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知道吗……”连若华喘过气才又继续说:“我现在如果丢下你就等于是害死你……你死是无所谓,但我良心过不去。”

成歆闻言,哭笑不得地摇着头。“要不找个地方藏身也好,先避一下,也许后头根本没人追上。”真是个矛盾的古怪寡妇,但看在她曾有一段伤心的过去,他大人大量不跟她计较。

这山径上有许多半人高的草丛和茂密的树林,是个极适合躲藏之处。

连若华看了看附近,想了下,正打算隐身躲在树丛后时,成歆已经耳尖地听见后方传来的脚步声。

“快,追上来了。”成歆低声说,恨不得自己的双腿能动。

连若华立即背着他闪进树丛后头,蹲下时,双腿酸软无力地往后坐倒,将成歆当成肉垫子。

“抱歉。”她起身要将他拉起时,他却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她满心不解,只听见他嘘了一声,随即便听到由远而近的奔跑声。

她暗暗调匀气息,就连呼吸都刻意放慢,趴在他的怀里,鼻间嗅闻到的都是属于他的气息。

他身上还算干净,因为她受不了脏污,所以每隔两天都会帮他擦身,尤其需要他“派上用场”时,她会仔细替他擦拭干净,毕竟没人会想跟个脏污的人办事的,对不。

不过,除了他身上的气息外,她还闻见一股铁锈般的气味,教她不禁微皱起眉,本想张口询问,但又怕招来盗贼,只好用手在他身上摸索着。

她的触碰教成歆微恼地揪住她的手,带着责怪的目光瞪着她。

连若华无奈地叹口气,想来是她素行不良才会招来他的误解,不过他既然还有精神瞪她,她闻见的血味就有可能是他裂开的旧伤,而不是新添的伤口。

脚步声逐渐接近,像就停在附近,静止了一会,似乎没打算往前追赶,或是干脆撤退,教成歆不禁蹙紧浓眉。

不该是这样的,如果是不得已沦为盗贼的良民,不可能在这当头察觉任何古怪,应该会继续追赶才是。

还是说,对方只是纯粹停下歇口气?

正忖着,不远处响起拍打草丛的声音,彷佛有人踏进半人高的草丛里,手持刀棍类的东西循径而来。

黑暗中,他俩视线交流,在她眼里,他读出她想要豁出去一搏的打算,于是将她抓得更紧;混乱中,他一点头绪皆无,因为他的腿无法行走,他身上没有武器,恐怕只能坐以待毙,既然如此、既然如此——

“听着,躲在里头的人给我出来,否则——”

突地,有人沉声发话,教成歆心底一抖,直觉得这嗓音熟悉得可怕。

几乎就在同时,他听见另一道声音喊着,“头子,这里有人!”

连若华闻言,抄起身边的树枝准备起身迎战,成歆陡然拔声大吼,“太斗!”

就在盗贼从四面八方来到他俩面前时,一抹影子高跃而起,落在成歆的面前,注视半晌后恼声吼道:“混蛋,还活着是不会说一声是不是!”

第四章谁是主子?(1)

背着他逃难的人,是他的救命恩人,背着他再度回到山林小屋的,是他以为已经死在山崩中的太斗。

一路上,太斗叨念着。

“亏你习过武,竟然翻下山就把自己摔成半残,你这般丢脸出了这等事,回了京,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跟爷说了。”

“丢下我就跑的人怎么还有脸说这种话,说的人不难为情,我听了都觉得难堪。”成歆嘴上也不饶人的反击。

“拜托,山崩的时候马儿吓疯了,我不跳上马背安抚,是等着它带着咱们一起去死啊?”

“是啊,托你的福,你把马儿安抚得服服贴贴,所以马车才会一路栽进山谷里,让我连跳开的机会都没有,这份恩情假以时日我会加倍奉还。”

“你这混蛋还敢酸我,也不想想我也一身伤,没疗伤就城里城外的到处找你,你这人是没心没肺才吐得出这种没人性的话。”

“是,我是没心没肺的混蛋,而你是个没血没泪的混帐,找我找个鬼,明明就成了盗贼头子还敢说找我,你敢说我还不敢听。”

太斗几乎要将他甩下,回头斜瞪一眼。“我不是在找你?!要不然三更半夜的,你以为我是在做什么?还跑,腿残了还想跑去哪?”

