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天过去——
沈博奕没有来过一通电话。方韶茵老神在在地继续她忙碌的工作,她了解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他还算有点脑袋。有些男人,一副急色的样子,吃相难看,只会让女人倒尽胃口。
女人喜欢被追逐,但那绝对是在沙滩上小跑步的浪漫画面,而非被恶犬般的色男追得花容失色。
接着第一个星期过去——
方韶茵从信心满满到开始对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
她对着化妆镜左顾右盼,回想采访当天,两人的对话……
虽然她一开始就很没气质的朝他破口大骂,而後勉强撑了十几分钟的上流美,然後就因为听不下去他的「爱情流星论」而开始露出尖锐本性,和他杠上了……不过,看得出来,他仍旧对她保持高度兴趣。
就说了,美洲豹胃口奇佳嘛!这样她也乐得省去装腔作势。
到了第二个星期——方韶茵不得不认清一件事实——沈博奕已经把她忘了。
她产生严重的挫败感。
五年来,采访的对象不下上百个,除了对美女产生同性相斥的少数几个外,最慢一周内她一定会接到电话,就算没展开追求,邀约吃饭总免不了,至少也会热络地保持联系。
他——沈博奕,居然连屁也没放一个。
说什麽「没关系,我可以等」,她把他当时恶心巴拉的语气模仿一遍,然後又对自己的无聊举止感到沮丧。
叹了三个气後,她对着空气大喝一声——「好!」
不能因为被忽视而丧志,应该化悲愤为力量,加倍燃起斗志才对!
无论俊男或美女,凡是经常被注视、吹捧,知道自己有几分姿色的,通常都有种既讨厌被盯着不放,却更讨厌被当成透明人的自相矛盾心理。她得想想办法,无论如何都要让他记起她的存在,然後,他会挫败地发现她根本就不把他当一回事,早就把他忘了。
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就当她拿出一张A4空白影印纸,打算写下缜密的猎豹计划时!突来的电话铃声中断了她源源不绝的灵感。
「喂,有事快说,没事挂断,无聊想打屁的话请找别人。」她以为是内线,随口就用习惯和同事哈啦的说词应对。
不久,话筒传来低沈、感觉隐忍得十分辛苦的笑声。
耳尖的她一下就认出了笑声的主人——沈博奕,
完了,作战计划因主将耍白烂,不战而败。
失忆……现在的她只能再度假装失忆,不、不对,要假装她不是方韶茵。
「对不起,我叫沈博奕,请问方总编辑在吗?」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她捏起鼻尖,细声地说:「我们美丽的总编刚好外出,请您留下电话,我请她跟您联络。」
「这样啊?」对方的笑意似乎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没关系,我再跟她联络,谢谢你,甜美可爱的小姐,期待能再听见你美妙的声音,拜拜。」
「呃……喂、喂……」
什麽跟什麽呀!居然这样就挂了,而且还用她的专线跟她的部属调情?!光听声音就能掰出对方甜美可爱?这只豹也太神了吧!
她很生气,十分生气,虽然那个部属是自己假扮的……
最气的是,错过这通电话,下次,她又要等上几天呢?
