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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话里藏刀

“四公子,追查尸鬼的事我已经吩咐人去做了,很快就会有消息。晚饭你也没吃,这会儿也该饿了,我让厨房做了一些吃的。”

他从店小二的托盘上,取出了一个汤盅放在唐千夙面前,又亲手将托盘上的菜摆上,十分恭敬殷勤。

雷家其实势力也不小,这些年又一直依仗着唐门的势力,也在不断扩大自己的实力。

“雷当家的一起坐下来吃吧。”

雷傲天想了想:“那我就陪公子吃一会儿。”

“四喜,绯夜也一起。”

“正好饿得厉害。”百里绯夜持起筷子,当奴隶那会儿哪里能有像样的吃喝?

雷傲天目光落在百里绯夜身上,也微微一愣,这公子模样倒是美得很,气质也上佳,但身上衣料又拙劣。

“四公子,这位是?”

“雷当家的不认识我了?”没等唐千夙开口,绯夜就反问道。

雷傲天看了他许久,摇了摇头:“不曾见过。”

“果然贵人多忘事。”绯夜看着他,目光平静得出奇,嘴角甚是还吟着微微的笑意,“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多谢雷当家,要不然我也遇不到我家小四爷。”

“你家小四爷……”唐千夙的那些随从雷傲天都见过,但这个倒是面生得很。

“老爷……”吴德才拢着手在雷傲天的耳旁小声说道,“这个就是瑞小王爷赐给小四爷的那奴隶。”

“什么?”

雷傲天忍不住惊呼一声,再次看向这美得惊人的少年,十六七岁的年纪有如此气质,定然出身不凡,可怎么就落到了死囚奴隶堆中?

不过,就算再漂亮,也不过是个奴隶而已。

雷傲天很快恢复了自若的神色。

“嗯,你的命是小四爷冒着生命危险救下来的,以后可要好好照顾你家小四爷。”

“雷当家尽管放心。”百里绯夜如扇的睫毛慢慢抬起,目光静静投向雷傲天,嘴角一弯,竟有说不出的妩媚之感,“别人如何待我,我自然会加倍奉还,所以……”他话语轻缓,停顿了好一会儿才说,“绯夜当然会特别好的照顾小四爷。”

雷傲天:“……”

雷傲天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又如何听不出这话里藏的言外之音,这奴隶想着报仇呢。但他想要报仇,那也得有这本事有那命才行。雷傲天目光一凛多了几分锐利。

“你能这么想便是最好,不过别只光说不练。”

“这汤好喝。”

唐千夙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可别在她面前说话夹枪带棒的,她不喜欢听。

雷傲天转过脸来,立刻笑容可掬说道:“小四爷喜欢吃便好,天香楼别的无法跟唐门比,可就好吃的多,你们尽管敞开了吃。”

“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绯夜四喜多吃些。”唐千夙说。

吃了一会儿,百里绯夜说:“公子,我之前说了要给你追查尸鬼的事。”

“嗯,你量力而行吧。”

“我对暗术有一些了解,可现在就是人单力薄,所以想请雷当家借些人手给我。”

雷傲天就算不想给,但是碍于唐千夙的面子不能不给。

“都是为了四公子出力,你想要多少人手,只要我有必然会给。”

“我要的也不多,就吴管事跟他的几个手下便可。”

“我?!”吴德才被他点了名怪叫一声,这奴隶是要使唤他了吗?

“正是,不知当家的意下如何?”

雷傲天看了绯夜看似十分温文有礼的面容须臾,这少年看起来可不简单,看来在当奴隶时被双重锁住不是没有理由的。

“好,吴德才,即日起你便协助绯夜一同追查尸鬼的事。”

“老爷……是。”

吴德才答应了一声,小眼抬起看向在那神态自若的奴隶,虽然他是不甘心被这奴隶使唤不想跟他出任务,但是其实他不愿跟他在一起,是心里觉得这个奴隶美得让他心里有些害怕。

百里绯夜却笑着说:“那多谢雷当家的了。”

“都是为了四公子,就不需多谢了。”

这真的都是为了她吗?对,直接或间接都是为了她不假:“行,你们都是为了我,为我总行了吧,吃饭。”

这世上,哪里真的只为别人的人存在呢?

