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诺兰
诺兰也有寒兰。
当我睁开眼时,立即用衣袖去擦拭泪痕,却发现哪里有什么泪花,只剩下绝望,无力回天的绝望。
“祭司姐姐,想起来没?”在现世假扮我的前男友的Terrence,即夏国最年轻的天才科学家风长老。
“Terrence, 你刚刚喊了我什么?”我揉揉眼睛,假装神情恍惚。
“仪器不可能出错呀。”Terrence喃喃道,将那能复原大脑神经存储的碎片的仪器反复检查,眉头微微皱起。
“Terrence, 没什么事的话,我要回家等Nolan。”我打打哈欠,伸伸懒腰,勉强扬起笑意。
“祭司姐姐,哦不,Jessica,你刚刚睡着的时候有没有做梦?”Terrence托着脑袋,颇沮丧。
“有哇,梦见汉武帝了。”我见Terrence神色紧张,便起了逗弄的心思,继续说:“还梦见自己跟Nolan在西汉成亲了。红烛罗帐,青铜合卺,结发同心两不疑。”
“Jessica,这不是梦哦,都是真真实实地存在过。”Terrence握着我的肩膀,露出几分欣喜。
“Terrence,你是不是做实验犯糊涂了?”我摸摸Terrence的额头,又触碰自己的,无声无息地拈起咒术,将额前若隐若现的淡紫色兰瓣花钿强行褪去。
“那Jessica还记得为什么会来到实验室吗?”Terrence垮了脸,问着。
“对哦,我什么会来到实验室呀?这里的设备非常先进,感觉像好莱坞大片。”我四处张望,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Jessica,听着,你说你自从戴了这羊脂白玉镯子后,就发现自己认得西汉的小篆,又能够一字不漏地背下司马相如的《长门赋》,便发短信告诉我这疯狂的想法。然后我跟你讲,你不是失踪三个月,而是半年。半年前,我们在这间实验室里做了一个穿越实验,目的是救回因你的车发动引擎发生爆炸而死亡的Charlotte。”Terrence长篇大论,语速急促,恨不得我立即点点头。
“Terrence,是不是我爱上了Nolan,对你的打击很大,才会出现精神错乱。”我抿抿嘴唇,忧心忡忡。
“祭司姐姐,明明是你让阿风及时唤醒你的灵识,现在为什么要选择逃避呢? ”Terrence抓狂般地踢踢仪器。
叮地一声,手机微信提醒,我打开微信,就瞧见高中同学兼死敌的Simone发送一张照片过来。怀着忐忑的心情点开,瞟了一眼,颤抖着双手盖住,待情绪平复,才多看了几眼。
那是一张Nolan与Charlotte的床照。
Nolan*着黝黑的上身,只穿了一件深蓝色的四角平裤。曾经幻想过,现代装的阿珺相公如何,果然是霸道总裁的既视感,满足了粉嫩嫩的少女心。
至于将秀发枕在Nolan胸膛上的Charlotte,身材相当火爆。丰满的水滴胸,亮丽的马甲线,翘起的蜜桃臀,同为女人,都羡慕得流口水。不过,腰间那枚紫嫣花纹,被刻意伪装成勿忘我,真是碍眼。
勿忘我,花型与紫嫣花相似,却太小巧,只适合作为搭配品。紫嫣姑娘,这是在提醒本祭司,莫忘记了她的复仇。很好,本祭司正烦闷呢。
于是,我松开手,任由手机掉落,哇哇大哭。
眼泪真真切切。本来,我借助同心石的力量杀了阿珺相公,成为朱雀神火,也是另一种圆满,至少无人带着伤痕累累的记忆独活。可是,他生生地断了我的后路,想成全我和阿离。不是后悔么,如今又改了主意,比堇儿还善变。
然而,他千算万算,漏了一条,他可以成为将玄武、青龙、白虎合成朱雀的禁术的实施者,本祭司更能够胜任。
