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同/居

秦如风觉得平时自己对着美女总裁都是退避三舍的,他一上门就知道她找自己肯定是有事,虽然平时恨不得躲着他远远的,现在居然被要求做贴身保镖,这不是更加,做不得的事。

“不是你不想做,是需要什么代价的,不如我给你开个条件吧!听说你有寻宝鼠,我可听说寻宝鼠可是要吃玉石来维持生命的。不如你当我女儿的贴身保镖,我就负责寻宝鼠以后所有的吃食。”

老爷子突然开出了一个相当可口的条件,那就是寻宝鼠以后的吃食问题。秦如风下意识的觉得,老头子可能是有备而来呀,看来不答应她都不行了。

“既然这样,老爷子都开出了这样可口的条件,我还能不答应吗?那好吧,我以后就做你女儿的贴身保镖了。”

秦如风觉得答应就答应呗,反正在她危险的时候就他一名不就好了,但是没想到后来老爷子又开出一个,令他十分发指的条件。

“既然你作为我女儿的贴身保镖,就搬去和她一起住,必须要全天候保护他的安全。”

老爷子说话像无所谓似的,反正,只要保护自己女儿的安全,他可不管其他人怎么说。

秦如风本来想反抗的,但是下意识的看了看桌子下面的寻宝鼠,下意识的忍气吞声的答应了,看来自己还非要和这美女总裁共处一室了。

于是老头子说风也是雨,到了傍晚就派了一辆车过来接秦如风。然而秦如风也只能不情不愿的收拾着行李。

而陈婉儿确一直站在他的身边,也不做声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他,到让他觉得自己有些失言了。毕竟以前自己说过谁那里都不好住,就偏要住陈婉儿这里,但是现在自己却要搬到别的地方去。

“你放心,我以后每个星期六星期天,都会过来帮你看店的。”

秦如风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但是还是答应着他,每个周六周末都来帮他看店,毕竟自己周六,周末不帮他看店,也没有事情做?

“不用了,你现在有的是事情做,你不用帮我看店了,看着你的大小姐就够了。”

陈婉儿不知道自己说出这话的时候,下意识的周围都飘着一股醋味呢!而且它完全冷着一张脸像是很恨他似的,结了八辈子仇了。

“婉儿,你就不要生气了,是我不好,先答应了你要一直住在你这的,但是现在我却要搬走了。”

秦如风听出了陈婉儿在生气,却没有听出陈婉儿在吃醋,所以下意识的赶忙对着她道歉,觉得自己以前说过的话现在却不算数了,确实有点对不住她。

“放心吧,我从来没把男人说的话,当做真话听过。而且男人要是说实话,就跟母猪上树一样,很难!”

陈婉儿下意识的就想到了那句绝句,以前自己姐姐对自己说过,但是自己却没听进去,现在想起来倒是觉得这句话,其实\2F挺\2F有意义的。

“婉儿,你不要生气了,反正我就过去保护她一正子,只要他在我保护的期间不受伤害,然后我就辞职,然后我再搬回来住,你把房间给我留着,到时候我还回来。”

秦如风觉得如果真的要让他自己跟,这美女总裁住一辈子的话,可能真的会被逼疯了,所以下意识的想着只要能在保护她的期间,让她不受伤害什么都好,所以这就是一阵子的事情,根本就不必小题大做。

“不可能,你一走,我就把这房间给租出去,要是租我房间的那个人愿意留下来帮我当店小二的话,我倒是算是招了个人了。要是不愿意的话,我还可以收份房租。”

陈婉儿说着便生气地走开了,头也不回的。连看都不看秦如风一眼,让秦若风觉得,陈婉儿这次怎么生这么大的气。

秦如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等他,消气了,再跟她解释,所以呀就往楼下走了去,跟着这于家派来的车娶到了美女总裁的住处。

当他来到于晴空的住处的时候,这才知道什么叫豪气了,原来这就叫豪气,这哪里是普通的别墅啊,从外观上看来,绝对像座城堡。

然后进到这栋所谓的别墅里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富丽堂皇的,果然说这栋别墅是城堡也不过份。于晴空早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他,一看他进来,马上便站了起来,像是很高兴似的。

“呵呵,你倒是爽快,还真的来了,我的房间在2楼,2楼只有两个房间,你的房间在我隔壁。”一边说着,于晴空似乎是在用一副命令的口吻在对他说话:“快把你的房间稍微整理一下,放点东西进去就可以住了!”

于晴空一看见他觉得十分的欣喜,甚至有些激动,但是下意识的还是忍住自己的心情。就发出平时的那种声音,对着他说道,也不表现出自己的真实情绪。

“不错不错,话说回来,你家还真大,而且漂亮的很呢!”秦如风四处看看,发现这家别墅大约千平以上,整个屋子里面的家具都极具奢华,而且一眼望去,金碧辉煌,完全跟古代的帝王之家没有什么两样,简直亮瞎他的钛合金狗眼!

秦如风夸她家大到是真的,但是他家装潢富丽堂皇的,倒让自己有些不喜欢,有点太耀眼了,反而有点想念起和陈婉儿住的那小屋子了,那里的小屋子也不像这里,装潢的这么耀眼,而是普通的天蓝色,看起来极其的舒服。

“是吗?你喜欢就好,反正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于晴空听见他说喜欢自己的家,所以不由得觉得十分的开心起来,下一次他还说着我家就是你家。

秦如风嘿嘿一笑,也不自觉的下意识的点了点头。不过呢,他只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想承认,和美女总裁你家就是我家的关系,但是还是不由得在脑海里相信,他已经和于晴空同\2F居的事实了。毕竟对方好歹也是一个美女,跟美女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这待遇还是蛮不错儿的。虽然以后要多在她身上费点心力,那也不赖,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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