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初见萧清羽
“哎哟!这好东西可只有咱这东宫有,连皇上想吃都吃不着呢!”徐总管指着一个中等个头的丸子:“这是选用最精壮的公狼,在活着的时候切下来,先用十八种名贵香料泡上一天一夜入味,再用香油炸,炸得又酥又香,咬上一口啊,回味无穷。”徐总管说得声色并茂,就好像嘴里正嚼着这油炸丸子似的。
“殿下,您尝尝新御厨总管做的这个合不合胃口?”徐总管一边说,一边又小心的往我碗里又夹了一颗丸子。
“这是狼肉?”天那!顾天霸居然吃狼肉?以前我楼下有家沛县狗肉馆,都被爱狗人士又是贴标语又是拉横幅,最后只得关门大吉。而这丸子居然还是狼肉做的。不吃!坚绝不吃。
把那油炸狼肉丸子推得远远的,我喝了一口丸子汤,点头赞道:“这个好喝!”
徐总管赶忙给我解说道:“那当然!那个可是前御厨总管的。他在御膳房可没偷吃,养得这物件啊,比一般人都大了不少。”
“前御厨总管在御膳房偷吃怎么还让他在御膳房呆着?”我奇怪的问。
“他早死了!”徐总管答。
“你刚才不是说这丸子汤是前御厨总管做的吗?他都死了还怎么做?”难不成还像我这样借尸还魂啊!
“这汤是用前御厨总管的……”徐总管掩着嘴笑得羞涩:“身上那个东西做的!”
我还是不明白,依旧茫然的看着徐总管,徐总管老脸一红,凑到我的耳边,小声说:“就是那个……男人下面的那东西!”
听见“那东西”三个字,再看看这一桌奇形怪状的丸子,我立刻明白自己吃的到底是什么了。顿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哇!”的一声开始,直吐得眼泪汪汪,上气不接下气。
怪不得我让众美男陪我吃饭他们全都一幅上刑场的表情,正常人谁碰这些东西啊!这顾天霸还真是个极品,以为多吃这种东西就能有形补形,就能变成男人,太异想天开了吧!
正当我吐得昏天暗地的时候,有人轻拍着我的后背,还递上来一碗清水。
“谢谢!”我接过水,抬头对那人道谢。只见他一身白衣,气质如玉,就是我醒过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帅哥。
“殿下可是哪里不自在?”帅哥声音清朗温润,就像炎夏的一股清泉流淌过烦躁憋闷的心田。
我的确不自在,身上的铁甲服不自在,桌上的饭菜不自在,名字不自在,太子的身份更不自在……哪里都不自在!不过他现在问我的这个不自在应该是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而不是哪里让我不自在了。
“没事。”我对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我歇会就好了。”
“臣妾给殿下把把脉吧!”
帅哥竟然自称臣妾,这是什么称呼?难道他并非给我看病的御医,而是和这里所有的美男子们一样,是我的男宠?顾天霸的男宠竟然都以女子的身份自称臣妾而不是相公,还真是做戏做全套啊!
面前的帅哥气质如玉、周身透着一股淡淡的高冷,隐隐的桀骜。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男宠,反而像极贵族中的雅士,谪仙中的王者。
趁着把脉的工夫,我和他攀谈起来,原来他叫萧清羽,是神医谷的弟子,两年前天裕国都突发瘟疫,他奉师命下山救治,不巧被顾天霸看上,一直带兵追到神医谷,并用十万大军将神医谷围住,用放火烧山逼萧清羽随她回了东宫。
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顾天霸的爷爷协助南阳王围困凤栖都城,顾天霸又带兵围困神医谷。只是顾天霸的爷爷围困一国之都才带了五万人,而这个顾天霸,为了一个男人,竟然动用了十万大军,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呀!
萧清羽说我身体并无大碍,如果还不舒服,就多休息休息。我自觉这身体也没什么大碍,至于休息,他不说我也会照做。
这铁甲也太重了,还不透风,穿着它流出的汗根本没办法散出去,粘在身上腻乎乎的,这才一会,我都捂出痱子来了。
这时,徐总管兴高采烈的从外面跑进来,扯着他那尖细的嗓子大喊:“殿下!殿下C消息,崇华将军今日凯旋归朝,大军已经到城外十里坡了!”
“哦。”我应了一声。继续和萧清羽攀谈,虽然这帅哥对我恭恭敬敬,也是他主动过来跟我搭讪的,可他却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我的目光。要是我抬个手什么的,他还会不自觉的躲闪,真是的,我又没打算去摸他,他怎么这幅表情?
“殿下,您不亲自出城迎接崇华将军吗?”徐总管问我。
“将军凯旋需要我要亲自出城迎接呀?”本来我还以为将军凯旋是让大臣先把人迎进来,当太子的只要在宫中设宴款待,或是在朝堂上封赏就行了,没想到这天裕国的礼法不仅要太子亲自迎接,还得到城外迎接。哎,入乡随俗,那就去吧!
