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然后呢?”他的芸儿不会是受伤了?
赵逸尘目露欷吁。.“县城可不比咱们胡阳大山,那是有县太爷管的,不是大当家你说的算,她出府胡作非为也就罢了,偏偏找上京畿营的先锋军,对人加以羞辱谩骂,还报出大当家的名字……”
“什么,她找死——”徐豹急了。
是找死,说得一点也没错。“我让骆七在那儿盯着,一有情况赶紧回报,水四也还在蹲点,以防先锋营拔营。”
他绝口不提赵逸风也掺合在其中,若让徐豹知道是赵府兄弟内斗才牵连上徐芸儿,这次的游说不仅会失败,徐豹还会恶气一上来,率着兄弟趁夜摸进赵府,满门屠尽。
徐豹重义,但也心狠手辣,他更疼唯一的女儿,任何事和他女儿一比都不重要,可放在一旁。
因此徐芸儿被他养得张狂跋扈,无知傲慢,仗着父亲的庇护,她无所畏惧地视他人为草芥。
想来她会有这一天也是理所当然,她被保护得太好了,好到不知人情世故。
徐豹像头豹子似的盯着面色不改的赵逸尘。“你没设法救她。”
他一笑,神色自若。“大当家,你太看得起我了,在三万大军的兵营里,你认为我能不被发现的来去自如吗?”
大当家亲自出马也不成。
“你没看好她就是你的错。”因为他,女儿才私自出寨。
“我承认,我也没想过令嫒会这么蠢。”自投罗网。
“沈见山——”他大吼,听不得人说女儿一句不是。
“大当家,我本名赵逸尘,字君山。”他潇洒一挥袖,天人神采,仿佛天地间的云彩齐聚一身。.
“好,好,我赤诚待你,你却回报我这些,真是太好了,赵二当家!”他是他唯一测不出深浅的对手。
徐豹不喜赵逸尘,觉得他是个威胁,威胁到他身为大当家的位置,但因为女儿喜欢,他才容忍,给其出头的机会,多次提拔,让他由无家可归的小子当上仅次于他的二把手。
他知道赵逸尘有离开的意图,也默许着,因为他不想女儿和不爱她的男人在一起,她值得更好的,赵逸尘太冷沉了,不适合她,终有一天她会受到伤害,痛不欲生。
“我不是畏死,而是不愿看到哮天寨被灭寨,大当家不用为那些无辜的妇孺想一想吗?”他们不该陪着送死。
“不必再提了,我不会考虑,京畿营敢来便力战到死!”他徐豹一生风光,不能临死之前被人笑孬。
“那么你女儿呢?你不管她死活了?”
徐豹怒极,一把扯下胸前十斤重的金炼,虎牙散乱一地。
“前辈,这里没酒,慢走,不送。”
秋季桂花飘香,白色的花瓣挂在枝桠间,细细小小地,清雅的花香说着秋的情怀。
晨曦滴露,旭照金丝,风静静,静谧悠闲。
“你这丫头不老实,我都明明闻到酒香了还诓老头子无酒,太坏了、太坏了,坏到老头子想偷酒喝。”唔!唔!真香,大老远就闻着了,还兜着藏着,怕老酒鬼来打扰。
皇甫婉容很是无奈的苦笑。“那酒是我一年前酿的,用现收的白米精酿,如今气味还不够纯正,入喉辛辣,到了第二年微辣,稍有喉韵,滋味辣中回甘,第三年辣味消失,醇厚韵长,但真正要好喝的是七年的白酒……”
“哎呀!说那么多老酒鬼听不懂,快快把酒送上来,喂喂老酒鬼的酒虫。.”一名衣衫褴褛的老头顶着一头鸡窝似的乱发翻墙而入,脚下鞋子破了个洞,露出脏得乌漆抹黑的大脚趾,两脚交迭一跷,坐在秋雨刚洗过的栏杆上,神色惬意。
窗台前的皇甫婉容正在核算着刚送上来的帐目,一迭帐册比人高,她却状态轻松的一边拨算盘珠子,一边誊写,帐册以惊人的速度消失,她算帐的能力神乎其技,简直神一样的叫人膜拜。
老酒鬼眼睛眨了两眨后,面容明媚的女子这才抬起头,看向不请自来的客人,眼中带着些许深意。
第十四章是战还是降?(2)
“明烟,去取酒,一瓢。”
一瓢?“是。”
明烟想笑不敢笑的憋着,在主子刻意的调教下,她举止端雅大方,端丽中见雅致。
老酒鬼不满的嚷嚷,“一瓢怎么够喝,至少要一坛子,小丫头别小气,给老头子酒喝有你的好处。”
皇甫婉容轻轻一叹,纤指拂过细碎发丝。“小丫头我已二十有一了,是两个孩子的娘了。”
“你管我,我爱这么喊,在老头子眼中你就是个狡猾如狐的小丫头。”心性如狐,狡诈多论,狐媚人的手段比勾魂女鬼还高明,轻而易举的将男人迷得晕头转向。
那小子就是这般不中用,中了迷魂阵,想翻身?难。
“前辈此言差矣,小妇人几时狡猾了,人在家中坐也惹你嫌弃。”这叫无妄之灾天上来。
“就狡猾,不给老头子酒喝。”才一瓢,她喂鱼呀!
