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英宁规规矩矩地回到密室,不知过了多久,她坐在那里已经开始昏昏欲睡,门口忽然响起动静,她恍然从梦中惊醒。
吾期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也没有人跟着他,背着手朝她走过来,脸色平静地看着她。眼神里尽是探寻,似乎想要从她身上看出什么来。
英宁有些心虚,垂着眼睛不太敢直视他。但是她还是要开口问点什么,她说:“一切都结束了吗?你没事吧?”
吾期掀起长袍下摆,在她面前慢腾腾地坐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道:“我有没有事,你不是清楚地很吗?”
英宁不自然地笑:“我怎么会知道嘛,你把我关在这里,我又不知道怎么出去。”
吾期捻着手指,抬起头专注地盯着英宁看,英宁越发地不自在,心里一直在想,若是他对她怀疑些什么,她要如何回答,才能让他有所信服。过了良久,吾期才问:“我听我的暗卫说,当时有一个蒙着脸的姑娘救得我。我仔细想了许久,我应该不认识会武功的姑娘。再想一想,这府里好像只有你会一点功夫。只是我仍旧不明白,你的武功有那么厉害吗?”
英宁愣了愣,随后摇头说道:“我只是三脚猫的功夫,那指定不是我,我被关在密室里,是出不去的。”
“哦。”吾期意味深长地一声,忽然趁她不防备的时候,抓住她的手。她的手指上,干干净净的,似乎并没有什么痕迹。只是稍微细瞧,她的指甲缝里,还是有一点已经干涸的血迹。小小的一点,此刻显得有点扎眼。
英宁心中一慌,忙将手从他的手里抽出,口不择言地道:“男女授受不亲,王爷请自重。”
她的脸红透了,像是秋天挂在枝头上的红石榴。吾期终于笑出声,轻声道:“英宁,我总会弄明白的。”他伸出手,用力拍了几下,密室门被从外面打开,陌颜走了进来。
“都安排妥当了?”吾期问。
“是,王爷这就可以出发了。”陌颜一边说着,一边掀开墙上的一块砖,里面是一个小洞,洞里哟一处机关。她轻轻扭动一下,不远处的地面开了一个洞口,这密室里竟然还有地道。
吾期随手抄起墙上挂着的火把,又一手牵起她的手,带着她往洞口去,英宁不解地问:“我们要去哪里?”
他们一起进了地道,陌颜默默地在后面跟着。走了数十米远,吾期才开口回答她的问题:“我们要出去躲一躲,毕竟我已经死了,若是被人看到,岂不是要露馅了。”
“那我们要躲到哪里去?”地道很窄,又黑又潮湿,偶尔还能听到水声,滴滴答答的。吾期的手掌宽厚温暖,英宁握着他的手,心里一片安宁。
吾期扭头对着她神秘一笑,手指捏了捏她的手掌心,道:“到了你就知道了。”
他们在地道里缓慢前行,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才到头。陌颜推开头顶的一块石头,亮堂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英宁一时难以适应突如其来的光线,忍不住抬起手遮住眼睛。
他们从地道里出来,入目的便是一处茂密的林子。英宁不知怎地,看着这片林子有些眼熟,似乎曾经来过这里,只是却想不起来到底是何时来的。
清晨的阳光,在这样的树林里,显得有些清凉。吾期丢掉手里已经熄灭的火把,仍然紧紧牵着她是的手。他们一路前行,终于到了一座房子前,英宁才恍然明白为何这样熟悉。
她那时还叫做琳琅,中了失魂蛊,吾期带她来这里养病。她与吾期在这里度过一段十分欢乐的时光,这里有她美好的回忆。
她不知道这座房子存在的意义,是不是还是要告诉她,眼前的这个所谓的王爷,已经变了模样的王爷,就是曾经的鬼王钟吾期,她没有认错人。她心里的愉悦止不住,缓缓地爬上了脸颊。
吾期看她笑的开心,便问道:“你喜欢这里?”
