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乾隆拿起筷子,转眼间就把菜吃得干干净净,吃饱后,乾隆问农家:“这是什么菜,怎么这么好吃?”农家回答:“这是金镶白玉板,红嘴绿鹦哥。.”瞧,不过是换个名字,豆腐、菠菜就变得尊贵起来。”

“那是皇上饿坏啦。”

“也是,不过同样的东西,换个包装、换个名字,就能吸引人。”这是营销的概念啊,名牌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张叔笑而不答,显然不以为然,只不过心疼她,舍不得同她争辩。

凌馥双明白,也不做口舌之争,何况桃子腌出来是什么味道,还不确定呢。

“如果小姐想找东西到市集上卖,庄子旁那片竹林里有不少竹笋,我可以挑一些到镇上卖。”

“张叔想卖竹笋?那很重耶。”

“小事,张叔的身子还结实得很。”

“其实我也想过明儿个找几个佃户来帮忙挖笋子,好带回去做笋干。”

“笋子不是该吃新鲜的吗?”

“可过了这个季节就没有笋子可以吃了,所以有些地方的人会把笋子做成笋干,同猪脚一起卤,那滋味可棒了。”

前辈子她爱吃笋干、爱吃芒果青,却担心外头卖的加了太多人工香料,所以都自己动手做。

“小姐讲得张叔都馋了。”

“等咱们挣足银子,我天天给张叔卤……”

话说到一半,凌馥双的视线定在一堆刚从土里冒出来的红色小芽上面。

是它吗?是她大伯父家里种的那个吗?她飞快跑到泥边,蹲下身,看一眼旁边已经干枯的藤蔓,是心形叶片,她指着那些小芽,兴奋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张叔见小姐举止古怪,快步上前,有些担心的问道:“小姐,你怎么啦?”

“这是……”

“山芋,穷人家吃的东西,没得吃的时候,大伙儿会上山寻山芋果腹,味道不好,但可以充饥。喏,这边这堆是红的,过去那一片是白色的。”他指向远方。

“味道不好,是因为没有找到对的料理方式,张叔,你知不知道这个又叫做山药,可以健胃益脾、养肾补肺、延年益寿,它的好处说不尽,最重要的是,它的产量很大,容易生长,不需要太多的水,荒年的时候如果大量种植,百姓们就不怕没东西吃了。”

“山药?不就是搁在汤里煮熟了吃?”

“不止,还可以做成南瓜山药鸡汤、山药莲子排骨汤、山药肉丸子、山药蛤蛎鸡汤,张叔没吃过吗?”

“穷人家哪有这么多的鸡肉排骨可以吃,况且要是吃得起肉,谁还会吃山药?”

“有道理,那可以做山药松子粥、山药饼、山药馒头,再不然切成薄片,沾紫苏梅酱吃,那也是一绝啊!不行,我越说越兴奋,张叔,咱们挖几根山药回去种吧,你昨儿个不是说有三亩沙地没种东西吗?咱们就来种山药。”

“小姐会种山药?”

何止会,她在大伯父家打过工,赚过学费的呢。

“试试喽,既然野生都可以长得这么好,表示它不太需要照顾啊!”

“行,昨儿夫人讲过,小姐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张叔一哂,蹲下身。

两人合力刨土,把两种颜色的山药都挖出几段,直到篓子装不下了,才兴匆匆的下山。.

而直到再也看不见两人的身影,傅子杉才提着阿乔的后领,从树上纵身往下一跃。

“爷,您想知道那丫头要做啥,直接问她就是了,何必躲躲藏藏的?”阿乔不解的问道,凌馥双既然是六爷的奴婢,六爷只要动动口不就得了。

傅子杉睨他一眼,嗤了一声。

那丫头几时把他当成主子了?昨儿个人家一家人在厅里大吃大喝,还图谋着如何挣银子赎身,人家是把他当成过墙梯,利用他脱离程家后,下一步就是脱离自己,主子?那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这山药真像她说的这么好,又能解饥荒,父皇那里是不是该……还是再等等好了,看那丫头能种出什么东西来。

“走!”

