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O二章
打开来,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枚玉钗,玉钗的款式极为精巧简单,白玉无瑕,整钗打磨得光滑圆润,时不时地闪着莹莹光芒,若不细看过去,便是一株钗尾成弧度的玉条,但若细细看去,便能看到尾处是用微雕的手法,雕刻了一对栩栩如生的鸳鸯。
而鸳鸯的样子,看着是那么地眼熟,沈立冬将其摊放在手心里,似想到了什么,她意念微微一动,那药田空间里头便飞出了一个极为古典的木盒子,盒子一开,里面是那块血色鸳鸯佩,那玉佩上所雕刻的鸳鸯拿过来跟手心上的这枚玉钗鸳鸯一对比,就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何等地相似,分明是相同的雕刻手法,出自同一人之手。
如此,沈立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谢朝云的暗示是如此明显,他此次送了这么一枚鸳鸯玉钗作为她及笄礼物,且亲自派人给她送过来,分明是提醒她,有些事情,有些答案,他已经等了很久了,她该给他答复了,不是吗?
当年的血色鸳鸯佩,他就曾说过,若有一天,她能当着他的面,为他系上这枚血色鸳鸯佩的话,那么就是他等到她答案的时候了。如此,沈立冬呆呆地望着手中的血色鸳鸯佩,目光停驻了好久好久,不知道该如何决定,决定这件她一直在逃避的事情。
其实,最近她也搞不懂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反而对于这件事情越发地犹豫了。她也不知道怎么了,五年前她可以当着谢朝云的面,果决地跟他成就这桩交易,成为一辈子的合作伙伴,那是她自己希望的,也是她绝对有把握的事情。可是五年过去了,她忽然发现,如今再要提起这件事情,再跟他那般坚定果决地说可以合作过一辈子的话语,她竟然倏然间发现她很悲催,她无法开口了。
究竟为什么无法开口了呢?她不懂,是真的不懂,不懂为何事到临头反而退缩了呢?不懂为何五年前可以那般果决,五年后却变得磨磨蹭蹭,婆婆妈妈了,如此,就连她自己都有些瞧不起她自己了,不明白现在的她怎会如此地优柔寡断,如此地胆小懦弱了。
站在窗前,沈立冬拧眉,站了许久,一直沉默着,而后长叹了一声,最终放下了手中的血色鸳鸯佩跟鸳鸯玉钗,然后伸出手,缓缓地将桌面上的那封信函给拿起来,轻轻地拆开来,将信中的字迹清晰地呈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
这信上的内容说得很简单,不过是一些日常的琐事罢了,唠唠叨叨的,竟然连天气问题都关注了,让她注意最近多添加一些衣物,夜间免得着凉了。而且,他还提到,让她忙碌事情的时候千万别忘记了吃饭,这忘寝废食的习惯不好,得改了才行。再有,就是他那边处理的事情了,细细碎碎地说着,很详细,还说着他很烦恼,热心的邻居大妈看他单身一人,总想为他牵线搭桥,给他相看姑娘,如此情况下,还真的有个漂亮的小姑娘,天天地跑到他那里,天天细心地关怀他,给他做好吃的,给他做新衣,纳新鞋子,总之看着意思对他很好,想要照顾他一辈子的意思。
而信的最后,他竟然很抱怨,大意是沈立冬从来没有给他做过一件新衣,倒是很喜欢给家人做新衣,也很喜欢给家人送礼物,只是他就从来是被遗忘的那一个,好像是她生命中多余的那一个似的,这语气中充满了控诉的意思,是何等地怨气冲天,又是何等地委屈兮兮。就连沈立冬看到这里,都会真的细细地去想一下,她真的这般苛待了谢朝云吗?
还有,正如阿水所言的那般,他所忙碌的事情很多,在她下个月及笄之日,恐怕是赶不回来了。不过即使如此,他还是在信中提了,他绝对没有忘记她这般重要的日子,亲自派阿水回来给她送及笄礼物来了,并且真心实意地表示了他的歉意,希望沈立冬不要介怀,他是实在没有办法赶回来了。
如此,沈立冬看完谢朝云的这封信后,心情很是复杂。正如他所说的,好像他做什么事情的时候都没有忘记她,他一直在努力地表现给她看,在努力地证明给她看,证明他是值得她托付终身的人,是绝对信守诺言的人,且一直朝着她所给予的方向在努力地接近着目标。而她呢?五年来,好像真的没有为此担负什么,也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事情,就如他所说的那般,她先行考虑的都是家人,她能记住的也是家中每个人的生辰,精心地给家人准备着礼物,甚至逢年过节,她都绝不会忘记家人的那一份礼物,哪怕是千里迢迢的大哥沈文轩那里,她都不会忘记备上一份。
可是对于谢朝云,她老实说,她真的没有特意为他做过什么,礼物也没有特意为他准备过什么,都是捎带,顺带,旁带的,就像他所说的那般,她似完全没有将他那个人纳入她的生命当中。也许就是因为她这样的态度,所以谢朝云等不起了,他急了,才会在信中说了热心大妈牵线搭桥让他相看姑娘家了,而听他的意思,他好像也挺受用的,并不排斥那个姑娘给予他的关心,如此,他的意思是提醒她,他还是行情很好的,她若不赶紧下定决心出手的话,若是被旁人抢走了,那就是她的损失了,他是这个意思吗?
