碗到面前原先那个空碗中,端起来喝了一口,只感觉似白水一般。执起筷子,从仅有的几粒米中夹了一粒送入口中,又生硬无比,很像是没熟。她秀眉微蹙,又夹起一粒米,仔细一看,才发现不是没熟,生硬的原因是却是用的没有经过去皮处理的籼米。
“这完全就是一顿忆苦饭!王知府这样做,难道是……”文菁联想到当前的时势以及方才王朴说过“缺钱”的话,隐隐猜到他这样做的用意。她虽然没有大小姐的娇气,但毕竟自小都是锦衣玉食,要不是自从和徐晟在一起后尝试过一些不好吃的东西,这会儿还真难以下咽。然而正如平时那样,文菁每次吃不了多少就放下碗筷,这次也就喝了一小碗便不再吃了。
她抬头再看对面时,却见徐晟已经将一大碗粥喝得一干二净。“晟哥哥吃惯了我做的,却依旧不挑食,或许他真的是饿了吧!”文菁心中苦笑着,“要是靠得近,我这碗里多余的还可以倒给他。”
而旁边的那些所谓的庄主和公子可就没那么客气了,他们一边怨声载道,一边数落知府的不是。文菁这才发现,别说是李、赵二人喝了一口就尽数停住,就连坐在他们后面的家仆,也都嫌差,早早就不吃了。
“王大人,你这不仅仅是缺钱,分明已经是穷得揭不开锅了啊!”赵明风忍不住又数落道。而这句话也惹得众人哄堂大笑,李明月一边笑得前仰后合,一边拱手道:“赵兄,这句话着实让李某佩服!”
这当中,也就徐晟和文菁在内的寥寥数人没有跟着大笑。“子疾兄,我发现有个人却把粥喝得个精光!”李明月又道,没有指明是谁,但包括王朴在内的所有人都知道,全场也只有徐晟把碗里喝了个精光。
“看来,兄台和你们那七贤庄也很穷啊!”李明月讥笑道,“要是不够的话,我这里还有,你要不要!”“承蒙李公子好意,在下已经吃饱了!”徐晟说道,“不过,小可认为,不浪费一粒米并不是什么可笑的事情!”
这句话立刻让文菁投以赞许的目光。“我赞成徐大哥说的!”她本来要直接说的,但碍于这么多不熟悉的人在,到嘴边的话终究是不好意思说出。
“没错!”出声的却是王朴,“不浪费一粒米并不是什么可笑的事情!”他顿了顿,由道:“下官提议,我们就以粥代酒,敬七贤庄年轻有为的少庄主一碗!”说着,他真的端起大碗,仰过头,“咕隆咕隆”地喝尽。响应他的,除了文菁外,还有苗傅和刘正彦——他们二人也是仰面喝光,而文菁终究是吃的有限,两口之后,便再也难以喝下,只得又放了下来。
“菁儿还是吃那么少,希望旁人不要误会!”徐晟想着,却听得王朴道:“百花山庄的少庄主作为女子虽然没有喝完,但很明显看得出来不是因为嫌弃,更值得王某钦佩!”
王朴说完后,把碗放下,忽然站起身来,瞬间变得悲天跄地,高呼道:“我大宋亡矣……”
众人都被王朴这一出搞得更加是一头雾水,并且看样子他一时半会还停不下来。“王大人!”苗傅劝道,“京城近况怎么样了?”
王朴以长袖抹了一把眼泪,哽咽道:“皇上被金贼扣留——”“什么?”刘正彦拍案而起道:“金狗敢扣押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