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南疆地难行
欧阳唤再次帮金熙宁叹了脉搏,又翻了翻她的眼皮,叹了一口气,开口道:“你们两个把事情的经过说一遍。.”
其中一个护士鼓足了勇气,开口道:“我,我们也没有想到小姐会突然醒过来,她一醒过来便说饿了要吃东西,我便去买吃的给她……”
“她跟我说她要买一身干净的衣服,身上的这套衣服穿着不舒服,等、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她就……”
萧容笑并没有参加这次哦联合行动,一直在医院附近守护着防止黑龙会的人趁机打击金熙宁和京华四公子下手。她的声音冰冷道:“那你们为什么去了那么久,买点衣服和吃的用得着这么久吗?”
她的声音不大,却透露着一股子让人极为不舒服的威严,直让两个护士吓得有点哆嗦,说话的声音也带了颤音:“小姐、小姐说她要吃点干净的东西,我特意多等了一会。”
“小姐她要买点干净点的衣服,我多跑了几条街。”
毫无疑问,是金熙宁故意支开了她们。欧阳唤脸色铁青,挥手让两个护士离开,等她们如蒙大赦的逃离之后,萧容笑不解的问道:“欧阳前辈,这是怎么一回事?”
“劫心蛊,他们提前催动了劫心蛊。”欧阳唤一脸无奈的说道。他这几天一直呆在实验室中想要解开劫心蛊,可是却一直没能成功,反而由于他的疏忽,使得黑龙会几乎是在自己的眼皮子地下催动了劫心蛊。
萧容笑也是大吃一惊,急忙问道:“他们想要做什么?”
“想必他们已经达成了目的。”欧阳唤无奈的笑了笑,转而又以另外一种口吻道:“希望这次的联合行动能够彻底铲除黑龙会这颗毒瘤。”
“会的,一定会成功的。”
话音是那么的笃定,只有说话之人才知道自己的内心是多么的波动。
林凡说话算数,放了小廖一条生路,不过是在对方指明了去鸾凤寨的路之后。
凤月山,乃是一条延绵数百里的山脉,而鸾凤寨,就坐落在这崇山峻岭之中。
南疆之地多茂林多山脉,几乎整个南疆全部都是由大大小小的山脉组成,一座连着另外一座。又因为南疆地区气候湿热,使得这里的树木四季长青,也使得这里的蛇蜍虫蚁非常的多。.
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南疆地区的人经常与毒舌毒虫打交道,难免不会经常中毒。又因为山区里交通不便,根本来不及送去大医院救治,时间和交通以及财力方面都不允许的情况之下,便使得南疆的巫医和草蛊婆倍受欢迎。
南疆地区的人很大程度保留了群居生活的习性,但是族民对于草蛊婆和巫医却是不敢有丝毫的亵渎,这也是为什么鸾凤寨能够一直独立且地位崇高的存在于滇南州的缘故。
由于对山区里的行走没有进行预先的充足准备,结果到了山区里面林凡便饱受困扰。
山区里面的蛇蜍虫蚁非常之多,多的到只要他们不主动攻击人的话都不愿意去招惹它们。饶是以林凡强悍的体魄和惊人的实力在这大自然面前都显得极为渺小。
才刚刚钻进山里面不到一天,他的身上便是被蚊子叮咬了大大小小的包。即使他的本事已经到达了摘花飞叶都可伤人的恐怕级别,却对这些小小的蚊子没有撤,因为蚊子太多了,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动手除掉一些企图叮咬自己的蚊子,到了后来发现这种行为除了浪费体力和功力之外没有任何效果的时候便也放弃了。
还有遍地都有的蚂蝗。
这种蚂蝗几乎到处都有,地上、草丛里、树枝上、 树叶的背面,还有任何有水的地方都有着它的存在。别看小小的它们看起来毫不起眼,却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将你身上的血吸个干净。
林凡裤腿上已经有好几道伤口了,都是这种蚂蝗在不知不觉的时候给咬得。等到他发现的时候,却发现蚂蝗早就吸得是又粗又大了。
真正折磨人的是这种山林里面那种无边无际的没有方向感, 偶尔有一两个经过的苗民,要么是语言不通,要么听说自己要去鸾凤寨,立马掉头就走,甚至连一个说话的机会都不留给自己。
也不怪他们会如此,南疆地区的医疗条件很差,疟疾盛行,这里的人均寿命比整个国家的平均寿命要地上十几岁,也就是说,南疆地区的人能健健康康活到六十岁的都是少数。
而南疆地区又盛行鬼神之说,认为人死后有着灵魂,而蛊婆可以帮助他们同死去的亲人之间建立联系。
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就使得他们对于蛊婆和巫医是越发的尊重,而有着全南疆最多的蛊婆和巫医的鸾凤寨,在那些普通苗民的心目中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了。
林凡一个外乡人,大老远的从外地来找鸾凤寨,在他们看来,绝对没什么好事。虽然不知道对方是鸾凤寨的朋友还是敌人,可在意识上却有些抵触他们,于是乎便装聋作哑的不理了便是。