他要成全堇儿和阿离,本祭司也可以为他创造一段圆满。
“Jessica,你别哭,这肯定是假的。珺哥哥,哦不,Nolan不可能背叛你的。”Terrence捡起手机,结结巴巴地安慰着。
“Terrence,我想回去静一静。”我哭得疲惫了,轻声说。
阿风这小子,不会撒谎,连珺哥哥都喊出来了,显然被刘珺提前收买了。
“好,那我送你。”Terrence掏出车钥匙,递给我纸巾。
“一个人。”我夺过车钥匙,大步向前走。
回到别墅,我坐在游泳池旁的银杏树下,对着金黄色的扇形银杏叶发呆。在红月湾,也生长着银杏树,但是夏国人尊称为圣树。
“太太,Charlotte小姐来了。”菲佣小声打扰。
“Jessica,看我买了什么。”远远听得Charlotte爽朗的笑声。
蓦然,熟悉的寒兰香扑鼻而来,令我差点落泪。所幸,Charlotte格外兴奋地指挥着佣人将寒兰盆栽搬运到游泳池边,并未察觉到我的异样。
“Charlotte,每次你讨好我的时候,就意味着你要开始认错了。”我笑着说。
“Jessica真讨厌。我是看你怀宝宝辛苦,便买几株寒兰鼓励你。”Charlotte连忙提高了嗓音,着急地解释。
“一株寒兰大概五万加币,Charlotte买了九株,共计四十五万加币。如果我没记错的话,Charlotte的月薪只有三十万加币,而且前几天还抱怨了信用卡透支。Charlotte买寒兰的钱,是Nolan给的吧。”我冷着脸,神情淡漠。
Charlotte先是一愣,然后捂着脸,瘫坐在地上,柔柔软软的调子夹杂着哭腔: “Jessica,对不起……”
“道歉有用吗?Charlotte,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你也要说对不起这三个字,那么我无法相信任何人了。”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默默地佩服自己的演技。
“Jessica,原谅我,好么?我和Nolan发生关系,真的是意外。那晚,我喝醉了,Nolan送我回酒店,就不知怎么滚上床了。” Charlotte哭花了妆,可怜兮兮,别有一番美态。
我听后,抽抽搭搭。
心底却啧啧感叹,这闺蜜背叛自己和丈夫睡了的狗血戏码,看着有点变态的激动呀。闺蜜喝醉了,丈夫可清醒呢,还不知怎么滚上床的,分明是情到浓时,就生米煮成熟饭了。
“狗男女!”我搬起寒兰盆栽,狠狠地朝Charlotte砸去,咬牙切齿地说。
呸呸,阿珺相公,狗男女可不是骂你。阿珺相公守身如玉,绝不会这么下贱的。不过,琼瑶小说里,可都是这么演的。小三温柔善良,正室心肠歹毒。接下来,男主角是不是该出场了。
果真,Nolan喘着气跑过来,将Charlotte扑倒,护在身下。
“刘(珺)……Nolan, 我要跟你离婚!” 我扯着嗓子,哭嚎道。
然后,我抹着眼泪,疯狂地跑出去。十步,百步,千步,阿珺相公居然没追过来了。堇儿还琢磨着甩上一巴掌,以消他自作主张毁掉同心石的怨恨。
在多伦多的朋友不多,我翻着通讯录,考虑了许久,决定打电话给Darren。
半个钟后,Darren开车过来,将我接到Dash的琴房里。
琴房纤尘不染,显然有人天天清理。摆设照旧,坐在钢琴前,抬头时,敲看到窗台的雏菊。
琴房的歌声回荡在心底,犹记初次相见的情景。你说,你生在梨花的雨季,我拔了窗台的雏菊藏在口袋里。茫茫人海,不必寻觅,你总是天边最璀璨的启明星。我追呀追,跌倒了又爬起,梨花开满了山头,而我只能拥抱你身后的背影……
拨弄惯了古琴,弹起钢琴的手法生疏了不少,一曲《梨歌》断断续续,难成调子。
