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他在原地想了一阵,点头回应,“会了!”然后他迳自坐到琴案后,学着琴师的样子,将两只小手摆在琴弦上,有模有样的竟然从头到尾模仿着将那首曲子弹了一遍。.虽然不见得完全一致,却也学了个七八分相似。
满座的人惊得说不出话来,连那向来脾气大架子也大的琴师都惊得连连说道:“没想到小王爷竟是如此奇才!”当下,起身对唐云曦一揖,“小王爷这般聪颖,假以时日,我的琴技必不如你,我先拜你一拜!”
这一拜,就成了轰动京城的一件大事。唐川见儿子有此天赋,也很高兴,便让那琴师教唐云曦弹琴。
虽然也有朝中贵胄叨念着说:“弹琴这种事,要不就是女子所为,要不就是那不学无术的闲人所好,云曦日后是要做大事的,这么郑重其事地去练琴,倒耽误了他。”
唐川听了不以为意,只说:“学琴是为了磨练心性意志,若是连这点小事都练不好,日后怎么做大事?”
他这样反问两次,也没有人敢再置喙了。
唐云曦的确是在习琴上有天分,就如同他后来练剑所表现出来的天赋一样。老师教他的曲子,再难,听三遍,他也能模仿弹奏一遍,只是因为年纪还小,指法尚需调教,情感也不可能那么饱满,但他的耳力之好、目力之好,都让那琴师大为赞叹。
“想我当年学琴,和你一般大小的年纪,也要学上三四年,才能有你现在一年的成就。”有一次琴师抚着他圆润饱满的额头如是感慨,“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你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我将倾我所有,必然让你成为震古铄今的绝代琴师。只可惜你是个小王爷,学琴这种事,再过两三年你就不会那么上心了。”
唐云曦当时年少,也不懂那琴师的表情怎么那么伤感,他全身心地沉浸在练琴习琴之上,每天都要抚上两三个时辰,还不肯停手。
王妃见他练得这么专注,起初很是高兴,说他心静如水,清若明月,直到有一天,他练琴练到吐了血,王妃才慌了神,找来宫里御医把脉,御医说他是“神迷心窍,魂魄晕厥”,是过分练琴导致的,于是王妃找来一群名医给儿子开药方,但吃了很多药也不大见好,他始终病歪歪的。.
有一天,王妃的表妹,东方世家当家东方灏的妻子欧阳明珠进京访亲,看表姊为了唐云曦这般神伤,便大胆献策,“不如让云曦去学学武吧?一来能帮他转了心思,二来也能让他强身健体。东方家的武功多讲究从内功心法练起,最能调理奇经八脉。”
她这个“药方”王妃是不敢定夺的,也舍不得放唐云曦去东方家,但唐川做事更果断,他说:“云曦现在这样子,已经剩下半条命,索性就冒冒风险,就算是死马当作活马医。”
就这样,唐云曦跟着欧阳明珠去了东方世家,一住竟是十年。虽然他如今学武有成,但是偶尔抚琴,还是难以遏制地全身心投入,浑然忘我。好在现在有内功心法做底,抚琴时懂得调理气息,收敛心神,便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因为过于专注而走火入魔了。
后来东方灏无意中听到他的琴声,大为讶异,想不到他小小年纪,琴艺已经如此高超,于是霍然想到,家传武学中有一套拈花琴指已经有许多年没有高手练过,遂找出那本指法,交给他慢慢参悟。
要学那拈花琴指,首先要练功者自己精通琴技,因为那指法中有许多招式同抚琴的指法相通,却又不完全相似,而气息运转,心脉调息,处处都极为讲究,连东方灏自己都不曾练过。
