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一男两女游泳的事
李小伟板起脸,丰厚的嘴唇一咧,盯着沈芳芳偷偷的给她使眼神,“芳芳,你真是没大没小,竟然敢跟我妈顶嘴了,咱可是有说过,我的妈就是你的妈,还不赶紧向我妈认个错?”
沈芳芳憋屈得都不知道她是最高级的生命体,回过神来,走到赵小翠的身后,对着她的肩膀卖力的捏了起来,声音叫得也很甜:“妈,我错了,以后我一定会穿着朴素,你就原谅我吧?”其实她也就是裤子窄紧一些,看上去比较性 感而已,可赵小翠看来,就认定她不是一个好女孩。
赵小翠看沈芳芳其实也很乖巧,心一软放下成见,再说了现在的年轻人,思维是比较开放的,“你既然叫我妈,还叫得那么甜,我就认你这个女儿了。”
沈芳芳捏得更带劲了,声音说得都会醉人了:“妈,你真好!”
张大脚从厨房走出来,看到赵小翠,心里很虚,忐忑不安的对她说:“是小翠姐来了,晚上就跟小伟在这边吃饭吧?”妈妈叫小翠,儿子叫小伟,如果儿媳妇叫小妮,那真是一家四口,三个名字带小。
赵小翠眼眸一垂,眉头一扬,“不要了,我家养的鸡鸭多的是,正愁着没人吃,我儿子带了两个漂亮的姑娘回来,这一下好了,我就不用愁了。”
慕容果而跟沈芳芳一看就知道李小伟跟张大脚的关系肯定不一般,这小子,有女人就欢,有漂亮的女人更欢:张大脚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最起码不是长得很难看,几分姿色还是有的。
沈芳芳当然不想李小伟跟张大脚套近乎,“好啊,我最喜欢吃的就是妈做的饭菜。”
慕容果而不甘人后说:“我也很喜欢吃伯母煮的饭菜。”
沈芳芳叫赵小翠妈,张大脚一脸的惊讶,“小翠姐,你咋有了女儿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赵小翠得意的说:“这是我家小伟认的妹子。”
已经答应张大脚要在这边吃饭,李小伟可不想伤她心,“妈,大脚姐已经煮了我们的份,还是在这边吃吧?”一日床的欢百日恩,他不想当个无情无义的薄情郎。
“儿子,你大脚姐都叫了,是不是要让她也叫我妈?”赵小翠只是比张大脚大七八岁,当她的干妈真的是不够格。
李小伟哑得没话可说,说什么都不好出口,那就干脆不说。
“小伟,你还是回去吧,免得让你妈不高兴。”张大脚知道挽留是挽留不了了,瞧着李小伟,看不出有什么好的结果出来,只能叫他回去了。
空欢喜一场,张大脚只有指望来日了,来日方长,她有希望吗?最起码她的希望还没有达到破灭的绝望。
临走之前,赵小翠对张大脚警告:“张大脚,你一个女人过得挺不容易,儿子又不在身边,就赶紧找个男人才是最好,我儿子不懂事,你也不要不懂事?”
张大脚什么话都没有说,心里难受得一脸的苦相······说真的,她也认为在李小伟这棵树上吊死不好,毕竟年龄段的差距是不靠谱,但拥有过他这优品一号的滋润,心气随之水涨船高,不是优品二号都看不上了。
家里的衅狗看到李小伟回来了,跑到了他的跟前,汪汪的叫了起来。狗狗是最忠诚的,也是最敏锐的,不管主人变得怎么样,狗眼一认就认出来了。
李小伟抱起衅狗,亲热的问:“衅,有没有想我啊?”
衅狗偎依在他的怀里,扑哧扑哧的吐着舌头······
慕容果而跟沈芳芳看到李小伟家是黄土屋,很简陋,心里的想法一点都不敢表露出来。
进了宅院,来到大厅,李小伟高兴的说:“坐啊,等到了晚上,我就带你们到小溪里去游泳?”
赵小翠已经去做晚饭了,不然她听到李小伟说的话,一定会气得半死。
“我们又没带泳衣,这不行的。”沈芳芳说什么就是不干。
慕容果而说:“芳芳说的没错。”
李小伟听到两个女人都不去,失望透顶,“没事,我也是脱得精光,这样游起来才会很爽的。”
沈芳芳被他说得很有兴趣,“等吃了饭再说吧?”有听李小伟讲过,小溪水很清澈,又不是很深,最多就一米来深,脱光衣服玩在水里面,真的很有趣。
“好的。”李小伟的精神头又来了,头一次有两个美女可以相伴在溪里游泳,真的好期待。他可是拥有西门庆跟潘金莲的灵魂结合体,有男女之间的美事就会兴奋。
“咱还是去帮伯母做饭吧?”赵小翠硬是不要他们帮,可慕容果而干坐等吃,很过意不去。
“好吧。”李小伟也同意。
四个人忙在一起煮饭,气氛很融洽,乐得赵小翠也很感动,儿子虽说才十八岁,但自从吞了小金蛇以后,真的很懂事。
儿子就是妈妈的骄傲,不管是李小伟以前的傻,还是现在的聪明,赵小翠的母爱从来就是很伟大。
这顿饭,四个人都是吃得很香,慕容果而跟沈芳芳觉得这是她们吃过最感动的一顿饭。
“妈,我们吃饱了饭,想出去走走,顺便去看一看李小妮?”李小伟也懂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明说要看李小妮,暗就是要跟沈芳芳与慕容果而去裸 泳,再说他真的是要去看望李小妮。
“好啊,我也跟你们一起去吧?”赵小翠对李小妮很喜欢,对她一直疼爱有加。
“不用了,你还是收拾收拾一下房间,我的房间就腾出来给她俩睡吧。”李小伟可不想让母亲也跟去,他还想带这两个美女到小溪里游泳呢。带上她,游泳的美事就泡汤了。
沈芳芳关心问李小伟:“大哥哥,那你睡那里啊?”
“我跟我妈妈一起睡,我也很想跟她好好的谈谈贴心话。”
“好吧,那你们可不要呆得太晚才回来啊?”赵小翠和蔼可亲,对三个后辈们看在眼里只有喜欢。
出了家门,衅狗也要跟来,李小伟对它感情很深,“好吧,衅,我就带上你?”
衅狗尾巴摇得很欢······
今晚李小伟第一次拿上手电筒,是两个女孩子让他破例。晚上的小山村比起在城里,可是凉快多了,空气也清新,田地里时不时传来蛙鸣声,哇哇叫得很欢。
慕容果而走在最前面,沈芳芳紧随其后,李小伟踵在最后面,因为手电筒他在拿,所以走在后面照亮前面,这样三个人都不会看不到路。
“两个妹子,还是先到小溪里游泳比较好?”
沈芳芳说:“由于在县城走得急,我都没有拿多套衣服来换,只有穿着身上的这身衣服,我该怎么办呢?”
慕容果而说:“我是比较好,换上这身农家女的服装,回去的时候就把我穿过来的那套服装换上。”
“果而,你如果换上那套暴露装,我就跟你急?真是的,沈芳芳的这身衣服,我妈妈看了就很不高兴,你火上浇油,还不把她气得半死。”李小伟想一想,没有衣服给这两个女人换真是不好,大热天,女人一天不换衣服,肯定是难受死了。
慕容果而口气很不好,她不像沈芳芳那么在意李小伟,心一横,开口就说:“好啊,不让我穿暴露的衣服也可以,你就拿一套衣服给我换?”
沈芳芳拉着李小伟手椅了起来,“大哥哥,我也要一套可以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