为什麽计划总是赶不及变化?呜……
另一端,沈博奕挂上电话後,忍不住放声大笑。这个女人也太妙了,居然用这麽蹩脚的方法掩饰她那有损美女形象的口吻。
他实在是怕自己忍不住笑,破坏了她如此辛苦维持的形象才急急将电话挂断,可是,电话一挂断,他就後悔了,他很想知道,除了他新发现的搞笑天分外,她还有什麽惊人之举。
其实,从采访过後,沈博奕一直没有忘记那性格多样又妩媚迷人的方韶茵,只是,手边的工作赶在这个月底收尾,两个星期都在忙这个案子,抽不出空。
今天,见识到她的机智反应後,原本停留在他脑中的身影更加鲜明,不自觉地咧开嘴笑。
他轻轻啃着食指上弯曲的指节。这迷人又有趣的小女人,突然让他十分期待快点再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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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的期待并没有很快实现。
虽然隔天上午他立刻再拨电话到杂志社找方韶茵,但得到的答案是
「对不起,月中是我们杂志社排程最紧凑的时候,全公司都进入备战状态。如果能抽出时间跟你去吃顿饭、看看夜景,多好啊……」方韶茵失望地说。
「没关系,我再打电话约你。」
然後——
「博奕,访问你的这期杂志才刚用,我得发落下期杂志的事,要向专栏作家邀稿、接洽被采访者……」
再来——
「哎呀,你的电话晚来了五分钟,我刚才答应一位从法国回来的朋友的约会,早知道你会打电话来,我一定跟他另外约时间。」
还有——
「这个星期我得回台中一趟,因为工作忙碌,我已经半年没回家了!怕我妈都要认不出我来了。」
她那些紧凑的工作,加上许多「重要」朋友不断的出场,沈博奕从满心期待到一次次落空,偏偏她每次说「对不起」的口吻,都让人感到她真的很难抉择、恨不得立刻奔到他面前,却又不能对「多年」不见的朋友失约……
最後,还不忘娇滴滴地加上一句埋怨。「你说过会等待的,没想到你的耐心就这麽一点点……」
一块钱逼死英雄好汉,一顿饭让一个潇洒男子一颗心就这样忽上忽下,狼狈至极。前一刻充满期待,下一刻就变成泄气的充气娃娃。
挂上电话的方韶茵吹吹刚涂上的紫红色指甲油,然後在记事本上,朝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标语下方,再划上一笔。
沈博奕,加油啊!再四通电话,就集满十次,可以换得与美女共进晚餐的大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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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沈博奕的那期杂志发刊後,一个星期过去,各零售商开始急传订单,要求补货,客服部忙着接电话、回覆传真,搞得人仰马翻,访问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那期都不及这次的回响热烈。
偏偏此时发生一件令杂志社措手不及的意外事件,已经准备付印的下期杂志紧急停下。
「总编,下期的主题人物爆发性丑闻,我们采访的内容还写他与妻子结缡三十年恩爱如初,会被人丢鸡蛋的。」
方韶茵按着太阳穴。「我知道,我现在试着联络其他名人,想办法再补一篇采访。」
她边说边拨电话,整个办公室铃声、人声、碰撞声乱烘烘的,她向走出去的同事交代:「有我的电话先留言,暂时别打扰我。」
方韶茵过滤最近曝光率较高的话题人物,一通一通电话,不是时间无法配合就是人不在台湾。终於,联络上一位最近刚出书,还算有些知名度的旅游美食家,愿意在上飞机之前挪出一个半小时接受采访。
她按了内线广播。「那个谁,帮我叫辆计程车,我现在要赶到机场。」
她一边收拾录音机、数位相机,一边列印从网路上抓下来的受访者资料,等一下必须先到书店买本书,然後在到机场的路上快速消化,再拟出采访方向。
准备齐全後,她冲出办公室。
「计程车几号?」她问。
发现所有的人都肩夹着电话,两手不是忙着输入电脑就是在纸上抄抄写写,她从她们的眼中得到答案——没人有空帮她叫车。
「算了,我到楼下拦车。」
方韶茵急急走出公司,在门口却撞上了一堵墙。
「哇勒!」她揉揉肩膀,正要开口咒骂眼前的冒失鬼,一抬头,却发现一个不大可能也不应该会出现的人。
「沈博奕?!」
「哟!」沈博奕朝她挥挥手,神情潇洒迷人。
他到这栋办公大楼谈一个纯设计的案子,临走时才想到方韶茵的公司似乎也在这附近,询问客户之後,发现就在楼下。
他想见她,所以就来了。而且,发现她还是一样慌慌张张,与一身干练的套装打扮一点也不相称,不过,他喜欢她见到他时眼中顿时发出的光亮。
「有时间一起……」他要约她吃饭。
「没时间了!快,载我去机场。」她惊叫着,不由分说,拉起他的手就往电梯冲。
沈博奕这才了解,她眼中的光亮不是因为见到他,而是见到一个「司机」
走出大楼,她问:「车子停在哪里?」
「前面大约五十公尺。」他跟着她急速的脚步,十分佩服她脚上穿的三寸高跟鞋也能当成「运动鞋」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我赶时间。」方韶茵坐进车内,用极尽娇柔的声音,软软地说抱歉。
一路上,沈博奕善尽司机之职,虽然他也找了些话题,但是,她除了要他在书店前稍停一下外,没再理过他,整个精神都投入手中的资料。
说实在的,他虽然不敢自诩潘安之貌,但,可以肯定的是比她手上那本书封面上的男人「耐看」多了,只是,身边的女人真的把他当成司机了。
车子驶入国际机场第二航厦。
「到了!那边停就可以。」方韶茵高兴地喊着。「感谢你,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们再联络。拜拜!」她提起随身的大袋子,下车前不忘拍拍沈博奕的肩膀表示谢意。
沈博奕看着她冲进机场的身影,想着,通常不是应该亲亲脸颊之类的吗?
