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四十一、安眠药是*(5)
一次在酒吧宿醉后的不知所以,二十多天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傍上长期饭票的欲望打败了害怕。一个没有谋生本领,或者说不想拥有那种辛苦的谋生本领的女人,对生存的不安感随着年岁的增长而成倍数递增。在生存面前,道德和底线往往被很多人踩踏在泥土里,每当真相总有一天会败露的惊悚感从脚底心向上爬,她便咬紧牙关自我说服,既然人生是一场接一场的游戏,那就再赌一把吧。
孟香橼:“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婚礼?妈妈我不偏心,章柳有的,你们也少不了。”
于白薇刚欲回答,商陆抢先道:“我和薇薇商量好了,不办婚礼,一切从简。”
于白薇硬生生的将到了嗓子眼的话吞了下去,细声道:“对,一切从简。”
孟香橼笑着抚摸她的头,“难得现在还有这样的姑娘,真是个好孩子,我是好福气,两个儿媳妇都百里挑一,小于,你父母呢?他们现在人在笠州吗?”
“我不是笠州本地人,我随小姐妹来笠州……”,她斟酌着措辞,咽下“打工”两个字,说:“我在笠州工作,母亲早就去世了,父亲在老家生活。”
于白薇没提及还有两个懒惰的哥哥,和一个已嫁人的苦命妹妹,家里穷的叮当响,靠着父亲种的几亩地勉强糊口。妹妹的婆家嫌她生了个女儿,丈夫整日打她,她偷偷给于白薇打过电话,一心想抛家弃女,到笠州来打拼。
妹妹比她长的更富姿色,到城市里打拼,靠什么打拼呢,是要在农村过干净的苦日子,还是在城市享受肮脏的荣华,久经风尘的于白薇倾向于前一个。但这不意味着如果让她重新选择,她会颠覆如今的生活状态,在农村里待一辈子。
后来她给妹妹的婆家寄过钱,听说情况出现了好转,寄钱即成了常态。说到底,于白薇觉得钱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能让人摆脱许多绝望的困境。
孟香橼没有再继续追问她家的人口和经济情况,说:“早知道让商陆把你父亲接过来,我们还能见上面,他就是太爱做主,你怀孕这么大的事他一直瞒着我们。”
于白薇望了望商陆,永远猜不透他真实的想法,他活在自己的具有洁癖的精神世界里,却又能巧妙的处理世俗中的各式关系,他是一个可怕的孤独的男人。
“妈妈思想不封建,你们想办婚礼就办,不想办就不办,不管生的男孩还是女孩,妈妈都喜欢,商陆,你快当爸爸了,可要把你的玩心收一收了。”
商陆道:“妈,你给我留点面子。”
孟香橼道:“我得开始准备孙儿的衣服了,小于你什么都不用操心,安心养胎,千万别多想,联系医生找月嫂这些活就让商陆去干。”
于白薇应和着孟香橼的嘱托,未来的婆婆贤淑得体,端庄的容颜,体面的工作,受人尊敬的职业,她缺的,孟香橼全部拥有。同是女人,相差之大,于白薇的眼睛里亮起泪光,那时为自己留的眼泪,像滴到残荷上的露珠,似滚非滚。
忧伤之下,一时不寒而栗。
叶雅歌老远就嗅到了房子里歌舞升平的气味。房子是欧式的,白色的屋顶,淡黄色的墙,雕花的柱子,矗立在那结实的显示了主人的财富。她不嫉妒林睿的不劳而获,也不嫉妒成片的鲜花装饰了整面的墙,一心只想着看看林睿今天的装束,她到底有没有将林睿比下去,骨子里的焦急像喝了醋似的酸,在这样的时刻,心思竟偏到了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她注意到了鞋面上沾了丁点的泥,米粒般大小,可能下车时蹭到了绿植的叶子。她不想蹲下身去擦拭,也不想让高胜群帮忙,就那么烦躁的硬挺着,或许这是身体在用一种隐晦的方式排遣失落。
高胜群跟着叶雅歌的步伐,时不时小心翼翼的扶她一下,无奈的望着她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她是藏不住情绪的,喜怒哀乐都表现的清楚分明,这也是高胜群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她单纯通透,和他接触到的许多面心相悖的人不同。
