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夏蓝点点头,有点庆幸自己这几天都采取打太极政策,没有纠正他,不然他要是从这个让高妈妈欣慰的儿子变回欠揍RocK人,不就是她的罪过了吗?

“夏蓝,这阵子可能要辛苦你了。”

“没关系。”反正就是演场戏而已,她是被伤透心进而不再爱的人,不冷不热的反应很正常,平心而论,若能有所帮助她也很乐意,高妈妈是个好人,应该要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知道她在找工读,立刻介绍她到高家的百货公司站柜,她站的两个柜都是业绩很好的品牌,每天工作四小时,底薪加上抽成可以拿到一万到五万,让李家拮据的经济宽松了一些。

毕业后大家忙着找工作时,她已经在高妈妈的介绍下进入“亚洲核心”当起数学老师,薪水是同学的两倍。

瑞蓝去纽约后,高妈妈也给了瑞蓝几个电话,说是自己的朋友,都已经打过招呼了,瑞蓝如果需要帮忙,打个电话就行。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夏蓝觉得自己应该好好的照顾这个自己名义上的老公,演戏而已,不难啦!

第3章(1)

“妈你这样跟她说?”

“那当然,妈妈一直很喜欢夏蓝,如果她能喜欢上你,那就太好了。”高江月华拿起架子上的西装往儿子身上比,“这件怎么样?”

高学文点点头,“就它吧。”

“再多选几件?”

“好。”

听到儿子这样说,高江月华做了个手势,专柜小姐立刻走上前,董车长夫人呢,可得好好招呼。

一个下午,俩母子在“蔷薇百货”男士馆买了一堆衣服,高江月华满脸开心,上次给儿子买衣服都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孩子上国中后开始有自己的主意,不要她买,后来他迷上摇滚乐,皮衣、皮裤、骷髅、金属,她不喜欢,公婆也不喜欢,可是大家无可奈何。

早上在家陪婆婆说话时,接到儿子电话,说他回台湾时只带了几件衣服,现在不够穿,问她要不要出来陪他买衣服。

要,当然要。

居家服、休闲服、西装、袜子……

都不知道多久没这样说话了,已经买了好几袋,但还是恨不得再买一轮,后来是儿子看她累了,说不如去十楼吃下午茶,她这才住手。

坐下来面对面,高江月华看儿子气色不错,心里稍稍欣慰,“再胖一点就好了。”比起住院时当然是好很多了,只是总觉得还是不够有肉。

她已经不指望儿子多有出息了,只希望他健康平安就好。

“我现在每天都很努力的吃饭跟运动,放心,过年应该就差不多恢复了,到时候会身强体健的出现。”

“你奶奶今天中午才说起你。”

“那可没办法,奶奶不好出门,但我现在这状况回家,那几只母鸡又有得发挥,我怕吵。”

高江月华叹口气——婆婆脚不方便,学文现在虽然已经好很多,但比起以前还是偏瘦了些,小三小四小五大概又会跟婆婆嚼舌根,说他一定是有问题……“别说那些了,你跟夏蓝有没有进展?”

“没,她真是……”

高学文知道自己遗传了母亲优秀的外貌,简单来说,是美男子一枚。

他这个美男子,每天给她做早餐又做宵夜,她会吃,也会跟他聊天,但就只是吃跟聊天,其他什么也没有。

不感动,也不心动,倒是对着毛毛的时候,表情十足,眼睛会眯成弯月,会笑得很开心,毛毛只要去玄关接她,就可以得到她由衷的甜蜜微笑,它甚至可以大摇大摆的跟着她进房间。

“夏蓝是个好孩子,你多点耐性。”高江月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你不知道夏蓝的情况对吧?”

“只知道单亲,还有其他的?”