老小,老小,老人家耍起脾气很孝,板着脸装孤僻。
“那就不喝了吧!”皇甫婉容素腕一扬,又一帐本被她丢至算好的那一堆去。“明烟,前辈不喝酒了,把酒拿下去。”
“是。”
明烟正要退出,急了的老头子赶紧出声。
“等等,别走呀!我的酒,谁敢不给我酒喝,我毒死他。”哎哟!真香,光闻那味就快醉了。
心醉。
“前辈这就让人为难了,要喝酒又嫌做主人的不殷勤,给了酒喝还让人闻臭脚丫,叫人难做人呀9有,把酿酒人毒死了以后就没酒喝了,您老衡量衡量。”老人家怪癖多,得哄着。
“呵呵——有趣有趣,你这丫头居然敢威胁老头子,老头子行走江湖三十余年,你是唯一一个。”不把他放在眼底的人。
以前那些无趣的人呀!巴着,跪着,哭着求他,要他教他们、救他们的命,他一看就倒胃口,个个狐嘴猴腮、青面獠牙的,看了吐了他一缸酸水,食不知味。
小丫头长得好,杏眼柳眉,玉肌凝透,小小的嘴儿像抹了桃花汁液似,嫩红嫩红的,眼正,神清,双眸清亮。
嗯!嗯C根苗,有他的眼缘。
“上了年纪还是少喝点,喝酒伤肝,小妇人是出自关心,前辈勿要误解。”她可不想太有趣,以免遭人惦记。
他一哼,“酒来。”
“前辈想喝酒?”皇甫婉容示意明烟将装在小酒壶的酒递过来,拎在指间左右椅,酒香更浓厚了。
“你这丫头又在耍什么诡计了?”一看便知不怀好意。
“听闻前辈是医毒双圣?”她又把酒晃了晃,酒香四溢,更引人垂涎,仿佛听见很馋的吞口水声。
“你听谁说的?”真香,真香,真想喝一口。
“某人。”水眸一闪。
老酒鬼很不屑的换脚跷。“那个浑小子什么都没瞒你是吧!一见到美人就软脚,不中用。”
“多谢赞美。”她嫣然一笑。
“我什么时候赞过你了。”往脸上贴金。
“前辈说小妇人是美人。”
钱老鬼嘴巴咕哝着,眼睛盯着小酒壶左飘右移。“你想跟老头子我学医?老头子收徒可是很严苛的。”
“不是。”
“不是?”她不学医?
“小妇人略通医理,也不想做名医。”树大招风。
学医能治点小病就好,看看风寒、治治头疼脑热什么的,搓两颗药丸子暖胃去寒,再多就是祸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同理可证,一个人的医术若是太好,该是行医济世呢?还是在家里鼓捣药草,若是人家求上门了,救是不救?真遇到疑难杂症救得了吗?
能救是神,不能救是庸,两面评价。
所以说还是省些麻烦来得好,她上辈子就是能力太强了,才会惯出个凡事对她予取予求的丰玉公主,当她无所不能的榨取她的青春和本事,末了竟因嫉妒她的多才而毒害她。
她使唤不了为什么要便宜别人,一日为女史终生是皇家的奴才,一条地位尊贵的狗——
丰玉公主在她临死前说的。
“还是要我教你用毒?”嗯,最毒女人心,女人天生适合当毒妇,学毒好,看谁不顺眼就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