他突然有种感觉这个女人,似乎对他没什麽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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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沈博奕决定做最後一次尝试,他按了方韶茵的行动电话号码。
「博奕?!听到你的声音真是太好了。」电话那头,方韶茵不同以往的兴奋语调,让他对上个星期见面时所产生的疑惑一扫而空,情绪也随之高涨。
他正要开口,方韶茵却先问:「你人在哪里呢?」
「在工作室,正打算休息,我……」
「真好,我人还在新竹呢!」她微嗔地抱怨着。
才在他心头燃起的希望,顿时被新竹风给吹熄了。他不禁自嘲,也该退场了吧!这两个月来,为了一个约定,打破了他一向随心随兴的原则,而两人之间却仍在停滞不前又牵连不断的状态,再这样下去,他就要觉得自己是个穷追猛打的无聊男子了。
「采访科技公司的大老板吗?」他停顿片刻,闷声地问。有种无法快刀斩乱麻的心烦气躁。
「嗯……时间敲得比较晚,结束时搞不好都快半夜了,还要搭夜车回台北……」
其实,她人正坐在杂志社办公室里,脸上堆满胜利的微笑,靠在旋转皮椅椅背,两脚跷上桌面,得意地在笔记本上划上第十个叉叉。
「最毒妇人心」这旷世名句究竟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先人说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转起笔来。
「你约在什麽地方采访?结束时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一个女孩子搭夜车太危险了。」他打起精神问她。虽然惋惜两人无法有进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於对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笔掉落桌面,她赶紧捂住手机。
「你是……说真的?」
「当然,我待会儿没什麽事,可以先开车过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结束就告诉我。」
「呃……可是……」他的温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恶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的。」
「喔,那就好,不过自己还是要多注意点,到家时传个简讯给我。」
「嗯……」
「那……再见。」第一次,沈博奕觉得「再见」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他抓抓头发,想着,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别觉得烦躁。
「嗯……」方韶茵迟迟没有按下结束键,直到耳边不再出现任何声音,她的手才缓缓落下,思绪一片茫然。
「别、别被他一、两句体贴的话冲昏头了。」她自言自语。「这不过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俩。」
没错!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担心她因工作忙碌饮食不正常而打电话关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无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还那麽认真地对他产生罪恶感。
他肯定练习不下上百次,才能说得这麽自然,让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轻蔑地哼了声,捧起笔记本,继续为那第十个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终於还是让他当上了「国父」,遭受了十次挫败。
当然,她深知人的耐性与毅力有限,再继续拿翘,最後只会落得镜花水月,无法为这次「猎豹行动」画下完美的句点。
等他下次再来电,她会让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将赴约,然後,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後,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麽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後,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麽「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後,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後,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公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姊妹欣羡不已。
因为创办杂志社的缘故,方凌云人脉广阔、艳遇不断,如今虽已年过半百,还有一个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侧,一生波折不断却丰富多彩。
不过——
方韶一因不禁觉得感慨,为什麽四姑姑简单的一句「扩大举行」,却要她累得像条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点了,人家有「资深帅哥」温存,她却只有几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灯管下飞舞……
唉……
无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哑的声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设定,非得让他经过十通电话的考验才能平复她心头的那日怨气,这个时候,她倒觉得他会是个不错的玩伴。
唉……
再叹一口气,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乱的企划案,夜晚是万恶的渊薮,让女人心变得软弱,意志力变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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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没再打电话给方韶茵,一个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别再打电话就愈是经常想起她,像是一种瘾,几次画图画到一半,停下来就会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最後只能闷闷地自嘲一番。
这样想念一个并没有太多交集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工作几乎满档,思念却半点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来就冒出来。
沈博奕来到他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为了重新装潢,老板特别请他挪出时间给点意见。
假日的缘故,早上十点多,店里已经坐了七、八成满。
门上的风钤响起,又有客人上门。
下意识地,他随着老板的视线抬头瞄向门口,然後两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设计图上。
「老样子。」甫进门的客人向服务生点了餐。
这个声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顿了下,回头确认——果真是她!一个在电话里听过数次的声音,就算对方重度感冒还是声带长茧,他也能从那软软扁扁的慵懒语调辨别出来。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质的宽松运动服,脚下趿双勃肯凉鞋,点完餐後挑了几本杂志找个座位坐下。
没有安排采访行程的假日,她习惯睡到自然醒,找来钟点清洁人员後,来到位於大楼一楼的咖啡馆,点份丰盛的美式潜艇堡搭配她最爱的蓝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头蓬松鬈发用橘色章鱼造型的发夹随手一抓绾至脑後,脂粉末施,戴副黑色边框眼镜,一边还十分没气质地打了几个呵欠,跟她上班时的优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於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杂志,舒适到不时会忘情地将一只鞋甩飞,然後再用光着的脚丫在桌底下搜寻失踪的凉鞋。
瞧她那一副慵懒的闲散模样,沈博奕像发现新大陆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弃,她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是想考验他的毅力吗?
