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让阿书在大门等,我马上就好。.”
“可小姐还没用早膳,再急也该把早膳用了—”
“你等会儿弄点花卷饼让阿书带上,我到铺子得空了再用。其他的事,等我傍晚回来会跟大家说清楚,往后日子大家得辛苦些,我一定尽力保大家都能安生。”周念霜语气不由沉重几分。
“小姐……真会打仗吗?”
“该来的躲不过,你先忙去,晚点说。”周念霜打发了勤湘,换上男装,梳发洗漱后,快步出了门。
周念霜脑子里千百桩事一拥而上,几乎乱成团。
第1章(2)
出了大门,阿书已在门外候着,他斯文漂亮的脸覆上一层薄怒。
阿书八成是为她没先用早膳就出门而生怒,周念霜想。
阿书十一岁时被周老太爷买入府,当时周念霜才五岁,阿书熟读诗文又懂武,一看就知出身自好人家。
十年前腥风血雨的京都,与富贵沾得上边的好人家,不是被抄、就是全族遭杀。当年周老太爷出城谈买卖,回程顺道巡一回前几代太祖古厝—百年前得了辕朝圣君延康帝亲赐“皇家当铺”匾额,之后周家当铺第一代女大朝奉将该地打造成城郊古厝,并且引了天然热泉,终年不歇。
周老太爷便是在古厝发现了身上负伤的阿书,懂点医理的阿书似乎正藉古厝热泉来疗伤,周老太爷问起,阿书始终不肯说自己是哪里人,只道是南方来寻亲的,但亲人皆遭难。
其实阿书的口音若是细听颇有几分京都味,可周老太爷没再多探问,只是见阿书一人孤苦无依却相貌堂堂,气度不凡,不忍将他一人留下,便告诉阿书,家里缺一名小厮,往后小姐掌家,需要小厮跑腿护卫,阿书当即应了差事跟周老太爷回家。
十年来,阿书教周念霜识书读经,如今她精通琴棋书画,阿书厥功至伟,阿书懂的比周老太爷请来的教书先生更多,客人拿来铺子典当的珍宝,价高的珍品她总习惯先让阿书看过后才出质价。.
周念霜的鉴物能力,一半来自曾掌家的老太夫人,一半来自阿书。
周家的“皇家当铺”九代传女不传子,是第一代女大朝奉立下的规矩,接掌皇家当铺大朝奉者,需从母姓。不过,周家九代以来人丁单薄,除了第一代大朝奉生了两名女儿,一个十五岁那年染风寒死了,另一个女儿继承皇家当铺之后,连着九代单传,周家代代仅得一独生女。
周家曾经风光过,听说第一代大朝奉不但一生独占辕朝安国亲王的宠爱,就连高高在上的辕朝圣君延康帝,终其一生也爱慕着第一代大朝奉。
辕朝延康帝鼎盛时期,亦是皇家当铺最为风光的荣景,光是铺子便占去热闹东街五大铺面,安国亲王在皇家当铺旁开了家古物坊,更曾传为一段美谈。
当时整个京都莫不艳羡周家女大朝奉的好运,摊上个安国亲王已一生荣华富贵不愁,还能得了帝王青睐。延康帝虽得不到周家大朝奉,却收周大朝奉为义妹,一生疼宠恩待她……
只是如此风光的周家当铺也随着辕朝一同盛极而衰,一代不如一代,现下当铺已移到东市街胡同巷里,伙计一人、掌柜一人,以及她这个负责鉴物的女朝奉,当年延康帝亲赐的匾额,周老太夫人在四王之乱初起那年,为了避祸已取下收入库房。
福祸相依,是周老太夫人常挂在嘴边的教导,“皇家当铺”的匾额在辕朝鼎盛时期是富贵平安符,但到了辕朝末年,群雄争战,百年前圣主延康帝亲赐的匾额就成了招祸大旗,尽管再舍不得匾额蒙尘,也得赶紧取下匾额保一家平安。
周念霜不胜欷嘘地想,覆巢之下无完卵是极有道理的。改朝换代、争战四起,百姓自然过不上好日子,眼看来年京都就要有更大的祸事……
确认自己重活一回的周念霜,满脑子转着该怎么让仅剩的亲人得以无忧安享晚年。
她儿时满心想恢复皇家当铺的雄心壮志,似乎再无希望也顾不上了。
阿书见周念霜有片刻呆怔,不知神游到哪儿去,语气略带嘲讽的开口道:“大朝奉要不回去先用过早膳,好让脑子醒醒神?”
