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魂魔
“王成哥!”
刘欣思想比较单纯,没有想太多,她只知道王成死了,脑海里一片空白,整个人瘫倒在地上痛哭不止。
“王成出现在这,之前发生的一切只怕都跟他脱不了关系,他之所以让我们远离酒店,未必是猜错了,反而是将我们支开,这家伙心机好深沉,可惜他终究还是棋差一招,败给了张宇。”
苏慧默默的注视着王成的尸体,将所有的事猜出了个大概,心情有些复杂,她很厌恶王成,但这时见到他死亡却一点都不高兴,因为若是王成胜利了,她和林玉肯定会安然无恙,但现在王成失败了,等待她和林玉的将会是地狱。
至于张宇的那些手下早已停下了混战,都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而之前的混战中有不少都受伤,还有个人倒霉的死掉,就是会发射物品的那个能力者,他死后尸体消失,原地漂浮着一张奇异的黑色卡片,不过因为之前都在战斗,还没人去捡。
“老板赢了,老板万岁。”
最快反应过来的居然是老李,他装着激动的模样举着斧头高声大呼,仿佛他对张宇有多忠心一样。
“老板赢了,老板万岁。”
其他人虽在心中骂老李无耻,但也赶紧跟着喊,否则等张宇醒了他们可吃不了兜着走,张宇的手下里没喊的只有赵晓曼以及大牛,两人都绝望了,失败了,居然是张宇获得传承,这下子死定了,死定了,他们甚至连逃跑的想法都没有,因为他们心脏内有蛊虫,根本逃不了。
“抓住赵晓曼以及大牛两个叛徒,等着老板醒来处置,还有刚刚掉落的东西,也要等老板分配。”
老李见到赵晓曼以及大牛,马上大声喊道,众人赶紧去做,他们之前不顾张宇自己混战,现在正是要表现的时候,很快赵晓曼以及大牛都被控制,所有人都围在张宇身边,等待着他的苏醒。
……
这是一片灰蒙蒙的空间,只有一个人影在发光,这人影赫然是张宇,他正一脸迷茫的看着四周,看着自己透明发光的身体,这里是哪里,自己又是怎么了?
“这里是你的识海,灵魂栖息之所,精神诞生之源,你现在是灵魂状态。”
突然,张宇前方光明大作,等光明消失,一个坐在一座祭坛上,半黑半白的人影出现在他面前,笑意兮兮的打招呼道:“张宇,我们又见面了。”
“王成,你居然没死?”
张宇面色一变,下意识的退了两步,可想而知他对王成究竟有多忌惮,除此之外,他还从王成身上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息,就像羊遇到狼一样,仿佛自己只是王成的猎物。
“我也以为我是死定了,没想到天不绝我,我活下来了,还得到传承,啧啧,有手有脚的感觉真好啊,张宇,你给我的一切这一次我一定会全部还给你。”
王成一边看着自己的双手,一边一脸笑容的说道,只是这笑容却让张宇如坠冰窖。
当其时,王成失去意识,他真的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朦朦胧胧中,他的灵魂被吸入祭坛之内,还模模糊糊中的听到那上古魂魔断断续续的声音:“怎么出错了……不是应该那个张宇才是注定的传承者吗……为什么会变成王成……无法更改了,只能是他了……反正也没差……开始融合吧……”
紧接着王成感觉到自己仿佛被温水包裹,意识又再一次消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幽幽的醒转过来,他发现自己正漂浮在一个空荡荡的殿堂内,只有下方有一个玄奥的阵法在发光,还不停往上漂浮着的气体,这些气体都渗透进他的身躯,让他有一种自己身体变得结实,变得更加强大的感觉。
这不是错觉,而是真实的在变强,不过变化的不是身躯,而是灵魂,伴随着脑海里涌出来的信息,王成顿时知道自己目前身处在魂坛,也就是之前黑色祭坛里面,目前是灵魂状态,说灵魂或许不太准确,因为他的灵魂已经与魂魔的残余魂魄相融,成为新的魂魔,而且灵魂还变成了半黑半白的诡异状态。
魂魔是天地间自然演化出的一种神奇灵魂生物,以魂魄为食,精通各种灵魂法术,擅长控制人心以及夺舍,可以分化无数分魂潜入他人体内,影响他人,将其逐渐演变为魂奴,甚至占据对方的身躯,可谓是视身躯为衣物,魂魄不灭,换体如衣,化身无数。
根据介绍,魂魔有且只有一只,不会有多,是独一无二的,王成之所以能成为魂魔,是因为之前的上古魂魔与他融合的缘故,融合之后,上古魂魔便宣告消失,以后只有他这一个魂魔。
至于上古魂魔为什么与他融合,为什么会选择传承者,为什么会在这,那王成就不知道了。
“原来我已经死了,不过也无所谓了,得到魂魔的能力之后,身躯不再重要,以后要多少有多少,而且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我是被人遗弃到孤儿院的,本就是人家不要的,有什么好留恋。”
王成对自己死亡之事有些怅然,不过很快便抛之脑后,看着自己半黑半白的双手,双眼之中闪烁的都是兴奋,谋算这么久,挨了这么久,终于得到回报,这上古魂魔的传承可是比他想象的要更强大,是他找张宇报仇,在末世里活下去的最大资本。
“魂魔的所有能力都在我脑海之中,上古魂魔在这里布置了特殊手段,七天只等于外面一个呼吸,我融合魂魔用了六天,还剩下一天虽不够练成什么高深技巧,但足够让我熟悉魂魔的天生手段以及魂坛的用法,张宇,我马上来了,你洗干净身体等着我吧。”
王成控制着自己的灵魂缓缓降落到地面,地面阵法冒出来的气体继续涌入他的灵魂内,这些气体其实是提纯过的灵魂之气,也就是将灵魂通过阵法提纯转化变为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