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歧路

刘讯飞带着叶时朝和辛宠赶到李明瑜家里,李明瑜正等在门口。

这个小区的学区是名校,虽然房子很旧,但是房价却十分高,住在这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优越感。李明瑜住的那栋是小高层,八楼,一梯四户,邻居们离得并不远,楼梯口站了好几个大妈,望着李明瑜家指指点点,李明瑜看到刘讯飞他们来,一脸紧张,“修水管的是吧?你们公司之前来那个酗子根本不会修,搞得一地水,你们快去看看,搞不好,我要投诉了。”

说着不管刘讯飞、叶时朝他们有没有反应过来,就将他们推进门,“砰”一声将门关上,将门外的议论声,隔绝在外。

关上门,李明瑜气呼呼对着门口翻白眼:“一群八婆。”说着又转头对刘讯飞抱怨:“你们能不能找个没人的时候上门?要是被别人知道,我家里来了那么多警察,不知道会被那群八婆传成什么样子,宝宝在幼儿园里也会被排挤的。”

正抱怨着,辛格从杂物间里走出来,对刘讯飞等人招手:“电脑在这边,快过来。”

刘讯飞大步朝里走,叶时朝也跟过去,辛宠朝一脸不满的李明瑜点点头,跟她攀谈起来:“你跟你哥哥李明昌关系好吗?”

“他比我大十八岁,我会走路他就去外地上大学,一年也见不了几次,有什么好不好的?”李明瑜撇嘴,“而且他也不愿意跟我关系多好,见了我总是淡淡的,话都不多说几句。不过,我不讨厌他,甚至还有点感激,毕竟我大学的学费,结婚陪嫁的车,都是他出钱买的。”

辛宠听着点了点头,眼前的李明瑜很年轻,染成红色的卷发看起来也很时髦,她说这话的时候,样子是真诚的,不像是说谎。

辛宠试探着问:“提前来的那位辛警官,有没有跟你说过你哥哥的事情?”

“渎职逃匿那件事?”李明瑜摆摆手,“我真不知道他的下落,虽然他临走的时候给了我很多钱,但我都没用,我跟那位警官也说了,如果是赃款,我愿意一分不少的退还。不过啊,你们不会是搞错了吧?我哥那人虽然跟我不亲,但他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干法医也一直兢兢业业的,跟死人在一起的时间比跟我爹妈在一起时间都多,因此连对象都没找到,他那么古板的一个人,怎么会发死人财?”

看来辛格没有告诉李明瑜,李明昌已死的事实,同样都是有妹妹的,更能感同身受,约莫是心软了。

辛宠也什么都没说,顺着她的话说:“这个我们还要调查。”

“好好调查调查。”李明瑜摆摆手,“他留在我这里的东西就那么多了,总共就一个小箱子,我从来没打开过,全给你们,最好不要在这里查,全带走吧。”

辛宠点头,走进杂物间,看几个围着电脑的男人,都是一脸的凝重。

“怎么了?”辛宠问。

辛格朝她使了个眼色:“把门关上。”

辛宠忙把门关上了。

“怎么了?认罪书上写了什么?”辛宠的表情也严肃起来。

叶时朝最后一个看完了认罪书,将笔记本拿过来,递到辛宠面前,“很重要的信息。”

辛宠虔诚地捧过笔记本,盯着电脑屏幕,逐字逐句往下看。

那封认罪书是这样写的:

查到这封信的同志,你好。

相信此时你们已经找到了我的尸体,只是不知道我这个时候还有没有全尸,亦或者只剩下一副骨架。是哪位同事解剖的我?一直在解剖台前执刀的我,躺在解剖台上被解剖该是什么感觉呢?

很抱歉,给大家,给组织添麻烦了,我再说自己是不得已的,也都是狡辩,现在仔细想想,我走到这一步,完全是运气不好,被鬼美人组织抓到了把柄。

我有一个秘密,是一个宁愿死了,也不愿意泄露出去的秘密,活着的时候,我一直被这个秘密折磨着,如今我已经死了,就想一吐为快,毕竟我被折磨了半辈子,死前想来一个解脱。

我的妹妹,明瑜,她并不是我的妹妹。

她是……我的……我实在难以启齿……

她是我的女儿。

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很震惊,但也请不要往污浊的方向想象,我是我的女儿,她的母亲是我的同学,我的爸妈其实应该是她的爷爷奶奶。

那个时候我和她母亲都还是高中生,高三,我们犯了错误,她怀孕生下了明瑜。她的家人不接受这件事,更加无法接受明瑜,而我这个口口生生说爱她的男人,却被吓傻了,缩头乌龟一样不敢站出来,和她一起承受家人的指责,承受如潮水般的嘲笑和谩骂。

她的家人要将明瑜送走,我只好央求我爸妈将明瑜抱回来养,我爸妈勉强同意了,但是有个条件,让我永远不要提起这件事,对外也只说是他们的老来得女,一辈子都不准说出明瑜的真实身份。因为那个时候我是重点高中的尖子生,保送了名校,前途一片光明,我身上不能有这样一个污点。

我懦弱地同意了。

从那之后我就再没见过明瑜的妈妈,只知道她的家人给她办理了转学,连我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她就离开了。那之后的十几年,我一直承受着心理上的折磨,看见明瑜就想起她的妈妈,对她的愧疚就越来越深,我开始逃避,不回家,不去接触明瑜。

懦夫一向都是用逃避来处理所有的事情的。

直到那一天,鬼美人杀人案发,我去案发现场勘验尸体,当天晚上我再一次看见了明瑜的妈妈。

她告诉我,她现在是大学教授,她嫁了人。之后她问了我的状况,问了明瑜,最后她说:人是她杀的。她是鬼美人团伙的六夫人。被我抛弃的第二年,她在大学里加入了这个鬼美人集团,原因是憎恨男人。

她说这一切都是拜我所赐。

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呢?五雷轰顶亦或者是如坠冰窖。又似乎都不足以形容我内心的痛苦。

她说我可以去揭发她,这样她就能在牢里告诉所有人,她有个女儿叫明瑜,明瑜的爸爸是那个一直管自己女儿叫妹妹的男人。

她说,或者我选第二条路,将尸体食道中解剖出来的东西交给她,她杀人的时候,亲眼看到那女人吞了什么东西。她砍了她的头都没找到那个东西,想必已经滑进胃里了。

我全身发抖。

我曾经深爱的女人,猫一样胆小的女人,在我面前笑着说她砍了一个女人的头颅,仿佛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

而她说她会变成这样,全是拜我所赐。

我是多么的罪大恶极!

然而自私让我再次选择了错误的道路,我将那枚还没来得及上报的印章交给了她,修改了验尸报告,我……愚蠢透顶。

那之后我都过得浑浑噩噩,将房子和车都卖了,全部留给了明瑜,又买了新车给她,最新款的宝马,女孩们都喜欢那款车,我说是给她将来出嫁的嫁妆。

明瑜看起来挺高兴,她长得像我,不像她妈妈那么好看,但我觉得没关系,这样很好,我希望她能永远那么高兴,永远……永远都不要知道自己的身世。

最后我准备了这封信,将自己贴身的几样东西放进行李箱交给她,只说去旅行,希望她能替我保管。明瑜也没问我去哪里,更没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有点失落。可我们一向不亲,是我选择的疏离,又有什么资格责怪她冷漠呢?

处理好了一切,我准备去找明瑜的妈妈,我希望能用我一条命,换明瑜一世安稳。

更希望我死了,那些仇恨也能跟着烟消云散。

最后一个请求,这封信永远不要让明瑜看到。

再见了,同志。

希望你能够永远保持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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