“Jessica,Dash死了。”Darren轻声说。
“可是,阿离还活着。”我转过身子,望着他不经意间透露出的慌乱,浅浅地笑了。
“堇儿,你恢复了记忆?”Darren, 或者说是南国的紫离公子,小心翼翼地问着。
“阿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接下来的情节是,Jessica一气之下打掉宝宝,不听爸爸妈妈的劝告,坚持与Nolan离婚。然后,众叛亲离,远赴美国,再遇Darren。在Darren的帮助下,走出情伤,并且接受Darren的求婚。这其中的兜兜转转,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将关于堇儿和阿珺相公所有的回忆全部覆盖掉。一旦Jessica沉浸在所谓的幸福之中,阿离和阿珺相公便会加紧时间实施禁术。” 我盯着紫离,目光炯炯。
“堇儿,阿离说过,阿离心动了。”紫离长叹一口气。
“阿离,你爱堇儿吗?”我扳过紫离的身子,质问着。
“堇儿,别这样,阿离知道你想干什么,阿离不许。”紫离语调哀伤。
“阿离,你能保证禁术成功后,堇儿就永远不会记起阿珺相公吗?再渺茫的希望,一旦发生,堇儿发誓,不惜代价,将阿珺相公从鸿雁塔里救出来。若他的灵识早已溃散,那就拿整个南国陪葬。”我毫不在意额前的淡紫色兰瓣花钿涌现,甚至产生灼烧感,应是蜕变成暗红色。
紫离沉默了许久,方扯了扯惨淡的笑意:“堇儿,阿离没有办法拒绝你,这算不算爱呢。”
后来,按照阿珺相公的剧本发展,Jessica嫁给了Darren。不过,我做了小小的改动,就是Jessica向Darren提议,去昆仑山度蜜月。
昆仑山上,暴雪初停,我寻觅到那个承载着念奴变成朱雀神火的回忆的小山洞。
“阿离,堇儿想抚琴,你能不能在外边守着。”我柔声说。
“多久都行。”紫离将古琴紫绡搁置在雪地上,尔后俯下身子,在我的额头上落了一吻。
趁着调节琴音的空当,我摘下羊脂白玉镯子,将一张卷成如针线大小的信笺塞入镯子的缝隙里。
这信笺上,写着我和阿珺相公的故事。
如果上天对我们有半点怜悯,请保留这只羊脂白玉镯子上的血迹证明我们的存在。我拈起咒术,挖出一点来自心脏的血,涂抹在镯子上。
唯恐阿珺相公毁掉这羊脂白玉镯子,我又动用二十维度的灵识,实施标记咒术,除了本祭司,无人能发现镯子的秘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这估计是我最后一次弹奏《雨霖铃》。曲罢,胸口隐隐作痛。起初,以为是出于感伤的缘故。后来,月牙眼不听使唤地闭合,我推翻了紫绡,大喊不妙。
这是以冰为媒介的沉睡禁术,隐藏在紫绡上。
暴风雪又起,我胡乱地拈起一个又一个咒术,试图抵抗深入心脏的沉睡禁术。可是,除了胸口上的疼痛越来越猛烈,根本无济于事。泪眼朦胧,见到那抹水蓝色身影,爱过,恨过,笑过,哭过,最终化为深深的依恋。
“阿珺相公,不要抛弃堇儿。”我哀求着。
“堇儿乖乖睡觉。当你醒来呀,寒兰会代替我,一直看着,堇儿与紫离过着快乐的生活。”刘珺将我揽入怀里,柔声细语,没有一丝丝悲凉,寒潭眸子里绽放起绚烂的笑意。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放弃天长地久。
作者有话:现代部分,承接第五章缘起。呜呜,写久了古代,写起现代,不太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