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幸好张大娘的事挽救了状况,幸好他天性豁达,在外流浪多年、大风大浪见过不少,几次碰到性命攸关的危急状况,均能转危为安,于是自信心慢慢磨练出来。.

更幸好暗地观察他许久的叶风,发现他的苦恼,愿意为他开释。

萧易礼这才明白,自己的喜欢是小学生级数,难怪叶雪看不上眼。

那天的事情是这样的——

萧易礼第无数次惹火叶雪,但这次她没有气得很可爱,没有两颊红扑扑,让他的心肝乐到跳脚,她连可爱的小白眼都没有翻几下,就转身离开他的视线,让他的目光只能寥落地盯着她的背影自叹自怜。

晚餐时,叶家人在讨论开女子学堂的可能性,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鬼使神差,萧易礼居然插了这么一句话,“女子无才便是德。”

他又没说错,这句话人人朗朗上口,他不过是像背书那样,把句子背出来,如果她觉得不对,大可以跟他争辩啊,其实他挺喜欢和她争辩的,喜欢她气呼呼的口吻。

可谁知道叶雪登时闭嘴,快速扒光碗里的饭,便把碗筷往桌面上重重一摆,二话不说,起身离开。

这下子他就算再笨,也看得出她的火气为谁而发作,盯着她的背影,他懊恼到想甩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叶风拍拍他的肩,问:“怎么了?”

“阿雪讨厌我,唉……”

他想,自己叹的那口气,肯定长到叶风觉得自己很可怜。

叶风微哂,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阿礼赢得叶家上下、所有学生以及张大娘的喜爱,就是得不到妹妹的欢心,他的苦恼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萧易礼垂头丧气,如果他不喜欢叶雪就算了,可是他光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后来在人家屋顶上偷窥、甚至住进叶府后,更是一天比一天喜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被讨厌,他怎么能不憋屈?

叶风问:“你觉得,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能干的男人,会做事的男人,勤奋的男人……”他认真回答,讲出一堆答案,最后还补上英雄两个字,因为他刚看完《大漠英豪》第四册。

重点是讲出口的每一件事,他都有做到,为了当英雄,他甚至露两手功夫,照理说,叶雪应该会喜欢他的啊,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哪里做错。

叶风不禁失笑,回道:“也许别家的女子会喜欢你嘴里说的那种男人,但我们家阿雪不一样。”

他当然知道她不一样,她是未来的女人,她骄傲又倔强,从不示弱,她比一般女人更强势能干,可他不喜欢那些一样的女人,就喜欢她这种不一样的女人啊!

这是他自讨苦吃?应该知难而退,还是埋怨自己的眼光独特?

于是叶风告诉他,他的能干彰显了叶雪的不能干,他的马屁拍到马腿上;他引人注意的方法太糟糕,惹女孩子生气来达到目的,是十岁小男生才会做的事;追着女人的背影跑,不会让女人感动,只会让女人痛恨自己身后有只跟屁虫,再强势的女人还是喜欢被引领,而不是被依赖……

他洋洋洒洒举出他十点错误,最后说:“阿雪喜欢的,是能够成就她的男人。”

成就她的男人?这话很难理解,萧易礼想了好几个晚上,才悟出一点点端倪。.叶风的意思,会不会是要他投其所好,帮助她完成所有她想做的事?

可是问题又来了,她喜欢做什么?做菜、洗衣、绣花、弹琴作画……所有女子喜欢的,她都不喜欢。

上冋叶大叔上街,买了两盒胭脂回来,她看都不看一眼,直说里面肯定有铅,自然才是美,话说完,就低下头,继续写她的书。

她到底喜欢什么?

除了讨论招生、算计每个月的收入时,能在她眼底看见光芒外,他还真的不知道她对什么感兴趣。

他私底下问遇叶大叔叶雪喜欢什么,叶大叔是这么回答的——

她喜欢旅行,喜欢新鲜的事物儿。

可……哪儿能呢?男未婚、女未嫁,他总不能带着她五湖四海到处游历,他的性子虽混,却也知道要遵守礼法。

所以……于是……因此……怎么成就叶雪?苦恼!