别看她现在模样似乎看得很开,但她的心里对人的信任,已经有了障碍。

次日。

罗战已经联系了在西岐幽都城内的东越国人,出动人马追查尸鬼一案。唐千夙昨晚说了要去看看那个萤火树林,今日特意起了个大早。

叩叩,叩。

她刚洗漱完,门口传来敲门声。

“这一大清早的谁呀?”四喜正在给唐千夙准备衣裳,小声嘀咕道,“公子,估计又是那个过分殷勤的雷当家的。”

唐千夙懒懒一笑,接过四喜手上的外套自己套了起来:“去开门。”

四喜走了出去,原本不大友善的面容看到门前的人时,瞬间转成了微微的动容,脸上露出了喜悦。

绯夜……

原本大家都是伺候人的,甚至现在她的级别要比他高一些,她应该理所当然能叫唤他的名字的,可看着这么沐浴在晨霭之中,格外柔美漂亮的人,她居然不敢直呼其名。

脸微微一红,嗔了一声佯装不悦问:“你,你这么大清早的有什么事儿?”

百里绯夜微微一笑,让他周围的一切都柔亮发光,在他周身也笼罩上一层光晕:“四喜姑娘,我找公子,麻烦通报一声可好?”

“等,等着。”四喜说完立刻将门哐当关上,却没能立刻离开门背,支着门板她悄悄深呼吸,随即咬着下嘴唇一笑,跑了回去,“公子,公子!”

唐千夙已经穿戴整齐,从内室的屏风之后走出来。

燕纱凌虽只有十四岁,身材还没完全长开,就说胸部那啥……呃,不是那啥,是那完全没啥,秀气秀气的也不知以后会不会长起来。

但身子骨修长,估摸着应该有一米六八的身高,如今一身蓝色长袍,显得少年英姿焕发。眉宇间是英气与美丽并存,虽不似百里绯夜那般惊艳,但却也俊俏得很。

唐千夙睨着跑进来的四喜问:“谁来了,看你给高兴的。”

她高兴了吗?四喜立刻收起表情,恭敬说道:“是百里绯夜。”

那家伙有什么事?唐千夙背起手朝着门口走去,看到百里绯夜站在门口面容淡淡看着她,问:“这么早有事儿?”

“想起昨晚公子说准备去萤火树林,现在还是要去?”

“嗯,现在正要去。”

“纯属去赏花?”

被他这么一问,唐千夙微微挑眉:“怎么了?”

“没什么,只问公子能不能把手给我一下?”

唐千夙不解看向他。

倒是一旁的四喜低声训斥:“百里绯夜你好大的胆子,公子的手也是你……”

唐千夙却将手伸了出去,绯夜左手托住她的手,右手剑指夹着一道符篆点入她手心,没一会儿在她的手心之内呈现了一道红色的符,就像用笔墨画上去一般。

“北边的林子偶有瘴气,这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符篆,但净身用还是可以的。”

唐千夙眉一挑,也不问他从哪儿得来,只说了一声:“多谢。”

他收回了手,看着她说:“别湿了水。”

“好。”她不看他的眼神,转过身,“四喜,走了。”她背起手步履轻盈朝室外走去。百里绯夜站在原处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目光慢慢收紧。

唐门……

哼。

唐千夙跟四喜前往幽都北山的萤火树林,旭日东升,晨霭散去。

正值秋高气爽时节,走在山间,近处是红枫金杏,远处是苍松树林,仔细倾听可闻松涛浩瀚,万物悠然。秋日的天空看起来离地格外高远,几行飞鸟振翅飞过,自由自在何等悠闲……

“公子,你觉得那个绯夜可信吗?”四喜此刻忽然开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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