英宁忙不迭地点头,笑着说:“嗯,喜欢。”
吾期指着眼前并不豪华,还有几分朴实的房子,解释道:“我从前喜欢到这个林子里打猎,有时候晚了便不想回去,所以就吩咐人在这里建了一座房子。我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现在又派上了用场。”
推开房门,一切都还是原本的模样。一把竹躺椅,英宁过去常常盖着薄被,躺在上面休息。有时候腿上会放一本书,她也不见得读。因为她那时精神不好,总会看着看着就睡了过去。屋子的一角是一个书架,她看的书便是从书架上随手挑的。
房子里很是干净整洁,应该已经有人来打扫过了。阳光透过门窗,照射进来,偶尔能看见一些微小的尘粒。英宁四处摸了摸,桌子椅子,柜子,书架,干净的没有一丝尘埃,她每一样东西都觉得熟悉。最后她坐在那张躺椅上,眼窝是酸的,她有一瞬间的恍惚,恍然觉得他们回到了从前,回到了相处融洽的时光。
吾期不知道英宁心中所想,只以为她可能喜欢这里。她喜欢,他心中也是欢喜的。他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会因为旁人的情绪而影响到自己。很难得,他不讨厌这种感觉,而且享受其中。他再一次想到,若是这次平定匈奴,他一定要奏请皇兄,他要娶王妃了。所有人都在期待这件事,他从前并不,他一直以为娶谁都一样,只要看着顺眼便行。现在他才明白,娶妻不止是要顺眼,要是自己的心爱之人才行。
他们应该要在这儿多住几日,吃穿用度,陌颜准备的一应俱全。他们一起到后院不知要讨论什么,大概是接下来要应对的事情。英宁给他们泡了壶茶,送到后院的石桌上,便躺在躺椅上休息。她这几日睡得并不好,眼睛酸涩,很是疲倦。
吾期的假灵柩明日便会下葬,他的死讯应该很快就会传到匈奴部落。相信不久,他们就应该会举兵侵犯边境,因为他们以为吾期一死,对他们的威胁便会大大降低。现在吾期所带的兵,已经呈现出军心涣散的局面,毕竟将已不在,还能有什么动力去打仗。就先让这个张狂的民族骄傲几日吧,毕竟他们很少会有这样的机会。
临近中午,英宁正在发愁要吃些什么,便看见钟管家拎着一个大大的食盒进门。她迎过去,笑着说:“钟伯是来送午膳的吗?真是来得巧,我方才还不知要怎么解决温饱呢。”
钟管家憨厚地笑了笑,脸上的皱纹像是山核桃一样,堆积在一起,极有喜感。他说:“虽然王爷现在住在这荒山野林里,可身份贵重,饭食还是要最好的。”
英宁接过那重重的食盒,小心地房子桌子上,又道:“钟伯也不必亲自前来,王府里杂事众多,您一个人忙都忙不过来。还要辛苦来送饭食。这么远的路,您真是受累了。”
钟管家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恭敬地道:“姑娘哪里的话,王爷的膳食,老奴可不敢怠慢,必要亲手送到,才能安心。”
英宁一边从食盒里端出饭菜,一边问道:“钟伯,听说您在王爷小的时候,就在他身边伺候了?”
钟管家低头答道:“是,老奴从前是伺候锦妃的,也就是如今的太后娘娘。后来王爷出生,太后娘娘想要个得体又信得过的人伺候王爷,于是便将老奴指派给王爷了。”
“哦,这样说来那您一定特别了解王爷。他可有什么喜好和禁忌?”英宁好不容易逮着这样的机会,一定要问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日后才好对症下药,争取早日将吾期拿下。她觉得吾期至少是不讨厌她的,要趁热打铁,方能容易得手。
钟管家抬起褶皱的眼皮,瞧了瞧英宁,这位兴许真有能会是未来的王妃。否则按王爷的性子,怎会带一个丫鬟过来,恐怕躲都躲不及。倘若说王爷有什么禁忌,那就是麻烦的女子。王爷从前还爱将一句话挂在嘴边,常常用这句话来教训十王。这句话就是,天下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自从英宁姑娘到了府里,他便从未再听王爷说起这句话。
十王一向浪荡没什么规矩,嘴里的话有七分是不能信的。没想到,这次的眼光和见地倒是不错的,也不知从哪里寻到这样的宝贝,王爷竟真的瞧上了英宁姑娘。不过这位姑娘也确实有过人之处,长得漂亮自不必说,做事不矫揉造作,为人爽快大方,又能将王爷伺候得当。据说还有一身好武艺,胆色过人,关键时刻也能成为王爷的左膀右臂。想想这位的确不可多得,若是真成了王妃,倒是也不错。美中不足的是,出身差了点。说出去王爷娶了一个丫鬟为王妃,怕是要引起口舌是非。不过王爷向来不拘小节,从不会在乎这些。唯一难过的一关,大概是太后娘娘那里不好交代。毕竟皇室里,嫡庶尊卑还是十分看中的。而王爷又是当今圣上的亲弟弟,最受器重,怎会轻易允许王爷娶一个无权无势,地位卑微的丫头?
钟管家对谁是王妃都无所谓,他服务的对象只是王爷一人而已。不过英宁姑娘,他相对来说很是喜欢,总比那位眼高于顶,嚣张跋扈的庆春要好。他便说道:“王爷喜欢的东西不多,无非是喝茶看书,习武练功而已。至于禁忌嘛,在姑娘面前,应该是没有的。姑娘聪慧,在王爷身边伺候,应该能摸透王爷的心思”
那倒是也没错,她待在吾期身边的这些日子,确实没见他做过旁的什么事。英宁暗自揣摩,他的生活真是无趣,同从前的鬼王一样,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像夜君爱制个香,红绫爱酿个酒啊。他那些能算什么喜好吗,正常的生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