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落难的梁潇歌
其中一个看起来稍微年轻一些的男人首当其冲,他已经脱得光溜溜的站在了她面前,看见他乌漆墨黑的皮肤么,还有他指甲缝隙间的污垢,她终于害怕恶心得哭起来。
男人扯掉白布,她重获新生似的求饶:“求你们,放过我吧,我可以给你们钱,你们要多少?”
男人呵呵笑起来,捏起她的下巴盯着她看:“我们不缺钱,但是缺女人。”
身后一个流着哈喇子的补充:“尤其是像你这样有姿色有身段的女人。”
他们全都走过来,开始对她上下其手,有的摸胸有的摸脸,有一个还摸了她的屁股。
她吓得尖叫起来,一个劲求饶。
要真是被这些老不死的侮辱了,她还不如去死。
可是人家早就打定主意要玩弄一下她,几个人很有默契把她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衣服脱了,让她捆绑着四肢躺在地上。
“求你们了,不要伤害我,求你们……”
“我们哪里是伤害你,我们爱你还来不及呢。以后你乖乖听话,把我们伺候爽了,大爷我们有的是钱。”
年轻一些那个趴在她身上,开始舔她,当他的舌头从她脸上往下到了她的胸部的时候,她终于崩溃了:“你们要是碰了我,我让你们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感觉到那些人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知道自己的警告起了作用,于是趁热打铁:“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周公馆少奶奶,我爸是工商局长兰之仪,我哥哥是大明星离歌……你们要是碰了我,他们不会放过你们的,一定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原本以为听了这些他们会放过他,毕竟周家在本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哪知道她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他们没有放过她,反而给了她两巴掌,直接把她打蒙了。
“死三八,居然敢威胁我们。知不知道我们是谁啊?”
“何必跟她啰嗦,我们出了钱就是大爷,就是要爽。”
嘴又被人堵上,这一次他们再也不跟她废话,大约是她的挣扎和眼神也惹恼了他们,其中一个抓起酒瓶重重地敲在她后脑勺上。
她很快失去知觉,连一动也不会动了。
外面春光明媚,巷子里传来男人们放荡的笑声,换上新衣服的父子俩坐在西餐厅里,人模狗样喝着红酒切着牛排,好不惬意。
而就在同一时间,正带着梁潇歌想要避一避风头的向离,被他老婆带着人堵在了机场。
他老婆带了司机和保镖,还有无数记者,闪光灯下,向离和梁潇歌现了原形。
他厚着脸皮求饶:“老婆,老婆,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女人烈焰红唇,看起来比梁潇歌还要年轻漂亮么,她一巴掌准确无误扇在自己男人脸上。
梁潇歌冲上来维护,一把推开她,怒吼:“死三八,你凭什么打他?就你那不争气的肚子生不出儿子,还想跟我争什么?”
女人拍了拍刚才被她碰过的地方,认认真真打量起她来,眉眼间全是不屑和鄙夷。
“你就是梁潇歌,那个勾引我老公还有了私生子的女人?”
梁潇歌像是战士一样挺身而出:“就是我,怎样?”
“我还以为是什么国色天香的女人,却原来这般没有家教,还真跟向离配成奸夫**的一对。”
梁潇歌扬起手,女人根本没动,目光灼灼看着她。
倒是向离抓住了梁潇歌:“你还嫌不够丢人啊,快给我滚一边去。”
她哪里受得了这样:“向离,你真是缩头乌龟,之前怎么信誓旦旦跟我保证的。你会跟这个黄脸婆离婚你会娶我会照顾我一生一世,可是现在呢?”
他一直畏惧老婆,此刻哪里还顾得了别的女人,忙不迭讨好:“老婆老婆,你听我解释,不是那样的。我们回去,回去我给你解释。”
女人指着梁潇歌:“要我相信你可以,你把这贱人的衣服扒了。”
在场的人都是惊愕,机场是客流高峰之地,现在围观的人不下一百五六,还有十多个记者,一出闹剧肯定是避免不了的。
向离面露难色,他心底始终还是觉得亏欠了梁潇歌母子,又怎么人心再去为难一个女人。
“老婆,这不好吧?怎么说她也是……”
女人冷笑:“是什么,是你的情人是不是,是你私生子的妈妈是不是?姓向的,这么多年我睁只眼闭只眼,不代表对你的所作所为不知晓。你知道我的手段……”
向离又怎会不知,这么多年了,自己老婆是什么人,他比谁都清楚。
就像他是什么人,他老婆也比谁都清楚一样。
可是他真的做不到去为难自己深爱过如今依旧深爱着的女人。
梁潇歌却按捺不住了,她一把扯过向离,厉声质问:“向离,我现在就要你给句话。你是要你老婆,还是要我?你要是要她,从此我跟儿子与你再无瓜葛。”
向离这一下可是真的为难了,要老婆吧,儿子怎么办?
要梁潇歌吧,老婆肯定会弄得他们生不如死。
怎么办,才能来两全其美?
梁潇歌扯着自己身上的套装,颤抖着问:“这是你信给我买的衣服,当时你怎么说?这辈子亏欠了我和儿子,要补偿我们?这就是你的……补偿方式?”
她又指着那女人:“还有你,霸着茅坑不拉屎。他已经不爱你了,你还死乞白赖留下来。还真是不要脸。”
女人冷哼一声:“我不要脸?到底是谁不要脸,抢走了我的老公,害得我的家庭濒临瓦解。你还好意思说?”