「她是你们这里的常客?」沈博奕给了老板一个眼色,老板顺着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对啊,你认识?」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她来这里,都打扮成这样?」
「她就住在我们这栋大楼楼上,我们很多住附近的客人都差不多这样,放假时,休闲轻松一下。」
「有没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问。
「搭讪?」老板又回头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觉得不可思议。「你说方小姐?」凭她那副模样?
沈博奕视线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着生菜,用手背扶扶镜框,一边还忙着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麽地方去了,而她那双大眼,到现在才只撑开不到七分。
他轻轻地笑着,居然觉得她这个模样比第一次见面时还生动、可爱,这完全违反他对美丽事物的认定。
老板朝他眼前挥挥手。「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刚才说到哪里?」他拉回视线,歉然一笑。
沈博奕?!
听见空气中冒出这三个字,方韶茵霍然抬头,四下寻找叫这个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会吧……是他吗?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见一个身形、发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连忙把脸埋进竖起的杂志里,拉高耳朵想从他们对谈的声音里寻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听愈可疑,愈听愈觉得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见的人就是偏偏会出现在你面前;想在对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这就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计划即将完美落幕时,却因为在台上跌了个狗吃屎导致形象受损而提前阵亡。
「嘿……结帐。」她小声地唤来服务生,三两口将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着杂志,然後将手伸进运动裤口袋摸索钞票和零钱,想在神不知鬼不觉的状况下偷偷溜出咖啡馆。
奇怪……鞋子咧?
结完帐後,她一只细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动寻找,东点点再西踏踏,怎麽……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杂志弯腰到桌下找时,沈博奕突然站了起来,她倒吸一大口空气,赶紧又将杂志扶好,恨不得将整个身体挤进那本杂志里头。
她不敢露出脸,只能侧耳从他们的对话间猜测,他要离开了。
木质地板上传来皮鞋的摩擦声,愈来愈近、愈来愈近……声音居然就在她的桌旁停下来了?!
她像鸵鸟般闭紧眼睛,心中暗自祈祷他没发现是她,一口气憋得就快要翘辫子了。
看着她藏在杂志後面那头乱发上巴着一只可爱的章鱼大头,沈博奕忍着笑,弯腰拾起被她踢到走道上的凉鞋,轻轻移到她细嫩的小脚旁,然後直起身,拉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听见玻璃门上的风钤声响,方韶茵张大眼睛,从杂志中探出头来,看见门外那笔直的背影……
呼——他走了。
她整个人虚脱地垮在沙发椅背上,脸色青白,犹如刚历劫归来。
真危险。
才刚让他集满十次拒绝,可以换与她共进浪漫晚餐一次,差点就搞砸了,要是让这只美洲豹瞧见她现在的模样,肯定再好的胃口也吞不下去。
所以说……身为一个美女的最大悲哀,就是无时无刻都要保持最佳状态,丝毫不得松懈。
要不是计划尚未成功,她才不管自己在他眼里是天鹅还是丑小鸭,是公主还是灰姑娘,那种只看得见美貌看不见心灵的肤浅男人,她才不屑咧!
不过,话说回来,距离他上次打电话给她,似乎已经超过一星期了,难不成……他决定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