可唐云曦似是生来就该练这指法的,捧到书后,他认认真真地读了一夜,将书中内容尽数背于心中。因为东方灏嘱咐他不可将这门武学随意示人或外传,所以他都假借抚琴而暗中修习这门武功。但练了一段日子,却觉得手中的琴不趁手。就如同练剑者没有好剑来配,若是普通的琴,禁不住他含着内力的弹拨就会断弦,一旦断弦,发出的内劲回弹,反而容易伤到自己。
根据那本书中所指示,要练好拈花琴指,所需要的琴弦绝不一般,需用寒铁做成。而用寒铁做琴弦的瑶琴,举世也没有几张,思昙是史料可查的其中一张,但早已失踪。唐云曦本来也没抱着什么希望,如今突然得到,就如上天赐福,惊喜已无法用言词形容,只恨不得自己整日整夜都可以弹奏这琴,将那拈花琴指练得出神入化,人琴合一。
他天生就是绝顶聪明,悟性又高,最难得的还是专心二字。那琴他弹了一夜,铁弦将他的指尖磨出血来也浑然不觉。
服侍他的丫鬟都知道他的脾气,一弹琴、练剑他总是寝食颠倒,她们私下叫他“风云公子”,实际上是“疯云”二字的谐音。都说这个小王爷练功练琴总是疯疯癫癫的,练起来就不认人了,还经常自己自言自语,说说笑笑,也不知道在说笑什么。
因而到了晚上,他身边的丫鬟都去睡了,等他意识到外面已经夜深如墨时,正是肚子咕噜噜叫的时候,他这才想起自己因为练琴太认真,竟忘了吃晚饭。
这些年他也熟知了丫鬟们的脾气,知道她们现在肯定都睡去了。但是肚子叫得厉害,他这身子若是饿得久了就会出虚汗,整个人都没力气了,可这会儿就连庄内的厨房都没人了,要去哪里吃点东西?都怪昨晚贪吃,把那一匣子点心都吃了,如今竟连个煮鸡蛋都没有。
他揉了揉空空的胃,忽然想起一地——此刻那里应该还未关门吧?
放下琴,他悄悄走出房门,抬头看了眼旁边的墙檐,嘴角一挑,轻巧地纵身跃起,跳出墙去。
第2章(1)
深夜的重华镇街道上,九成多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了。只有一家小店还亮着一盏灯火,里面有一个中年妇女在忙着扫地擦桌子,还有一个客人正在吃面。那小店的门上招牌写着——胖娃面馆。
唐云曦来到面馆门前时,看到那灯火仍亮着,长出一口气,缓步走进店内,叫了声,“胖婶,来碗面哦!”
被他叫胖婶的妇女回头见是他来了,脸上立刻笑得像绽开一朵花似的。
“云曦公子,您又一个人练功练到这么晚啊?别急,我给你下碗面啊,马上就好!”
“多谢您了。”他微笑着坐下来,好奇地看着对面那个背对自己的身影——像是个姑娘家?
这么晚了,还有姑娘孤身一人在外面晃荡的可是少见了。
这家面馆是他三年前无意中发现的。那时候他也是半夜肚子饿了,出来觅食,全镇的饭馆都关了,只有这一家还开着,他便进来要了碗面。
老板就是胖婶,因为她那年中年得子,生了个大胖小子,所以将面馆取名为胖娃面馆,她丈夫身体不好,家中里外都是她一个人操持,为了多赚点钱,所以纵然是天黑夜深也独自撑着店铺,坚持多赚点钱。
好在镇上因为有东方世家的存在,治安极好,邻里乡亲也都怜惜她一个女人家这么辛苦,时刻帮衬着,没有什么人欺负她。
胖婶自己也是个心宽体胖、心直口快的女人,第一次遇到唐云曦时,就觉他这个少年生得温柔俊俏,很是招人疼,以为他是深夜用功读书,要进京考取功名的那种后生,所以特意给他多做了比平常碗量还多一半的大碗面条,多放了很多辣子,说是吃了提神。
唐云曦第一次吃这么辛辣的食物,和平日所吃的珍馐美味极为不同,一吃竟爱上了,所以每月都要来胖婶这里光顾几次。
他来的次数多了,被人认出来,告诉胖婶说这就是鼎鼎大名的“云曦公子” “摄政王家的小,王爷”,胖婶大惊之下也甚为得意,想着连小王爷都到她家面馆来吃过面了!她这面条也算是被皇家人享用过了吧?因而对唐云曦就更加热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