见主子走得飞快,阿乔急急追上,这些年来,他旁的没学到,被主子提着衣领扔来扔去不受伤,这是本领一,追着主子跑则是另一门绝活。

阿乔快步跟着,嘴巴却片刻不停,“主子,您听过乾隆这么一位皇帝吗?”

当然没有,可那丫头说得活灵活现的,好像真有这么一号人物。如果故事不是编的,而是发生在某个他不知道的朝代……想到这里,傅子杉不禁笑了,他是不是该到漾漾那里套套话?

阿乔仍径自续道:“红嘴绿鹦哥,形容得真好,那菠菜根,不就是红色的吗?烫一烫,往盘子里一摆,叶子拉开,还真有那么几分样儿,主子,您说……”

第五章初次摆摊做生意(1)

这天晚上,傅子杉来到宁熙研的皇子府。

他告诉五哥他把凌馥双安排到庄子的事,随后又谈到山药的好处,两人都兴趣盎然,但更让他们觉得有意思的是,她不过是一个小小丫头,遇着这样的事,没有哭天喊地,只一心想着带着所有人脱离困境,执着相信明天会更好,这是怎样的一颗玲珑光明心?

“六弟,你说你给丫头按压穴道?”

“是,没见过人晕成那样的,又不是乘船。”

想到她的惨状,傅子杉轮廓分明的脸庞挂起一抹笑。

宁熙研有些怔愕的望着他,六弟这是对那个小丫头上了心吗?他从没见过六弟为一个姑娘而笑。

“那你有起疹子吗?”

闻言,傅子杉笑得更欢。“没有。”像证明似地,他把双掌摊开在五哥眼前。

宁熙研这下更加确定了,凌馥双确实与六弟有缘。“如果你喜欢,就好好盯着,别教人给抢了。”

傅子杉扬眉,凝声道:“我明白。”

同一个夜晚,苏红樱坐在妆台前,一颗心随着梓儿的话语起伏不定。

那个凌馥双究竟是打哪儿来的,又有什么能耐,竟能得傅子杉的青睐?

那座庄子是丽妃留给六爷唯一的念想,他居然让个野丫头住进去,一个唐漾就已经教人咬牙,现在又多了个凌馥双。

半年前,她命人跟踪乔丰,找到那座二进宅子后,短短几天,那宅子就贴出红单,转手卖掉,她让人在那宅子外头守了近三个月,始终未曾见到六爷进出,于是她心底隐隐明白,他想避开自己。

为什么?因为她不够好?

不可能,她不相信京城里还有比自己更好的姑娘,她能文能舞,懂诗词,女红、琴棋样样擅长,是京城最美丽的才女,他不可能看不上她,既然如此,是因为他明白她将会母仪天下,他想避开流言蜚语,不让二皇子有可乘之机?

非要走上那条路吗?如果六爷肯对她更温柔、更体贴,怎知她不会为了他放弃权势?

微微的落寞浮上脸庞,苏红樱轻咬下唇,再抬眼,眼底闪过几分狠戾,她在心里发誓,就算嫁不成他,她也不会让他成为别人的囊中物。

“凌馥双是个怎样的女子?”她咬牙问道。

“有几分姿色……”梓儿顿了一下,又道:“但与小姐是云泥之别。”

“会琴棋书画或是有任何才艺吗?”

梓儿夸张的噗哧一笑,不屑的回道:“小姐说什么呢,她不过是个粗鄙村姑,满脑子想着养鸡、养鸭和种地。”

梓儿的态度和回答让苏红樱终于稍稍放心了,既然对手这般不堪,她又何必自眨身价与之较量?

“伺候本小姐更衣,我要进宫一趟,很久没有问候淑妃娘娘了。”

那天从山里回到庄子后,凌馥双便将篓子一丢,直直往那三亩沙地跑,说是要种山药去。

张叔见她这么急切,便带着笔儿又上山一趟,带回满满两大蒌山药。

凌馥双马上烧来一盆草木灰,拿把镰刀将带回来的薯种切成段,大伯父教过,以六十公克为单位,但这里没有精准的枰,只能量其大约,接着把薯种的剖切面沾满草木灰,在田畦里整齐排列。

张叔看着新奇,没见过这么种薯的。“把它往地上一搁,就算种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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