女人之间都是这样,当为了同一个男人站在对立面的时候,当难听的话已经不足以泄恨的时候,唯有大打出手。
被惊动的保安赶过来,占了下风的梁潇歌被那女人脱着只剩下摸胸和安全裤。
而向离,被保镖挡在人群外面,干着急却不知道能帮谁。
梁潇歌觉得受了此生以来极大的侮辱,她顾不得闪光灯一直在拍自己,而是爬起来不怕死地去撕扯女人的头发。
很快两个人又撕扯在一起,连保安也拉不开。
很快,梁潇歌反败为胜,她骑在女人身上,一个又一个耳光扇在她脸上,破口大骂:“贱人,我早就想收拾你了。”
司机是剽悍之人,看到自己的主子受欺负,忙不迭冲过来,像拎小鸡一样把披头散发的梁潇歌拎起来。
她还在挣扎:“你他妈放开我,老娘弄死你……”
女人在保镖的帮助下爬起来,揪着梁潇歌的头发左右开弓也是几个耳光:“这一巴掌为我自己,这两巴掌为我两个女儿,这一巴掌为全天下被你这样的贱人抢了老公破坏了家庭的苦命女人。”
人群中有一个女儿眼圈红红的鼓掌叫好:“就是,对于这样的贱人,就该狠狠收拾她,免得她再去祸害别人家庭。”
一看,就知道也是受害者。
保安通知了警察,警察出面干涉,女人终于放过梁潇歌。
警察疏散了围观人群和记者,询问是怎么回事,梁潇歌鼻青脸肿坐在地上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警察看问不出什么,就说要两个女人回去派出所协助调查。
这时候向离突然跳出来,告诉警察一切都是误会。
“我老婆是香港人,我回内地探亲,这位是我远房表妹。我要回去,她来送一送我。没成想我老婆误会了,才有了这么一出闹剧。警察同志,抱歉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
女人搂着他的手臂:“是啊是啊,警察同志,是我误会了。”
她弯腰把梁潇歌拉起来,拍了拍她的脸,接过司机递过来的外套给她披上,关切且抱歉地问:“表妹啊,真是抱歉,一场误会。你看我常年呆在香港,也不知道有你这么一位远房表妹。”
梁潇歌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比起承认是小三去派出所,还是承认是表妹是误会面子上更能接受一些。
想到这里,皮笑肉不笑握住女人的手,狠狠掐了两把:“是啊是啊,都是一家人,是误会,没必要去派出所。”
警察听他们这么一说,虽然心下狐疑,却也只能让他们走。
梁潇歌狠狠瞪了那二人一眼,一脸秋后算账的表情,捡起自己的挎包,跑到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向离心下松口气,可是他老婆甩开他,恶狠狠道:“姓向的,凡事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你跟着那贱人滚吧?”
“老婆,”他腆着脸挨过来,“我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现在我迷途知返,你可别不要我。”
女人一脸嫌弃:“想得美。我只是不忍心看我打下的江山落在贱人和野种手里,你还真以为我会原谅你?我不止不会原谅你们这对奸夫**,我还要那个野种在娱乐圈无法立足。”
向离心下大骇,他老婆是说到就要做到的人,要是她真的为难离歌,那么,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又怎能插手不管?
“老婆,你到底想干什么,这一页翻过去不好吗?”
“翻过去?我要让你这辈子无法翻身,我要让你后悔跟那女人扯上关系。”
说完带着人扬长而去,空留向离在原地,被人指指点点。
一连一个星期,网络上滚动播出的都是香港某富豪的正室和小三在机场大打出手的视频,点击率一度高的吓人,留言更是难听。
原本关于苏三那个帖子一度占据着网络各大排行榜,如今大家都跟集体有默契似的,绝口不提苏三的事情,反而津津乐道梁潇歌被人扒光了衣服出丑的新闻。
甚至有人说,梁潇歌之前大闹周漾的公司,那么苏三帖子的是清风肯定也是梁潇歌一手策划。
人们还说,兰之仪出事进了医院,作为妻子的梁潇歌公然跟情人私会,简直是私德败坏,活该被人扒光了衣服。
已经一个星期了,这些新闻并没有停歇,反而持续发酵。
人就是有这样抓住蛛丝马迹就大做文章然后挖出几十年前旧新闻的本事,而且旁观者总是乐于看见这样的新闻。
生活太过于单调,人们觉得无聊的生活需要点缀,最好是别人的丑闻。
就好像看见正室殴打小三,自己也出了一口气似的。
梁潇歌躲在酒店不敢出来,连找兰心也不敢出去,天天在酒店以泪洗面。
原本以为向离会来找她,可是那家伙像是失踪了一样,一直没有找来,更没有一个电话。
她告诉自己,就当自己瞎了眼,就当他是死了。
离歌找来的时候,她喝的烂醉在酒店哭,见了儿子也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只是酒气冲天问:“大明星,你怎么来了?”
离歌看她把着门也没有让自己进去的意思,就没好气说:“来看看你死了没有?”
她冷笑起来:“你那个死鬼老爸还没死,我死什么?”
离歌叹口气,本来是想问一问她需不需要去国外躲一躲,可是看见她这样自暴自弃不争气,又看见房间地板上乱糟糟的全是酒瓶,遂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个星期前向离打过电话提醒他小心自己的事业受到波及,他虽然没有明说,但是离歌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是因为自己的母亲是小三,正室发威,要有所动作。
他是个悲观的人,每件事情都告诉自己往最坏的方面想,万一成功就是好上加好。万一失败,也没有那么大的落差。
早在走红的最初,他已经清晰无比地策划好了自己的将来。要去哪里要做什么要跟谁在一起,他心里明白得很。
该来的,总会来。该是自己的,总是跑不掉的。
从他生下来的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会深陷这样的新闻里,谁让他是向离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谁让自己的母亲是小三。
梁潇歌终于把儿子让进门,刚在门口逆光没看清,此刻终于发现他脸色不太好。
于是问:“怎么,那贱人为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