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他说

邓丽华犹豫了会儿,才开口说话,把当年的事娓娓道来:“当年,我怀你的时候,确实难产,但难产的缘由跟平常人不同。.我是rh()型血,而你是rh(—)型血,分娩的时候,按理说是没问题的,而且分娩前做检查,医生也说没问题。但谁知道,后来发生了贫血性溶血,血管内的溶血对于婴儿来说很危险,这种病例也实属罕见,但医院里马上做出了诊断,先给你进行了缓慢输血,同时又找骨髓捐赠志愿者。

但因为你是熊猫血,很难配型,不过,善人有善报,后来有人匿名捐赠了骨髓。你爸后来去找那个人,只看到了背影,而且据你爸说,没追上,就消失了。”

简安突然觉得呼吸有些困难,顿了半天,问:“什么叫贫血性溶血?”

邓丽华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好像是红细胞破坏的速度远远大于分裂的速度。”

“也就是说,那个捐赠骨髓的能让造血的速度远远大于破坏的速度?甚至可以说,这种造血功能几乎是以无限分裂的形式才能弥补我无限破坏的速度。.”

邓丽华哽了半天,才冒出一句话:“你别这样说,你身体好着呢。”

“哔哔哔。。。哔哔哔”电话挂断了。

她既然有了这种骨髓,还是一旦有创伤便难以愈合,这说明,她所谓的贫血性溶血实则更严重,红细胞破坏的速度甚至比无限分裂的速度更快,比病毒还厉害。

呵,也真是可笑。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特殊的某个因素促使殷宥找到她,救了她,甚至于利用她。

那一刻,心里所有的侥幸都被生生的击碎了,她蹲在墙边眼泪鼻涕无声的留着,直到一个陌生人过来关切的问:“姑娘你没事吧?”

她摇了摇头,然后站起身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灯光汇成的光影在眸中晃成了模糊的一片。这时候,她住哪儿?她记得不远处有家酒店。

“滴滴滴!滴滴!”再回神,她站在马路中央,车流之间,听着一声声刺耳的鸣笛声,霎时脑子一片空白。瞳孔中的车灯慢慢地由中间一点晕染了整个视网膜,脚却像是扎根了,再也挪不动半步。

突然,眼前刮过一阵风,她就这样从马路中央移到了一条胡同巷子里,孤身一人。远处马路,传来了隐约的谩骂声。

“你为什么救我?!”她向着巷子深处走,边走边喊,像是用进了所有的力气,可她知道,她找不到他,再也。“救了我,让我爱上你,又放弃我!你是这样打算的吗?当初我出生的时候,捐赠骨髓的人是你吧,你出来,我们把话说清楚好不好?”

回应的是一遍遍歇斯底里的控诉与追问,那晚,她没有见到他,后来,也没有再找他。

如果,他真的是僵尸,那么,见血起欲,她说不定会死。

a市。

“安安啊,起来吃早饭了。”邓丽华敲了敲自家女儿的门,问着。

“不吃。”声音闷闷的,像是被人鞭打了五天,饿了三天的样子。

邓丽华紧锁着眉头,这人已经回来一个星期了,这七天说了一共不到十句话,每天只是吃一顿饭,房间里的窗帘都一一被拉死,无论白天黑夜都像是深不见五指的黑洞。而联系殷宥也一直是忙音。

“你到底是怎么了?失恋了?好男人又不是没有,你干嘛在那一棵树上吊死,还有你在d市的工作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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