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前
证人A:“画的……画的他们在上课。.”
律师许:“那是第几话?”
证人A:“是……不知道,我不记得。她闭关之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一般在创作的过程中,她追求全心,她不喜欢被人打扰。”
律师许:“梦露酱经常与你交流漫画吗?”
证人A:“是的,她有灵感的时候就会来找我。”
律师许:“有灵感?包括漫画的整体概论,和其间的小场景吗?”
证人A:“是的。”
律师许:“请问,交流灵感算是被人打扰吗?”
证人A:“算是……不算,不算。”
律师许:“我的问题问完了。”
证人A模糊不清,前后矛盾的话,已经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梦露酱敢放心大胆地说是一年前,是因为一年前我的《他从时空隧道而来》正创作到一半,她想着这个时候我没有其他的心思。
可是,我给出的证据,时间显示的可是……也是一年前……
面对有诸多的相同相似证据,谁也无法断定。.
律师许提问梦露酱:“请问,你和苏莳相识吗?”
梦露酱:“认识,不太熟。”
律师许重复:“不太熟?那就不是朋友。请问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梦露酱:“几年前她出车祸住院的时候,我做阑尾炎手术,和她一个病房。当时觉得她一个女大学生,孤苦聆听,很可怜,便和她多说了几句。”
原告律师提交了梦露酱几年前阑尾炎手术的医院证明。
律师许:“你们后来有联系吗?”
梦露酱:“有,但是很少。”
律师许:“您认为,为什么二位的作品相似度高达90%?”
梦露酱悲愤地说:“因为她抄袭我的。”
律师许:“请问,为何二位作品的绘作时间同步?”
原告律师打断:“反对,问题无关。”
审判长公式化的语言:“被告律师,请陈述问题的相关性。”
律师许:“两部作品绘图时间一致,有必要知道这是巧合还是预谋。既然我的当事人被状告抄袭,自然需要知道原告的整个绘作过程。”
审判长:“反对无效。”
律师许再次面对梦露酱,提问:“请问,您认为,为何二位作品的绘作时间同步?”
梦露酱:“我在创作的过程中有和她交流。”
律师许:“您为何要对一个并不太熟、并且是同行的人交流作品?”
原告律师:“反对,问题无效。”
梦露酱着急地回答:“因为我觉得她是好人。”
律师许勾起唇角:“原来您喜欢在创作的过程中打扰别人。我的问题问完了。”
现在是原告律师对我的提问。
“请问,梦露酱有在创作的过程中,被动的与你交流漫画内容吗?”
我:她并没有与我交流。
“请问,她有主动地与你交流漫画内容吗?”
我:没有!
“请问,您知道我的当事人在绘作漫画吗?”
我:你问的是:“我是否知道她在从事漫画工作吗?”
“是的。”
我:我并不知道,我知道有漫画家叫“梦露酱”,却不知到她真实信息,并且我没看过她的作品
“请问,您第一次模仿她的画作是什么时候?”
我:我从未模仿他人作品。
……
对方律师时不时给我挖坑,大坑小坑,源源不绝。
最后律师许呈交了一份之前并未上报的证据,我一年前做的《在懂得爱情的时候》人物图,因我最早的绘图时间早于梦露酱,法院宣判择日再审。
梦露酱气结,指着我说:“从昨天开始,你一直在网上黑我,就因为你是都家的二少奶奶,都氏集团对我采取放任不管政策。”
简画冷笑,轻蔑地说:“肖小姐,饭可以乱吃,话不要乱说。”
梦露酱破罐子破摔,根本不顾旁人的阻拦,疯言疯语道:“我没胡说,你出车祸出院那一个月,一直都是都家小公子衣不解带的照顾你。你们沆瀣一气坑我……”
她余下的话,我全听不清了,我脑海里一遍一遍回响着:你出车祸住院那一个月,一直都是都家小公子衣不解带的照顾你……是都城在照顾你……在病榻前……都城,你让我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