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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彭佳琪、天剑;

四脚,刘风拿篮球当足球踢,四脚闷倒了四个大个子,一下就引起了轰动。

四周好多同样在玩篮球的学生,还有路过的学生们,都把目光投向了刘风。关键是刘风身边还有个超级大美女杨诗雯,这就更吸引人眼球了。

“靠!杜哥今天踢到铁板了啊!”

“这哥们也真够生猛的,居然干翻了四个长人啊!”

“长人怎么的?他们篮球社的人,就仗着自己长的个子高,没事就欺负人,也活该他们踢到铁板。”

好多学生对着这边指指点点,还有人在小声议论。

在篮球场上,还有几个篮球社的大个子,脸色阴睛不定,可就是不敢上前,甚至不敢主动去看刘风。

“其实吧,做为一个男人,想撩妹是正常的,不过用篮球去砸妹子这种方法,真的不太地道。”刘风再次踩住滚回来的篮球,笑呵呵的说道:“希望这四个大个子以后能学会怎么做人,别干些自招苦吃的傻事。”

砰!

当刘风说完这番话后,左脚再次将篮球踢了出去。

所有围观者的目光,都随着这个篮球划了一个高高的抛物线。只见篮球飞过二十多米的距离,咣当一声砸进了篮球架的篮框。

在这一刻,全声安静了下来。

杨诗雯再次偷瞄了刘风一眼,做出如此拉风的事来,刘风丝毫没有炫耀过后的得意,脸上依然挂着平淡的微笑,似乎是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一样。

“诗雯,我们走吧。”刘风抬手揽住杨诗雯的香肩,继续踩着甬路向前走去。

杨诗雯没有抗拒刘风这个亲昵的举动,虽然她心里依然还很讨厌刘风,可她现在同样也很依赖刘风。

没错,是依赖,二人只相处了三天多的时间,她就已经对刘风有了依赖感,这种心理还真有点矛盾。

当帅哥美女这对组合走远后,户外篮球场上再喧哗了起来。

“卧槽!这是一个大神啊,不仅踢篮球砸人厉害,还能一脚射篮!”

“哈哈!射篮,这个词用的准,用足球射门的方法投篮,而且还隔了这么远,这哥们是谁啊?”

“这个人,我好像有点眼熟,好像是……”

此时刘风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过了好一会,突然某位同学如梦方醒般的惊呼道:“我想起来了,他是风哥。就是在科大正门前,打了孙成峰的风哥。”

哗!

在这一刻,现场再度炸了锅,刘风在不知不觉中,于科大开始建立了他的传说。

而且这个时候,被刘风用蓝球闷倒的四个大个子,也爬了起来。

那位篮球社社长杜哥,双手捂着鼻子,现在鼻血还止不住呢,“麻痹的,他竟然是刘风!我特么怎么这么倒霉?为什么惹上这个猛人了?”

“杜哥,这事就这么算了吗?”

“这刘风是猛,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了我们,如果我们不反击,以后还怎么在科大混?”

另外两个大个子凑到杜哥身边,同样捂着鼻子,咬牙切齿的说道。

“算了吧!”还有一个大个子摇头道:“这个刘风,连孙成峰都敢打,我们斗不过他的。这事忍了也许过段时间也就没人谈论我们丢人的事了,如果……”

“闭嘴!”

杜哥冷着脸吼道:“一个大一的新生,踩到我的头上来了,如果不报复,我还有脸在科大呆下去吗?”

杜哥这一声大吼,吓得几个同伴都不敢吭声了。

沉吟了好一会后,杜哥冷着脸道:“走,跟我去散打社团找卫子轩,别以为敢打孙成峰,他就是最能打的。”

听到卫子轩三个字时,杜哥身边的几个大个子同时眼前一亮。

……

刘风当然不会知道,那个杜哥已经去找人对付他了,不过就算刘风知道,也不可能在乎。双方所站的高度相差太大了,若是把刘风的真实身份曝光出来,恐怕普通人真的会把这当成传说吧!

而我们的传说风哥,这会正坐在中文系二楼的阶梯教室中。

不对,确切的说是睡在教室中。大学班会实在是太无聊了,一个身高一米七多,身材又宽又胖的女教员站在讲台上介绍科大的历史和他们的中文系。

正当刘风睡得很香的时候,一根纤细的手指,轻轻捅了刘风的腰一下。

刘风蓦地睁开双眼,随即目光立刻变得无比柔和。此时他才发现,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个长相甜美的漂亮女生。

这女生穿着一身很显体形的牛仔服,内衫圆领打底衫,标准的瓜子脸上点缀着精致的五官,右眼处细长的弯眉中,还藏着一颗很小的黑痣,如果不仔细观察,都很发现。

“眉里藏珠,聪颖明.慧,天生财运极旺,不仅人长得美,而且还是一副好相!”刘风笑呵呵的说道。

呃!

