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新的开始

最近几天社会都比较太平,所以除了几个值班人员,警局里的人员几乎都不用加班。.一下班,温子娴就帮苏叶拎着行李,带着苏叶回家。

到了警局门口,一辆车在她们面前停了下来。程瑾打开车窗,吐出两个字:“上车!”

苏叶凑到温子娴旁边,不解地问道:“为什么程法医要送我们啊?”其实苏叶有些心虚,毕竟她的“狼子野心”已经被发现了。

“因为顺路啊!”温子娴一边回答,一边使劲把苏叶的行李往车里塞。苏叶的行李实在太多了,不仅把后备箱塞满了,连后座都快被行李侵占了。

“苏叶,你坐前面,”见苏叶愣在原地,正与行李奋战的温子娴指挥道。

苏叶硬着头皮坐在了副驾驶座上,然后冲程瑾狗腿地笑了,感谢道:“程法医,谢谢你送我们。”

程瑾却一言不发,也不开车,只是冷冷地看着苏叶。

“怎么了?”苏叶都快被他看得心力发毛了,战战兢兢地问道。不会是要找她算账吧?苏叶表示很忐忑啊!

“安全带没系!”

“不好意思,我赶紧系上。”说完麻利地把安全带系上了。这时的苏叶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贼心虚。人啊,就是不能做坏事!

温子娴家离警局很近,十多分钟后,程瑾的车在一栋高档小区门口停下了。

苏叶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四处打量,边看边在心里感慨,这地方太漂亮了,跟她以前住的城中村压根没法比。幸亏温子娴没要她房租啊,不然她就真的得去借高利贷了。

“小呆毛,你是不是富二代啊?”土豪,求带飞!苏叶有一种自己傍上了大款的感觉。

“不是,我爸爸只是个大学教授!”温子娴按开电梯门,而程瑾帮苏叶提着行李跟在她们身后。

原来读书那么有用啊!她起早贪黑累死累活好几年,却连个厕所都买不起,可人家一个小小的教授,竟然买得起这样的房子。.哪个王八蛋跟她说读书没用的?害得她为了赚钱都辍学了,搞得她现在没多少文化,偶尔都有点小自卑了。

“小娴爸爸不是普通的教授,”程瑾看出了苏叶在想什么,小声提醒道,“他是在世界范围内都知名的脑认知学家。”

“那不是比富二代还厉害?难怪小呆毛看起来那么博学,原来是学二代。”虽然不知道脑认知学家是什么,但一听到是世界级别的,苏叶就觉得相当的高大上啊!

程瑾不置可否,径直走进电梯。

一到温子娴的家门口,程瑾就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说道:“剩下的事你们自己搞定。”

“好的。”温子娴一边开门,一边回答道。

苏叶却拉住就要走的程瑾,露出笑容,客气地说道:“你帮了我们的忙,不进去喝口茶吗?”

“不必了!”

然后苏叶就看到程瑾用钥匙打开了她们隔壁的门,顿时惊呆了:“小呆毛,程法医住我们隔壁?”

“对啊。怎么了吗?”

“没什么。”苏叶的心在滴血,程瑾该不会以为她住温子娴家是为了接近他吧?

“苏叶,你放心,程法医很好追的。而且你住在我家,近水楼台先得月,你很快就能,”温子娴停顿了一下,想了一个比泡更文雅的说法,“就能抱得男神归。”

完了,连温子娴都相信她那个理由了,这次误会大了。

“这个不急,不急,反正他也跑不了不是吗?”苏叶敷衍道,心里却后悔死了,当初真的是脑子抽了,才找了这么个破借口。

温子娴的家比苏叶想象中的还要大,但装修风格却是黑色系的,完全不像是个女孩住的房子。而她家客厅最醒目的东西无异于一排排高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

不愧是世界级专家啊,连房子都带着学者风范!

就这样,苏叶抱上了土豪大腿,住进了新房子里,总算在海城市局扎下了根,开始了她如鱼得水的打杂生涯。

因为最近社会实在是太和谐,整个局里处于一种悠闲的状态,这就为苏叶创造了一个深入打入他们内部的好机会。

苏叶每天在局里晃悠,不仅混了个脸熟,还给局里的人留下了好印象——这是一个小能修灯泡,大能修电脑的优秀杂工。当然,苏叶私底下为人免费算命也为她赢得了不少人气。

那几个女警察还是一如既往地仇视苏叶,没办法,苏叶已经成了她们的头号情敌,这种矛盾是无法缓和的。

总之苏叶的生活大多时候过得是潇洒而自由的,但偶尔也会因为她自己的做,而变得忙碌。

比如此时,她正在被程瑾指挥着打扫着他的办公室。就因为她多嘴问了一句,有没有什么需要的帮忙吗?程瑾很不客气地指挥她干这干那的,简直比资本家还扒皮。

“那个书架还有灰尘,再擦一遍!”程瑾一边看着书,一边指挥着苏叶擦书架。

苏叶看着眼前被擦了三遍的、就差闪闪发亮的书架,又看了眼悠闲看书的程瑾,有些心累,她刚才为什么要主动替他干活,简直就是找虐啊!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龟毛的男人!

“程瑾,你也是海城医科大的学生?”苏叶看到书架旁边摆放着一张照片,上面是程瑾在大学门口和他导师的合影。

“嗯。”

“你有没有听说你们法医学专业有个变态?”苏叶立刻凑到程瑾的跟前,小声问道,“就是那种午夜还呆在解剖室,而且喜欢活体解剖,特别是解剖美少女的变态?”

程瑾听后,翻书的手一顿,然后地扫了苏叶一眼,冷冷回答道:“没有!”

“怎么会没有呢?有一天晚上我就在你们的解剖室遇到了那么个变态,我差点就被他做成了标本。幸亏我机灵,狠狠咬了他一口,又踩了他一脚,才逃离虎口。”

“你大晚上去解剖室干什么?偷尸体?”程瑾挑眉,问道,“没准那个学生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去参观啊,”苏叶不想承认,年少轻狂的她被人一激就去传说中的解剖室抓鬼,“那个人绝对不是吓我的,他刀子都架在我脖子上,而且福尔马林也准备好了,就差把我开膛破肚。”

程瑾把书扔在重重扔在桌子上,有些气结,质问道:“难道你就没有做什么事情激怒他吗?”

“有,”苏叶有些心虚,“我把他当鬼绑了起来,可是没绑紧,他挣脱了。”

“除此之外呢?”程瑾语气加重,冷冷地问道。

“我把他扑倒了!”

“还有呢?”程瑾的声音又冷了一个度。

“我往他身上倒了特制版的黑狗血!”

“很好,你都记得!”程瑾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苏叶,“你不觉得你该为你的行为道歉吗?”

“这能怪我?大晚上的,除了鬼,还有谁会在解剖室。”苏叶觉得自己只有一小部份错,“我哪能想到有一个变态在那里啊!都十二点了,这时间正常人都睡觉了。”

很明显,苏叶忘了,她自己也可以归为变态那一类。

“把这个书架上的书和文件夹全部搬出来,把里面擦干净后,再把那些东西放回原位,”程瑾用不容拒绝的语气说道,“不干完不准吃饭!”

“可以吃完午饭再干嘛?”苏叶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罪了程瑾,有些郁闷。

可回应苏叶的只有一声重重的关门声。苏叶叹了口气,男人心,海底针啊,特别是这种面瘫似的男人。

她开始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了,这种被剥削、被压迫、没人权的日子还要过多久啊!

------题外话------

这一卷完了,下一卷写案子了,我要破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