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红宝戒

这一等,就是四个时。

高睿喝了八杯开水,上了五趟厕所,就在他昏昏欲睡时,任娇终于抬起了头。

美女部长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呀高总,工作需要,不得不忙。”

高睿赶忙振作精神,挺身坐好:“没事没事,您好了吗?”

“差不多了,有些地方还需要酝酿酝酿……”

“啊?还要酝酿?”

“当然,我可以先把你的事情办了。经过财务科核实,宣传部最近半年一共在丽水农庄消费了元,听你们农庄现在急需现金,我让财务科开了一张现金支票,明日一大早,你只需要带着身份证,去银行提取便可。”任娇着,从笔记本中抽出一张支票,走到高睿跟前。

“多谢任部长!”高睿起身,双手去接支票。然而,美女部长却没递给他的意思。

“不客气,要谢,你得谢淑敏,要不是她,我才不会管这事。对了,你和淑敏很熟?”

“熟,都老朋友了。昨约她一起去丽水农庄逛过,今又喝过她亲手泡的咖啡。喏,这包现金就是她让我去先锋集团要的。”高睿看出来了,如果跟于淑敏不熟,这事指定得黄。

任娇上下打量了高睿两遍:“你知道谭振东跟淑敏是什么关系?”

他当然知道谭振东在追求于淑敏,但他想看看美女部长的意思,坐在这儿几个时,他可不是干坐着,还在偷偷研究对面的美女部长,可以肯定,美女部长也在暗中观察他。

于是,他就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摇了摇头。

“高总啊,实话告诉你吧,谭振东一路从法国追到魔都,是铁了心要把于淑敏追到手,你要想吃鹅肉,得加油!”任娇完,终于将支票递到高睿的面前。

高睿乐呵呵去接,然而,美女部长依然不松手,两人各拽一端,在空中对峙着:“是,我一定加油。任部长,有机会,您也可以来丽水农庄逛逛,咱农庄虽,但清新别致,特别适合您这种熬夜加班、工作压力又特别大的美女领导。”

“美女领导?我美吗?”任娇差点笑出了声。

“美!就您这气质,您这身材……啧啧,完全不输您的闺蜜,不,比您的闺蜜更美三分。如果笑容再灿烂一点,脸色再温和一点,衣服在奔放一点点,呵呵,毫不夸张的,您简直是仙女。”

“油嘴滑舌!这套把戏留着哄淑敏吧。好了,我要去继续酝酿稿子了。”被高睿一夸,美女部长心情大好,略带点娇嗔的松开了手。

“好好,您慢忙,再见!”高睿揣好支票,提起手提袋,大步流星的出了镇委办公楼。

高睿离开后,任娇并未再去赶稿子,而是关羚脑,准备下班。

当她经过沙发时,瞥见刚才高睿坐的位置,躺着一只闪闪发亮的红宝石戒指。

“戒指?我的戒指!”她又惊又喜,一把抓起戒指,宝贝似的捂在胸前。

她有一枚红宝石戒,是传家宝,到了她这一代,已有五百年,据可以官运享通。

今日早上起床,突然发现一直戴在右中指上的戒指不见了,寻遍家中每个角落,都没能找到,想不到鬼使神差地落在了自己办公室的沙发上。

“好险,好险!”

任娇暗暗庆幸,将红宝石戒指往右手中指上套,却怎么也套不进去,最后,试了试右手无名指,纹丝合缝,套上去后,便再也取不下来了。

……

高睿抱着袋子,走在孤零零的大街上。

深夜的马镇,静寂得如同人间孤岛。

他突然发现,一个人拿着一堆钞票走夜路,其实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怕什么,来什么。

还未等他拦上出租车,七八个大汉,成扇字形朝他围了过来。

这些大汉清一色的花短裤、蓝汗衫、太阳帽、黑墨镜,嘴里叼着烟,手上拿着刀。在这种情况下,别是一个身体单薄的**丝,便是一个特种兵,也要掂量掂量。

高睿暗道不好,加快脚步,往前奔去。

奔了没几步,便停了下来。

前方,一个金衣男子依着树干,夹着半根雪茄,朝他阴阴的笑,一笑,金光闪闪。

“马金牙?!”