第三天的黄昏,林凡终于见到了他想见到的人。
这是一个女人,确切的来说是一个年纪不过二十的女孩儿。长着一对月牙形状的眉毛,弯弯的很是迷人,同样迷人的还有她的脸蛋,微微带点婴儿肥的脸蛋、如婴儿般水嫩的皮肤更是增加了她的可爱度。
南疆地区的气候四季如春,她身上穿着一套苗族人特有的传统服饰,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大大的银质项圈。佩戴金银项圈乃是南疆地区的传统风俗,而当地的冶炼水平又很差,当地人佩戴的项圈几乎都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所以带着的项圈许多都是发黑或者有斑点的那种,而偏偏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戴的项圈却是斑点瑕疵也没有,仅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对方的身份非富即贵。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彩色的尖角鞋,这种鞋子不仅美观好看,更重要的是实用耐穿,非常适合当期的地形与地貌。裤腿扎起来,露出里面白灵灵的小腿,闪耀着象牙白的颜色和光泽,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
“就是你这个外乡人在四处打听我们鸾凤寨?”来人很没有心机或者也可以说是她不屑于拐弯抹角的说话,直接了当的开门见山道。
她说话的时候,闪灵灵的眼睛眨了眨,给人一种颇有灵动性的感觉。
“是的,你是鸾凤寨的人?”林凡很痛快的承认了。对方一个小姑娘说话都十分爽利,他要是再藏着掖着在气势上就矮了别人一截。
“废话,要不然我干嘛来找你?我问你,你来鸾凤寨来干嘛来了?”小姑娘说话牙尖嘴利的,说话语气虽然不是那么客套,却能够给人一种很实在的印象。
林凡不大明白对方的身份,在这个问题上便含糊其辞道:“这件事情说来有点麻烦,假如你是鸾凤寨的人,能不能帮助我引荐一下蛊王前辈,我想……”
“哈哈,你叫蛊王什么,前辈?嘻嘻,你确定叫她前辈?”小姑娘忽然听得眉开眼笑的问道。
这下子轮到林凡惊讶了,听欧阳唤的语气,好像跟鸾凤寨的蛊王有点关系才是,自己叫前辈应该没错吧。不过现在依着小姑娘的话,好像自己称呼错了,难道蛊王是新任者,那么欧阳老头给自己的玉佩岂不是没有用处了?
“若是我叫错了,我当然会道歉,你能不能带我去找蛊王,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找她。”
小姑娘努力挺了挺平坦得跟飞机场可以相媲美的胸部,口气老陈道:“跟我说也一样啊,要是你说的有道理,我可以带你去见蛊王。”
“那你是?”林凡见对方并没有其他的心思,只是一个女孩子的玩闹心思在作作祟,也就放松了警惕道:“我叫林凡,这次来是来找蛊王救人的。”
“叫我星彩儿就好,大家都这么叫我。”星彩儿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就像黄鹂鸟叫一般,摇摇头道:“蛊王向来不会随随便便给苗疆外面的人看病的,你估计要失望了。”
“其实不是看病,是想让蛊王帮我一个朋友解蛊。”林凡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为和善一些道:“蛊王神通广大,想必一个小小的蛊毒不在话下。”
“先别拍马屁,你们外人就是喜欢耍心眼!苗疆的蛊婆很少用蛊毒害人,你那个朋友怎么会中了蛊,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
星彩儿说这句话的时候还装作一副恶狠狠的样子,放佛赵梦齐真的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一样。
“我可以保证没有,我们在京华,我的朋友无缘无故中了蛊毒,我受人指点,千里迢迢的感到南疆来,希望能够求得蛊王出马给我朋友解蛊。”
“谁指点你的?”星彩儿笑道,“倒是挺有眼光的,说到用蛊,没有那个人能够比得上蛊王。”
“一个武林盟的前辈。”林凡继续抛出武林盟的这个身份出来。
“武林盟,就是那群自以为是的家伙?他们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了?”星彩儿显然对武林盟的印象不是太好,接着道:“行,那群家伙虽说没什么本事,却也不是什么坏人,我带你去鸾凤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