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日记本风波
楚青澜送来的那本小册子,大抵算得上是一本格式不太考究规范的日记。.
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纪录的人,思绪信马由缰,行文跳脱无序,基本上,是属于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的类型。
当然,这是一本日记,而非奏疏章程,讲求的无非是随心所欲,倒也不必太过呆板教条。
作者还很懒,高兴起来,一次能洋洋洒洒写个三五页。不高兴起来,很可能中间间隔半年、一年之久,才会简简单单的写上一行,诸如“雍和五年,春,天气晴朗,园子里的花开了,”这样的话。
日记里纪录的,大多是一些琐事,和梅长歌早年的日记本,有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随着梅长歌年岁的增长,所谓的日记本,便慢慢演变成了工作笔记。上面密密麻麻的,记载了一个又一个错综复杂的案子,再也看不到往日的无忧无虑。
大约是纪录的人,直到完成这本册子之前,仍旧处于少年懵懂,不知愁滋味的年岁,因而整本日记,看上去还是比较欢乐和琐碎的。
值得注意的是,雍和八年,十七岁的长乐写下,“今日午后,我去给父皇请安,结果在御书房门口,遇见了一个风度翩翩,仪态万千的少年,他长得可好看了。我忍不住上前询问他的名字,原来他就是梅家的二公子,小时候还一起抓过蛐蛐来着,没想到多年不见,他竟长成了这副模样。.”
透过这些文字,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形象,立即跃然纸上。
看到这里的时候,梅长歌顿了顿,眼睛微眯,在脑海中稍稍回忆了一下梅思远的相貌。
作为一位资深颜控,梅长歌并不觉得梅思远长得哪里好看。在她眼中,只有如靳东那般,身姿挺拔,卓尔不群,声线低沉惑人的男子,方能当得起,风华绝代这四个字。
不过或许是因为相由心生的缘故,二十岁的梅思远,还远没有像现在这样气质猥琐,汲汲营营。
单看脸,也许能勉强称得上是一位“美男子”吧。
虽然梅长歌对长乐的审美眼光,根本不敢苟同,但她仍在心中默默的安慰自己,想要抚平她略略有些暴躁的心。
在经历了短短几页纸的彷徨和等待之后,长乐写道,“我去求了父皇,还好他答应了。”
寥寥几字,简洁明了,梅长歌很容易的,就联想到了长乐和梅思远之间,那场声势浩大的婚礼。
他们两人,一个是当朝公主,相貌清秀,端庄典雅,一个是世家子弟,年轻有为,仪表堂堂。
两个人从小相识,看起来感情很好,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实在找不到不幸福的理由。
果然,婚后的长乐,似乎应该是幸福美满的。
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长乐甚至没有闲暇的时间,在这本册子上纪录下自己的新婚生活。
只在雍和十年,匆匆记下一笔,“产子,取名知本。”
又隔了两年,长乐再次添了一行,“有孕,真希望是个女孩。”
看到这里,仿佛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梅长歌的心中,却不由自主的泛起了嘀咕。
为了解答一直盘旋在心中的疑惑,梅长歌翻出了那封妥善收藏多年的遗书。
“梅思远,我累了,我真的累了。旁人不信我,也就罢了,没想到你也不信我。我长乐活着,连自己的丈夫都厌弃自己,还有什么意思。”
遗书写的很简单,看似保留了长乐一贯的行文风格,实则不然。
长乐是一个非常不喜欢纪录哀伤和痛苦的人,这样的习惯,从雍和五年,初次启用这本册子当做日记本开始,一直保留到了景和八年。
时至今日,梅长歌看到的这本薄薄的册子,由于主人的过分懒惰,以及有选择性的纪录生活,还剩余了一小部分的空白纸张。
而长乐,直到景和八年,冬,不堪忍受生命之沉重,选择用自缢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生命的时候,在公主府居住了长达十五年的时间。
期间,不曾留下关于苦难这一话题的只言片语,甚至连那件事,也不例外。
况且,长乐比较常用的字眼中,是不包括真的和厌弃这两个词的。
相比较而言,长乐更偏好用可,讨厌这样的形容词,来替代那两个词汇。
如果让梅长歌模拟长乐的行文风格,写一封遗书的话,应该是这样的。
“我感觉可累了,我不想活了。所有人都讨厌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遗书,顾名思义,是生无可恋的人,写给即将告别人世的自己的,它的描述方式和意义,基本和日记的作用相类似。
它更偏向于情感的宣泄,而非控诉。
倘若是写给别人的,那就不是遗书,而是遗嘱了。
比如说,某某,我枕头下面藏了两百块私房钱,你记得拿出来。
总之,以梅长歌多年积攒的经验,加上种种蛛丝马迹,她可以很肯定的表示,这两者,绝非出自同一人之手。
要不遗书是伪造的,要不这本日记是假的,或者,干脆都不是真的。
梅长歌反复权衡思量后,觉得第一种可能性,稍微要高一点。
关于这一点,梅长歌还需要参考一下叶缺的专业意见。
现在天还没亮,时间尚早,于是,梅长歌决定,暂且躺回去,歇一歇,养足精神,好一鼓作气的,破了这个搅乱她作息时间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