“夏蓝其实也是可怜,你张阿姨不想离婚,但对方却闹到家里来,李光宗在女儿面前护着小三,说只要能离婚,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存折不要,房子给她,孩子也给她,大人吵得凶,没人注意到夏蓝就站在走廊,亲眼看到应该很爱妈妈的爸爸护着别的女人,亲眼看到很爱自己的爸爸说不要孩子,等到大人发现的时候,她全部都听到了。”高学文皱眉。

“李光宗话说得很漂亮,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存折不到五万块,房子还有十几年的贷款要付,几年后,李光宗回头求你张阿姨复合,说被那女人骗了,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她想起夫妻情分,又想到孩子都还小,成长过程如果有父亲陪伴会比较好,心软就答应了,可没想到李光宗只是想你张阿姨跟我借钱,他跟那女人想做生意,要两百万本钱,他知道我不会借他,所以编了个理由,要你张阿姨跟我借。”

“妈你借了?”

“借了,那人一拿到支票,再也找不到。”高江月华摇了摇头,“小三闹门的时候,瑞蓝还小,玺蓝是婴儿,可夏蓝却是从头到尾都看得明明白白,支票那事,两个小的还不清楚,夏蓝却是清楚的,家里多了两百万的债务,所以她母亲必须再多做一份工作,她必须开始煮饭洗衣,一起支撑这个家。

“别的女孩子十几岁开始谈恋爱,她却只埋头读书,说要嫌钱……夏蓝看自己的妈妈是这种遭遇,我又是这种遭遇,把爱情看淡也是人之常情,你张阿姨一直跟我说,觉得自己对不起夏蓝,唉,如果你做了什么,而她却不觉得感动,那都不奇怪。”儿子没带过女孩子回家,有来往的都是男生,总是很暴躁,不喜欢别人问起感情的事情,她猜,儿子可能是同志,想跟他谈,但只要一起头,孩子转身就走。

可没想到孩子这次回台湾不但主动找她,还跟她说想“挽回”夏蓝,让她帮忙——医生讲了,的确有人头部受创过后,有了大幅的改变,不用太奇怪。

她只有一个孩子,说不想抱孙是骗人的,以前儿子不喜欢女人,那没办法,可现在儿子不但对异性上心,对象还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女孩子,她希望两人能有结果。

问起他怎么会想“挽回”夏蓝,他说,是在德国的时候——一个月里,天天见到她,刚开始时还不觉得怎么样,到后来,她晚一点到医院,他都会坐立难安。

二月底时,她飞回台湾,他就想,等自己身体好一点时,要来找她。

高江月华听到这些当然很高兴,学文的孩子一定很可爱,前提是夏蓝要接受他。除了夏蓝自己的成长阴影外,她不喜欢他也是问题之一,当然,她不是怪夏蓝,学文的生活态度一直很有问题,他不是能让女生放心的类型。

但学文这生死走一遭,真的改变很多,好像终子懂事,也懂得珍惜,如果这两个孩子能开花结果就好了。

“我只知道她是单亲,没想到背后的故事这样复杂,不过听妈这样说,我倒是觉得好多了。”

高江月华被勾起了好奇心,“怎么说?”

“她这么防卫,是因为怕受伤,而只有心底柔软的人才会怕受伤,如果她是铁石心肠,大可游戏人间。”“你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

“何况,我们都结婚了。”

高江月华闻言苦笑,“儿子……”学文一直以为自己跟夏蓝是恋爱结婚。

高学文自然知道她在苦笑什么,因为他自己也很想苦笑——这招真的很烂,但却是他想来想去,最好的一招了。

其实,他一直很喜欢李夏蓝,喜欢她不服输的眼神,喜欢她挺直的背影,虽然身在贫户,但她却闪闪发光,她大概不知道自己那个样子有多美,多吸引人,小时候还不觉得,可是越大,越被她吸引,但李夏蓝不喜欢他。

对终日无所事事的他来说,勇往直前的她是高岭之花。

母亲让他们结婚时,他很高兴,觉得可以因为同在一个屋檐下而拉近距离,可自己始终无法鼓起勇气,看在别人眼中,他的喜欢成了畏惧,同居半年,他因为太痛苦而选择逃到德国,觉得眼不见为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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