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对啊,迷你兔嘛,个头不会太大。.”

“这样的话……剥剥洗洗,剩不了几两肉,咱们要不要回去跟老板换只不迷你的?”

她笑得前仰后合,把他吓了一大跳。

她想,天地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这种宠物,就算花钱、就算养上一百年,她都甘之如饴。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她问:“我饿着你了吗?”

“没有,我每餐都吃得很饱。”他实话实说。

她又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想吃兔子?”

“兔子不用来吃,用来做什么?”

“做朋友啊。”

当时不理解他为什么满脸古怪,现在懂了,他定是在想,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和畜牲当朋友?在他的潜意识,兔子归类在食物栏。

“你笑什么?”萧易礼见她笑,也跟着笑,虽然他不是很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大笑。

“我在笑,养兔子是用来当朋友的,不是用来吃的。”

叶雪此话一出,突然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射进他的脑袋,他愣住,傻傻地看着她,一语不发。

“怎么啦?”她回视着他困惑的目光,问道。

“阿雪,这句话好熟悉,以前你对我说过吗?”

叶雪神秘一笑,她开启他的记忆了吗?终有一天,她的身影会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吗?

淡淡的喜、淡淡的幸福围绕着她,她开始期待那些日子的美好能够再次回到身边。

第十一章情敌相见分外眼红(1)

萧易礼确实很忙,经常忙到见不着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会在夜里走到叶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他们谈家人、聊事业,他没有估计错,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别人,她独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险,她不需要男人为自己领路,她更愿意与男人并肩齐行。

在凌大哥的“指导”下,他偶尔会带点小东西回去送给她。

东西不能大,因为他现在是无父无母的穷阿礼,不是萧家三公少爷,所以,小东西要怎么送进她的心坎里,就困难了。

她不喜欢胭脂花粉,不喜珠环玉佩,女人喜欢的东西,她都不爱。

所以办完事义兄们交代的事情后,他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三、五遍,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有点沮丧,到最后他逛着逛着,逛到康二哥开的铺子。

最近谣言四起,说卫昀康从良了,他听从新婚妻子的话,决定好好营商。

明明是计划中的事,明明从良是进朝堂的步骤一,康二哥却弄得好像自己的每个决定,都是照着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摆弄得服服贴贴,把凌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来,既克妻又纨裤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赏重用。

看着康二哥的心计,他无法不对他万分崇拜,如果是杀人不见血珠子的二哥来对付叶霓,她肯定会很惨吧!

走进铺子,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权贵圈里红到不行的风铃,满满的挂了一屋子。

这个东西……叶雪会喜欢吧?好吧,不管怎样,这些东西胜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个时辰后,萧易礼抱着毛巾、拖鞋和一串风铃往叶府走去。

回到叶府,已经过了晚膳时分,萧易直接奔到叶雪屋门前。

几乎是他的脚步声出现的同时,她就打开房门,烛光从背后照映,淡淡的金黄光晕笼罩在她身上。

看见她,他的心一下就软了、定了,人也不想离开半步了……第一次发觉,有个人为他等门,真幸福。

想象中的笑脸出现,他跟着笑弯了眉眼。

“阿雪,我今儿个出门,看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就给你带一点回来。”

“礼物?”两字出口的同时,叶雪的眼底闪过晶莹。

他曾经送过她礼物,在香港,他砍了中庭种植的一段竹子,剖成竹片,给她做一个小竹球,很幼稚的礼物,却让她珍藏在行李中,不管到哪里,都不曾离开身边。

但他“破坏公物”的行为,让她必须亲自到管委会低头道歉,还赔上一笔钱,那个时候她还暗自叹息,养个破坏性很强的狼狗先生,很烧钱。

那时他一脸的错愕、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可爱的模样,让她忍不住想笑,从那个时候起,她对他的包容力就不是普通强。

“对。”萧易礼献宝似的把东西往她跟前送。

叶雪接过,打开纸包,先是看见一枝玉簪,她还记得之前她去市集,那时因为初来乍到,凡事都要省着点花,就算喜欢这枝玉簪也舍不得买,他怎么会知道要买这个送给她,难道他们心有灵犀?

接着再看到毛巾和风铃时,她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太精美、太细致,这是……穿越人的手笔?

她一把抓住他的手,郑重的问:“这是在哪里买的?呃、不,我应该问你,卖这些东西的铺子是谁开的?”

她有点紧张,还有着急迫,萧易礼被她的态度弄得胡涂了,那是惊?还是喜?不过,她问的问题不是秘密,现在满京城上下,谁不晓得这是从良的德王世子——现在的德王独家贩售,所以他老实回答,不带半点犹豫。

他的话飞快的在叶雪的脑袋里转了一圈,她知道如今的德王,知道德王妃叫做叶霜,和他们家的叶小霜同名同姓,她也曾经和大哥在大街上与王妃错身而过,但迥异的面容,让他们放弃叶霜是叶小霜的可能性。

因为,依他们一家人的经验法则,穿越前和穿越后,或许容貌会有所改变,但改变不大。

可是……她再看一眼手上的风铃,这是他们家叶小霜的癖好啊。

所以,除非这个时代的穿越人十成占五成,除非穿越不是奇特事迹,就跟坐飞机出国旅行一样平常,那么……

她可以重新猜测,德王妃是她们家的叶小霜吗?

这件事情太重大,她必须找个人商量!

叶雪再望一眼阿礼,满脸的感激。

然而她激动的表情落进他眼里,却换来一头雾水,他想问问她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可是没想到,她居然踮起脚尖,狠狠地抱了他一下。

温香软玉在怀,他忘记享受,只觉得脑门被雷轰了。

“谢谢你、谢谢你!阿礼,我太喜欢你的礼物了,一百个谢谢、一千个谢谢……”她语无伦次的讲完感谢之词后,转身跑掉,用最快的速度奔进大哥房间。

留下萧易礼待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一颗心兀自怦怦跳个不停,像雷鸣、像击鼓,一下比一下更剧烈,迫使他不得不张开嘴巴用力吸气,起伏不定的胸口如同他起伏不定的情绪。

即使叶雪已经奔进叶风的书房里,他的视线还是定在同一个方向,傻傻地看着那扇门板,好半晌,僵硬的脸上终于拉出笑容,并且渐渐扩大。

看到没?阿雪刚刚抱了他……还、还、还把他的礼物拿去跟阿风炫耀……礼物,真是讨女人欢心最好的东西。

这个新年萧易礼不在,叶雪一面包着饺子一面想着他。

过年,本来就是亲人团聚的节日,他和姑姑、姑丈过节是理所当然,除非把他变成他们的亲人,否则她只能在包饺子的时候想他却见不到他。

把阿礼变成亲人,这是母亲脱口而出的建议,是无意还是有心,她懒得多想,重点是老妈很欣赏阿礼。

这么说不够确实,应该说,他们全家人都很欣赏阿礼。

当然欣赏喽,他是个认真勤奋、负责任的好男人,他说到做到,并且做到令所有人满意,在他还是陌生人的时候,就已经让人轻易对他建立信心。

怎么办到的?不知,是天生气质吧。

应该是,在香港、在连他都记不得自己是谁的同时,他已经得到她的信任,也许有人天生就是带着令人温暖、安全的特质出世。

烤炉传来一阵香气,是母亲在烤蛋糕。

在占代,工具不够优,没办法做出满分蛋糕,但能够与二十一世纪的点心再度相遇,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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