此刻她在为什么而不高兴呢,是眼前气派的建筑物,是章柳的大手笔吧,高胜群默默难受起来。他是领固定工资的,以他的积蓄,就算再加上父母的接济,在短时间里达到安置豪宅的目标根本不可能。
他以为叶雅歌是在将他的实力和章柳做比较,奇怪的冒了句,“雅歌,跟着我你受苦了。”
叶雅歌的眼睛直视前方,穿着黑色西装的章柳在人群中明媚生辉,阳光像花洒喷出的热水,洒在他洁白的牙齿上,升腾起令人沦陷的氤氲。她微微一皱眉,说:“哪有啊胜群,跟你在一块,我过的比以前好多了。”
“我会一直真心待你的。”
“谢谢。”这两个字冒出嘴边时,叶雅歌没任何意识,她对他所做的,也只能用这个词来囊括了。
高胜群的心咚咚乱跳开,眼神放空望了望前方,又望了望叶雅歌,对她百看不厌,捏了捏手里拿着的包,莫名增加了自信。
章柳客气的同他们打了招呼,便去招呼其他客人了,他对他们和其他同事、同学一视同仁,没有多客气一分,也没有冷落一寸,然而普通的一视同仁却让叶雅歌如喝下去一大盆冰水,冷的血液凝固了。好像热水器的热水突然放空了,未来得及烧煮的自来水从头浇到尾。
有昔日的同学认出叶雅歌,主动叫她的名字,夸她一点没变,还像二十岁的年轻模样。也有同事和她寒暄,赞她今天穿的裙子好看上天了,耳坠好看,项链也好看,还问在哪买的。叶雅歌简单敷衍后,她们背过身去密谈,尽管听不清楚,叶雅歌能猜到说的无非是她是章柳前女友之类的闲话。
女人就是这么肤浅,总觉得背地里嚼舌头的手段多高明,夸人的方式也很无聊,二十多岁时夸你皮肤好身材好相貌好,三十多岁时直接来一句,你和二十岁时没区别,听上去这是夸人的最高境界似的。二十多岁的女人就肯定比三十多岁的富有魅力吗,叶雅歌高傲的挺直腰杆,四下边寻找林睿的身影,边扫视那些灰头土脸的,平庸又俗不可耐的女人。
高胜群被一群昔日的男同学包围住了,男同学们都已结婚生子,在围城的一方天地里如同船舶的绳索牵引着的木桩,牢固的扎在泥土里。在不堪船舶重量的同时久经风吹日晒的考验,一边羡慕大海的广阔雄壮,一边巍峨不倒。
男同学们酸溜溜的戏侃他官场顺风顺水,情场又得意,泡到了当年的女神,神情猥琐而羡慕。高胜群像犯了错误的孩子,红着脸不知所云。叶雅歌俯视众臣般望着他们,直至林睿从屋子里款款走出,她才体会到真正肤浅的,是她自己。
林睿穿的礼服适合晚上的酒会,是一般的品牌,而且叶雅歌想象的没错,拖尾的礼服显得她又矮又小,也是哦,像她们这样并不富裕的人家,怎么搞的明白在什么样的诚适合什么的装束呢。
叶雅歌找了一万个理由来嘲笑林睿,她戴的项链是过时的款式,头发盘的真老气,除了手上戴的戒指还不错,那是章柳送的吧,林睿简直糟糕透了。糟糕透了,叶雅歌的心碎了,这个评价一点也没让她快乐起来,林睿纵有万般不是,有一样是叶雅歌无法匹及的,即是林睿脸上的笑容。
她笑的那么舒服,像早晨起来,迎着初升的太阳喝牛奶;像午后睁不开的眼睛;像情人眼中的火苗。
在一个从灵魂深处散发幸福的女人面前,万物黯然失色。
最撕心裂肺的,是叶雅歌想起了多年前自己的模样,能笑出乳白色的酒窝和红艳艳的唇。多么可笑,在前男友的订婚仪式上,觉得准新娘恍惚便是自己,她泛起恶心,肠胃搅合在一块的压抑和悲恸。
章柳说了什么,林睿在笑什么,她根本没听到,世界如同无声电影向前推进,然后他们拥抱,掌声响起。
扑到自助的餐台吃了点东西,端起一杯酒喝掉,又倒了一杯晃向后院,前院的人她不愿再看到,好在后院里的人多数不认识,松了一口气。本打算来出风头的,到了像过街老鼠躲了起来,为什么刚才不冲上台去宣布章柳是她的,为什么,连这么做的念头都没有。
是怕丢失尊严,还是她的尊严已经毁灭了。
孟香橼无意中瞥见叶雅歌,定了定神,问商陆道:“这个漂亮的姑娘看着眼熟,叫什么名字的?”
商陆随母亲的目光而去,说:“我也不认识,可能是章柳的同事吧,妈,你想吃点什么?”
他故意搂着孟香橼离开了能望见叶雅歌的视线范围,孟香橼转身碰到了亲戚,喜气洋洋的聊开了。正午的阳光席卷了腊梅花的浓香霸气的降临,小提琴悠扬的曲调飘起,在光的飞尘中,商陆见于白薇依在椅子上打瞌睡,环视四周,章柳和林睿在同什么人在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