第五章喜欢人得用对方法(2)

“阿雪。”眼看她把书在架子上摆放好,就要转身出去,萧易礼急急唤她一声。

叶雪停下脚步,回头,等着他说话。

她这种温和的态度,他可是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等到,不容易啊、千辛万苦啊!特殊的女人、特殊的难追!

“阿雪,你的书写得好看极了。”

“嗯。”这种话不需要他来讲,她也知道。

最近她请父亲出去问问人家,大魏朝有没有白蛇传和梁祝的故事,父亲回来后告诉她,这样的故事是有的,不过内容既贫乏又无聊,她打算在这套武侠小说结束后,把这两个故事丰富起来。

古代的孩子早熟,有钱人家的男孩,十三、四岁已经有了初体验,要是写两本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不需要a级画面,应该就会受欢迎。

只不过还得先跟爸妈商量,这种小说放在图书馆里恰不恰当,会不会被刻版的古代人认为她在教歹囝仔大细。

无论如何,在她脑里排序,招生第一,成就第二。日子要过得充足富裕,梦想要绑在风筝上,有空的时候扯两下,确定它还没丢,就好了,多数时间要拿来做现实考虑。

“你只想把它们摆在图书馆里吗?有没有想过把它们卖出去,多少可以帮家里挣一点钱。”萧易礼只是试探问问,不确定这个提议可不可以投其所好,成就她的想望。

叶雪猛然朝他走几步,眼睛瞠得大大的,满脸惊诧,其中甚至藏了一咪咪的喜悦。“可以吗?”

这是阿雪第一次正眼瞧他,第一次期待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她是肯定喜欢这个好主意。

萧易礼雀跃不已,一口气差点喘不过来,他快晕了,因为她看他的眼光不同于过去,因为她目不转睛,因为她惊诧里的一咪咪喜悦,让他乐到不能自已。

瞬间,他觉得自己这把大胡子真帅气!

于是他拍胸脯、做保证。“为什么不可以?你写的书大家都喜欢看,眼下大魏朝民生富裕、学风颇盛,会认字的百姓不少,尤其江南风流才子多,我在江南待过,那里也有才子专写这样的小说在卖,只不过他们写的没有你的精彩好看。他们写的书,一本要价一两银子,还供不应求呢,如果你的书愿意拿出去卖,肯定会赚不少。”

见她异常认真的表情,他忍不住一句接着一句往下说,只要她的视线愿意定在自己身上,他肯为她说到天荒地老。

“真的吗?可是我们之前印的书……程氏书铺印我们的书在卖,并没给我们银子,我以为这里的规矩都是这样的。”叶雪本以为这里不讲究智慧财产权,盗版是给予作者最大的褒奖,要不写出旷世巨着的曹雪芹怎么会穷到死?

这会儿,萧易礼不只心情雀跃了,他高兴得胸口快要涨破,他快乐得想要施展轻功,飞到树顶上哇哇大叫。

因为叶雪不只专注的看着他,她还对他说话,而且不是一句、两句,是很多、很多、很多句。

笑容无限扩大,他感觉嘴巴已经咧到后脑杓了。

“叶大叔、叶大婶被人坑了,这两天我出门,发现那间书铺子门庭若市,他们定是靠咱们学堂的书在赚大钱。”

“是吗?难怪程老板特地上门,问爹娘有没有编辑好的新书,他愿意帮我们免费印一百本。”原来如此,他们初来乍到,被人坑了,叶雪一笑,这就是外地人被本地人活生生欺负的见证。

叶雪的笑美极了,害本来就容易发呆的萧易礼更呆了,可是他摸着良心说真话,他没见过比她更美的女人,她的笑把他的心弄得又柔又软,几乎要化成一滩水,噢,阿雪……

他深吸一口气,逼自己回神,为了让她的专注力持续落在自己身上,他急急延续话题,“依我看,学堂上课用的书不应该让外面的人来卖,想读咱们的书,只能上“仁爱学堂”,这样才会有更多的学生上门,你说对不对?”这话绝对是投其所好了,她最在乎学生数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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