“嘎嘎嘎!瘪三,你还认得老子呀!”马德彪吐了一个烟圈,笑得特么的刺耳。

“你想干什么?”高睿声音颤抖。

即使用屁股想,也可以想得出,这家伙要对他干什么。

但是,他似乎没有逃跑的机会。

街上人烟稀少,连巡逻的警察也踪迹全无,而且,他没有手机,想报警或求助都办不到。

“老子不想干什么,就想要一根脚筋,一对鸟蛋,你放心,你赠给我25万现金,老子绝对不会让你死的。是吧,兄弟们?”马德彪坏笑。

“哈哈哈!”围上来的一众马仔跟着狞笑不止。

“是谭振东通知你的?”

“没错,秃子最烦别入记他女朋友,哪怕是公蚊子都不校他还了,鸟蛋给他留一颗作纪念,他家的鸟蛋快有一盒了,嘎嘎嘎,是不是很变态呀!”

“这里是镇区,到处是监控,你们敢行凶?”高睿四下瞅瞅,心虚道。

“怕!老子怕的要死。但那是白,这个时候,这条路上的警察都去吃夜宵了,不要奇怪,老子请的客。这一路的监控系统全关了,也不要奇怪,老子出钱摆平的。瘪三,跟老子玩,玩不死你C了,废话少,兄弟们,在我的雪茄抽完前,把他的脚筋和鸟蛋交上来,我要热乎乎的蛋。”马德彪完,背过身,****的挥了挥手。

“大哥放心,必须热乎乎的。”马仔们高声回答,接着,扑了上来。

第一声惨嚎很快响起。

接着,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

当响起第五声惨嚎时,背靠树干装逼的马德彪蓦然转身,就看见一个单薄的身形到了身前。

马路上,躺了一地的大汉,全部捂着裤裆,蜷缩着,像一只只虾米在无声的干嚎。远处,还有三个大汉抱着脑壳,像见了鬼般,不要命的狂奔,几个呼吸不到,都跑得没了影子。

“,……瘪……”马德彪哆嗦着,雪茄落在霖上。

“装逼呀,继续装。”高睿冷笑。

他左手提着手提袋,右手拧着板砖,外人看不见的是,肚皮上贴着一块泛灰的布帛。

牛力符果然牛逼,贴上后,不仅力大无穷,而且反应超级敏捷,几个马仔还未劈出刀,就被他一脚踹翻。唯一不足的是,消耗特快,当踹翻邻五个马仔后,就没了效力,化为了一片灰布。如果刚才剩下的三个马仔不跑,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他;如果此时马德彪发飙,他也没有任何取胜之机。

“噗通!”马德彪双腿一软,跪倒在地:“高兄,高老板,我错了,我该死!”

“这是你的该死哦!”高睿拿着板砖,壮着胆子,用力地拍打马德彪的大肥脸。

马德彪连连摆手:“不不不M谐社会,不能杀人,高老板千万别杀我呀!”

高睿微微一笑:“你放心,不会让你死,就要一根脚筋,一对鸟蛋,热乎乎的蛋,脱吧,别让我亲自动手。”

马德彪吓得脸如土色:“高爷,高爷爷,您手下留情,除涟,要什么,我给!”

“吧,谁指使你去丽水农庄的?”高睿笑问。

“高爷,我坦白,是我自己,我自己……”

砰擦~!

高睿的手突的挥出,狠狠拍在马德彪的大嘴上,金光闪过,哀嚎响过,水泥地上掉落了两颗金灿灿的大门牙。

高睿抹抹带血的板砖,淡淡道:“再问你一次,谁让你干的?”

马德彪张着血嘴:“呜呜,我不知道呀爷……”

砰嚓嚓~!

又是几道金芒闪过,半条街都在震颤,地上接连掉了三颗大牙,夜灯下,金光闪闪。

马德彪捂着血嘴和塌了半边的鼻梁,浑身颤抖,彻底怂了:“高爷,我,我,是开发区的马明让我干的,他可以让我白干陆冰枝,然后,逼她就范,将丽水农庄改成鸡窝,她当鸡头,一切后果,由他兜着。”

高睿吹了吹板砖:“是吗?没其他人?要是发现你撒了谎,心鸟蛋哦!”

“爷,我真只了解这么多呀,还有没有其他人,您可以去问马明,他一定知道。”马德彪瘫坐在树旁,裤裆下,流了一地的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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