女孩被刘风突然这么一夸,显得有点局促,然后将一张小纸条递给了刘风,随后朝着自己左边指了指。

随着女孩手指方向,刘风正好看到坐在最左边的杨诗雯。

杨大小姐也在看着刘风呢,只不过迎上刘风的目光后,杨诗雯赶紧低下了头。

刘风进教室前去了趟卫生间,回来时杨诗雯身边已经坐了别的同学,所以二人没坐到一起。

“谢谢哈!”

刘风对着漂亮女同学道了声谢,将纸条接了过来。

纸条上只写了简单的几个字了,“晚上我想去喝酒,想醉一次。”

刘风笑了笑,顺手拿起一支笔,在纸条上写道:“没问题,风哥陪你。”

写完后,刘风将纸条一撮,随即曲指一弹。

嗖!

小纸团准确无数的飞过四个位置,正好落在了杨诗雯放在桌子上的右手边。

就这一个小动作,把刘风身旁的漂亮女同学震惊得小嘴都张大了起来,那抹美人震惊的样子,让刘风都感觉惊艳了一下。

“你叫什么名字?”刘风小声问道。

“我叫彭佳琪。”女孩的声音很小,但很脆,“你呢?”

“我叫刘风!姓刘的刘、风流的风。你可以叫我风哥,也可以把我的名字反过来,叫我风流哥哥。”

刘风笑呵呵的说道:“风流而不下流的意思。”

噗嗤!

彭佳琪被刘风的自我介绍给逗笑了,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赶紧摸出手机,登上了科大的论坛,“风哥,你是论坛上说的那个风哥吗?”

刘风此时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是科大的名人了,关于他的贴子,在科大论坛火得不得了,而且还被版主加了精华。

“唉!优秀的男人,真是想低调都低调不了。”刘风说这句话时,其实是真心这么想的,他可真不在乎在一个大学校园里有什么名气。

彭佳琪又被逗笑了,随后二人饶有兴致的小声聊了起来,什么兴趣爱好、什么人生理想……

二人聊得很投机,但是没有注意到,有两双眼睛正注视着二人。

其中一人,正是杨诗雯。

杨大小姐此时一双小拳头握得紧紧的,还轻咬着嘴唇,“死刘风,臭流氓、无赖,就知道撩妹!果然不是个好东西!”

另一道目光,是从刘风二人右侧投来的,一个面皮白静、长相非常斯文的青年,不时扭头看向他们。当然,这个青年的目光,大多投向鼓佳琪。

三个小时后,班会结束,刘风和杨诗雯走出中文系教学校楼。

二人向外走的速度很慢,刘风不时四顾,一边走一边感慨道:“多少年没有这么轻松过了,大学生活还真不错,这也算是一次渡假吧!”

“你以前活得不轻松吗?从前你是干什么的?”杨诗雯瞥了刘风一眼,看似随意的问道。

刘风道:“当兵,我很小的时候就当兵了,后来还在……”

说到后来时,刘风没有继续说下去。

“你以前是特种兵吗?”杨诗雯继续问道:“我爸爸的两个保镖,阿东叔和阿柄叔,都曾经是华夏西北军区狼牙特种部队的特种兵,可他们两个加一起都接不下你一招,你怎么这么厉害?”

刘风笑呵呵的说道:“厉害就是厉害呗!”

“你当兵时在哪一支部队?”杨诗雯追问道。

“说了你也不知道。”

刘风严肃的说道:“华夏有两支特别的超级战队,这两支队伍没有正式番号,没有档案,我就在其中之一。”

“这两支队伍哪个最厉害?”杨诗雯继续追问。

“分不出哪一支最厉害,因为能进入这两支队伍的人,在整个华夏,甚至是整个世界,都是最强兵王之王。”刘风道。

“那你所在的队伍叫什么名字?你就说说呗!”杨诗雯摆出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态度。

“天剑!”

刘风被杨诗雯的一串问题勾起了一些回忆,他停下脚步,仰头望天,“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天剑所指处,片甲不留!”

这是曾经刘风加入天剑时发下的誓言,当他吐出这两句话时,他的腰杆突然挺拔了起来,身上透射着一股凌厉的气势。

“天剑!”杨诗雯重复了一下这两个字,而后大眼睛微微一转,突然问道:“那个彭佳琪在你眼里是不是很漂亮,你是不是喜欢她?”

噗!

刘风险些一口老血喷出来,摇着头叹了口气,这都哪跟哪啊?

与此同时,在科大正门广场前,孙成峰的宝马x5停在了保时捷911的旁边。

孙成峰坐在车子里,拔通了一个电话号码,“严叔,你什么时候到?里面有人给我传出话了,刘风马上就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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