于是,我对徐总管说:“那我们走吧!”
“殿下,您得自称本宫!”徐总管在我耳边小声说:“崇华将军是您最看重的武将,他哪回凯旋,不是您亲自盛装迎接呀!”
“那我……不是,那本宫还换盛装吗?”
“当然,殿下穿的够华美,才能牢牢吸引住崇华将军目光嘛!”徐总管说着还暧昧的掩嘴“嘿嘿”干笑两声。
阴阳怪气!
换上一身黑色金线龙纹冕服,除了没带冕冠,我的这身打扮和皇帝没有一点区别。谁让顾天霸是这天命所归之人,就算她废了皇帝老爹自己坐这皇位,她老爹也不会说什么吧!更何况只是穿件龙袍而已。
虽然我不赞同顾天霸穿龙袍的做法,不过这冰蚕丝夹着纯金丝织成的冕服穿在身上不仅华丽,还凉快的很,站在城外三里亭,吹着习习凉风,欣赏着这一望无际的油菜花,还真是舒服惬意。
以前顾天霸为了迎接崇华将军,都会让城门戒严不许任何人出入,还要城中所有子民拖家带口夹道欢迎。
这夹道欢迎本来就是自发的一种形式,谁爱来就来,不来拉倒。场面盛大自然值得骄傲,可是逼着人家来充场面感觉和打肿脸充胖子真没啥区别。所以,我让徐总管取消了城门戒严,让那些战战兢兢守在路两边却装出一脸兴高采烈的人们该干嘛干嘛去。
“徐总管,崇华将军不是两个时辰前就到十里坡了吗?怎么现在还不到影子,要不你找人去看看,别是路上遇到什么麻烦了。”这个时代一个时辰相当于现代的两个小时,两个时辰就是四个小时,四个小时七里地,也就是三公里半的路程,别说行军打仗的士兵,就算是四五岁的孝子,走一段歇一会,也早该到了吧!
“殿下别急!”徐总管把一杯冰镇过的酸梅汤端到我的面前,“崇华将军面见殿下之前都要提前整理仪容,难免多耽搁一会。殿下可能忘了,以往崇华将军都是傍黑才到三里亭,您看这才晌午,还早着呢!”
“傍黑?”他傍晚天黑之前才到,你让我一大早就来接?以前我就不喜欢等人,以为好不容易当了回太子,终于没人敢对我不守时了,可这个老太监更绝,干脆叫我一天!
可这事也怪不得徐总管。因为以前有一回,顾天霸听说崇华将军回朝,就打扮得久了些,哪知道她刚出宫门,就被告知崇华将军已经回府了。顾天霸一气之下就下令斩杀了当天除徐总管之外的所有随从足有一百二十多口。
顾天霸也不是喜欢等人的主,可谁让对方是她喜欢的崇华将军呢!为了尽快见到崇华将军,顾天霸可是多久都能等的。
至于这个崇华将军,姓肃,名崇华。本是个无名小卒,因骁勇善战颇受长官器重,后来皇宫举行比武大赛,他的长官就把他推荐出来,谁知道顾天霸一眼就看上了这个蜜色皮肤,从太阳穴到颧骨处卧着一条狰狞刀疤的年轻汉子,不仅破天荒的没有强迫他入宫,还封他做了将军,对他的任何话都是百依百顺。
而这个肃崇华,除了脸上的刀疤之外,也绝对是个极品美男。天裕国迷恋他的千金、贵女不计其数,他却只对宰相家的二小姐林慕涵情有独钟。
顾天霸几次找林慕涵麻烦,都被肃崇华挡下,肃崇华还放下狠话,如若林慕涵有个三长两短,他便再不回天裕。
没办法,虽然对这个林慕涵恨之入骨,可为了在肃崇华面前表现自己的大度贤惠,顾天霸也只能忍气吞声,年初,为讨肃崇华开心,还给了林慕涵一个县主封号。
而这连绵百里的油菜花,也是顾天霸听说肃崇华喜欢这花,才命城外所有良田、土地只种这一种作物的。
而偏偏原本秦汉时期人们就懂得如何榨取植物油的方法,这个时代的人们却并没有掌握,油菜花也只是文人雅士种来观赏的花朵而已。
也就是说,顾天霸这个二货为了讨自己单相思的男人欢心,竟然让都城所有土地只种这种除了好看,再无他用的油菜花。
而这个时代的农耕用具也相对原始粗陋,引水灌溉更是天方夜谭,粮食生产完全是靠天吃饭,就算是风调雨顺的年景,一亩地也就产一两百斤的小麦。要是遇到大灾大旱,连种子都收不回来,颗粒无收也是常有。
而今年正好是凤调雨顺的好年景,可天裕都城外连绵数百里的良田,竟然没种一颗能吃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