“阿书,我们时间不多。”周念霜叹气,想起死前,阿书极力反对她往南逃的决定,现在看来不管看人或看事,阿书始终都是对的。
阿书原覆着薄怒的脸,软和了,这丫头肯定是烦心周家上上下下往后的日子。
“大朝奉,再不济,还有阿书护着周家,不会有事的。”他放软声音。
“阿书,以前我不听你话,是我不对,现在我若开始习武还来得及吗?”
阿书似笑非笑,“大朝奉担心战争?”他挑眉,这丫头他看着她长大,出落得亭亭玉立,一日一日……她的笑,像藤蔓滋生霸住他的心、缠住他的骨……
“我该听你的话,你向来是对的。从前你逼我习武,我却耍赖,说反正我有阿书就好。”
周念霜想起七岁时,阿书逼她学武,她什么事都听阿书的,偏偏只有习武这事她死活不听,耍赖、撒娇……缠着阿书说再也不肯习武!
那日上午阿书让她蹲半时辰马步,那在大太阳底下曝晒的痛苦滋味,她尝一回就熬不住了。
阿书若有所思,神情冷了几分,问:“大朝奉从前说有阿书,所以无须习武,现在又想习武,是觉得阿书不会留在周家?”
她想起河边挨那一刀的痛、想起死前闪过阿书逼她习武的严厉模样,她很后悔也同时领悟没有谁能一直在谁身边,即便亲如夫妻,大难临头时,恐怕都要各自飞。
“阿书,是我错了……我想习武,现在开始来得及吗?你从今天开始教我好不好?”
“大朝奉没回答我,你想习武是觉得我会离开吗?”
“没有谁能一辈子在谁身边。阿书,我昨晚作了一个梦,我梦见自个儿在河边被一群土匪杀了,万一我一个人……”
“阿书不会让小姐一个人。”他眼波淡静,隐含坚持。
“我是说万一—”周念霜说,却被阿书打断。
“阿书不会让万一发生,除非……”他没将话说完。
“除非什么?”
“除非小姐不要阿书。”他望进她眼里。
周念霜心头倏忽震动微热,阿书他……这是……
“阿书,我……”她顿了会儿,竟不知该说什么。
若不知注定的命运,她也许会欣喜雀跃,她一直很依赖阿书,他有千般万般好,根本无可挑剔,倘若不是生在这动荡时代,阿书肯定是人中龙凤,怎可能成为她的小厮!
可惜……她重活一回得付上代价,她必须成为“死王”的女人、必须得到“死王”的青睐……
她不能……罢了,什么也别想,专注在该做的事上就好。
指不定,她无论如何也得不到死王青睐,思及传言,死王杀人如麻、残酷无道,那样的男人光是想到要站在他身边,她就忍不住哆嗦,得不得青睐,哪是要紧事她该当自个儿重活过来,只多了约两载阳寿,是为了替活着的亲人、府里几个老实仆婢安顿好退路,其余的,听天由命了吧。
眼下,她时间真的不多,哪来余裕儿女情长。
更何况,她多少知道阿书的,这么些年的相处,她怎可能不明白阿书……
阿书一身才情,绝非泛泛之辈,总有天是要高飞的,从前她不说破,睁只眼闭只眼的想,能赖他一天是一天。是的,她对阿书确实有小儿女心思,但那是在她死过一回前,如今她重活过来,儿女情长的软绵甜腻滋味,她已错失机会品尝。
“若不知该说什么,就别说了。大朝奉只要记着,我拚死也愿意护着你。要习武并非不可,只是早过了最好年纪,女儿家身子骨长硬了,练武顶多强健身骨,打打一两个没几分拳脚的地痞防身,想成为武林高手已是不能。”阿书见她欲言又止,淡淡回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