“我去你的是在找我!你领着一票盗贼来,谁看了都会觉得是来抢劫杀人的,我不跑,等死啊!”成歆一张脸也臭得紧,灰败的气色犹见惊魂甫定。

“你现在是要跟我吵是不是?”

“你以为我吃饱撑着!”

“你不要以为我不敢丢下你!”

“我好怕!”

“你!”

“那个,山林小屋就快到了,再多走个几步如何?”在旁观察两人许久的连若华,在剑拔弩张的当下开口询问。

她意不在缓颊,而是既然屋子都快到了,干么三更半夜站在这里吵架?

总觉得这两个人有着相当深厚却又谈不上融洽的感情。

太斗与成歆对瞪一眼,太斗哼了声,随即背着成歆大步地朝前走去,踏进了山林小屋后,便在连若华的引导下,进了成歆原本养伤的房里,将他安置在床板上,点了灯火,看着万分狼狈的他。

他身上只用被子勉强裹身,裸露在外之处可见有新收口的伤,脸色极为苍白,就连长发都凌乱的没有束好。

狼狈。

狼狈又憔悴,远比当年遭火焚身时还要惨!

但不同的是,这一回在他身边的是个陌生而且看不出是善类的女人。

“这位姑娘,我前几日就来过,可那时你跟我说这儿没有一个姓夏侯的公子。”太斗脸很臭,矛头一转,把怒气转移到她身上。

如果不是她,他犯不着又多费了几天时间寻找,多花了几天时间担忧,当然,这担忧的事,他死都不会告诉那混蛋的。

“这儿确实没有一个姓夏侯的公子,他跟我说他叫成歆。”连若华替成歆审视他身上的伤后,双手一摊,万般无奈得紧。

太斗呆了下,深恶痛绝地攒紧了浓眉,余光瞥见成歆撇唇似笑非笑,像是在告诉他,呆子。

可恶,他怎么会忘了既不在宫中,那混蛋自然不会告知真实姓名……他应该直接问出成饮这个名才是。

不对,这么一来,不就承认一切都是他的错了?!

“但既是姑娘所救,必会知道他当初身上穿的是深紫色的锦衣,姑娘——”

“我救他时,他的衣袍都是尘土和血渍,早已掩盖过衣料的颜色,再者因为先前洪灾,逼使许多良民沦为盗贼,我并不识得你,也不知道当初成歆为何会摔落山谷,总是得要小心为上。”

一席话说得有条有理,而且处置毫无瑕疵,教太斗听得脸色像被雷打中,黑了一大半。说得很有道理,可是为什么他有种被搧了巴掌的感觉?

正忖着,成歆已经很不客气地放声大笑,他马上明白他的感觉是正确的。“你很得意嘛,笑得很开心嘛。”那娘儿们拐弯说他是盗贼才会有防心……他娘的,他长得像盗贼吗?

不替他说话就算了,还笑!

“我可是亲耳听见那些盗贼喊你头子,压根没有冤枉你。”成歆好心提醒他。

太斗翻了翻白眼。“谁是他们头子,我不过是在山里寻你时,被他们给盯上行抢,结果一个个全被我打趴,之后便莫名其妙巴着我喊头子,我心想横竖也缺人帮忙,就暂时把他们收在身边。”

“真是忠心耿耿。”

“是啊,刚才才把你给背回来,年纪不大,应该还记得吧。”

“如果想要表现得更有忠心感,要不要先去替我烧点热水,让我可以稍稍清洗一下?”

他浑身黏腻,沾满尘土和枯叶,想要清洗后再好好地舒坦睡一觉。

太斗发狠地瞪他一眼,跟连若华问了厨房的位置,便径自往外走去。

待太斗一离开,连若华才小声问:“你确定他是你的随从?”

“不,他是我大哥的随从。”这说来话长,事关他的身分,他就干脆长话短说了。

他本姓成,名唤歆,可是在十一年前遇到另一个与他面貌一模一样的人,被他带进宫后,他才知道原来他和那个人是双生皇子,因为宫中认定双生子带煞,于是从小他就被父皇送到亲信身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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