摩挲着白玉玉钗,沈立冬皱眉不语着。
按理说,她应该很乐意看着谢朝云被人抢走的,这样,她等于不用为这个问题而纠结,也不用面对家人整日对她追问起这件事情了,如此,对她而言,应该是最好的结果,不是吗?可是转念一想,她又觉得,若是真的将谢朝云给相让了出去,那么家人还得给她另外相看一个,她总归还是不可能一个人过日子的,家人总归还得让她嫁出去的。
而在这样的情形下,与其去跟一个陌生人相处,倒不如选择谢朝云更为稳妥一些。毕竟多年知根知底了,他的性情品行,这些年她也算了解甚深,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的。
何况,君子重承诺,他一直在证明着他的诺言,而她就算当年怀疑他的诚意,到现在对于他所证明的事情,她也无法做到无动于衷了。
就像娘亲陈氏所言的那般,她若真的做不到跟谢朝云相处的话,那么她就该放手让他死心才对,不该白白蹉跎他的时光,毕竟他确实年纪不小了。每次看着他望着她侄子的眼神,那种羡慕的眼神,沈立冬就莫名地绝对有些愧对这个男人。
如此,还真的到了她下定决心的时候了。
想着,沈立冬握紧了手中的血色鸳鸯佩,目光定定地望着远方,她似在此刻定下了她的答案,确定了这件事情。
而一旦她决定鼓起勇气下了这个决定之时,她赶紧招了木兰木槿二个丫鬟过来。
“你们二个,今个儿就陪着本小姐去绣庄走一趟吧,本小姐到那边去看一下料子。”
“是,小姐。”木槿跟木兰听得沈立冬这般说,毫无异议,二人退了下去,一人收拾着,一人出去吩咐着车夫准备好,待等沈立冬这般收拾妥当了,便由着沈立冬带着她们二人,一同出了院门,登上了马车,赶往荒洲城最大的绣庄。
到了那里之后,沈立冬目光淡淡地扫过货架上的那些衣料子,细细地过目着,看着哪些料子比较适合。
只是挑着挑着,从那些大红大艳的衣料上瞄过,沈立冬竟然忽而停了手。
因而她忽而看到了一块料子,那块料子看着让她极为心动。
料子的颜色是白色的,上等的白狐皮子,毛色非常纯,摸上去光滑柔软,很适合当下越发冰冷的天气了。
更难得的是,配着这白狐皮子的,还有一匹雪白的丝绸,光滑如雪,散发着浅浅莹润的光泽,就像和田玉的光泽一样,淡淡雅雅的,光芒不刺眼,很温润的柔光。
沈立冬看到这块料子的时候,再看到那白狐皮子,忽而就想到这绝对可以成一套,相配得很。想着,她便开口问了那老板价钱。
那老板看到是沈立冬来买料子,竟然根本不提价钱问题,直接将白狐皮子跟那匹雪白绸缎直接打包给了沈立冬。
“县主,这两匹料子不值什么钱的,县主若是喜欢,小的就送给县主了,希望县主不要嫌弃才是。”这沈立冬的大名在荒洲城那是赫赫有名的,实话说,若没有沈立冬这个县主的话,这荒洲城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因而凡是认出沈立冬的人,无论在哪里,沈立冬都被百姓以活菩萨的形象给供奉起来的。
此时这位绣庄的老板就是,他既然认出了沈立冬,那自然趁着此时,表露他一介百姓感激之情都来不及呢,又怎会收沈立冬银钱呢?
而沈立冬却不愿意这般凭白得了百姓的好处,她坚持着要付钱,若不然,她干脆就不要这两块料子了,如此情况下,老板最后也只得收下了银钱,而沈立冬拿着那两块料子,赶紧带着她的二个丫鬟木槿木兰闪人了。
因为若是再呆下去的话,恐怕她们三人就别想从绣庄走出来了,实在是声名太盛,百姓们的热情,她这个县主也招架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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