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千金难买的是心中的满足。

这女人是他生命中的宝,万金都不换。

番外 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死了。

她,是被他一掌结束了性命的。

而她,一个为了照顾自己,随便在路上买来的奴婢。

他虽将西戎主将牙都斩于刀下,却中了牙都抹刀上的毒、落入赣河,九死一生地拖着虚弱的身躯来到这小村子,生活琐事已经无法自理,吃喝拉撒都得靠她。

如果她老实的住下,等他毒性尽去,他会给她一笔银子,放她自由的。

坏就坏在她不该心生歹念。

盗走财物便罢了,竟还想害他性命,她趁自己坐在椅上运气驱毒,真气运行在最紧急关头,又最疏于防范的当头,用棍棒狠敲了他的后脑杓。

她以为那一棍起码可以敲昏他这虚弱不堪的男人,趁机逃走,但他紫郧是何人,当他一口血喷出来,倒地不起时,她以为事成,带着包袱匆匆夺门而出。

背叛他的人,他是不会放过她的!

他勉力打出一掌,见她无声无息的倒地不起,没了呼吸心跳这才连忙调息。

为此,他差点走火入魔,要不是迅速点住了自己的心脉大穴,护住自己岔了的真气,他这条命就真的没了。

当他好不容易稳住气息,正想放任自己昏死过去时,就见那个多事的寡妇将她扶进门,他的脑袋里只有尸变二字。

应该已经断气、停了心跳的人又活了过来,双脚虽然踉跄却还能走路,他忍着让她躺在炕上睡了两天。

他去摸过她,她真有呼吸,真有心跳,是个大活人。

两天后,她睁眼醒了过来。

她一脸迷惑的称呼他大哥,后来见自己瞪了她一眼,对她不理不睬,居然离谱的以为自己是她的爹……

爹?他最好有这么老!

她这是装疯卖傻吧?还是怕自己再杀她一次,于是胡说八道,顾左右而言他?他装聋作哑,她其实知道他不聋不哑也不傻的不是吗?

更扯的是,到后来她居然以为自己是她的夫君,然后,她真的把他当成了丈夫。

她最大的漏洞是她说她叫鱼小闲,很好,陈十三娘啊陈十三娘,你连名字都改了,可那张脸皮呢?这是在耍弄他吗?

在她忙着确认他是谁的时候,她一眼也没往放在桌上的包袱瞧。

这倒令人起疑,包袱里可是她从他这里卷走的全部家当,如今,她却连看也没多看一眼,为了应付她的饶舌,随便给了她一个名字。

她从善如流的接受了。

她到底是谁?

就在他思考时,隔壁的寡妇提着食物来了。

那寡妇和他素无交情,显然也介意他的存在,和她聊了几句话留下窝窝头,便离开了。

她把寡妇留下来的窝窝头全给了他,然后一副刚发现桌上包袱的模样,然后趁他狼吞虎咽的时候打开了包袱。

哼哼,装不下去了吧,他就不信她对这包袱里的事物无动于衷。

可她说:“这‘马上封侯’是你的?”

他心里对她的疑心更大,这女人是他随便在路上花了五两银子买来的奴婢。

她母亲说她大字不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在家只会做一些简单的女红。

这玉器上的喻意,可不是随便一个没见识的农家女能懂的,她还说什么男人是摇钱树,女人是聚宝盆,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接着不知羞耻的开口说要管钱,于是那点银子就归她管了。

她这是哪学来的歪思邪想?还有她说话原来像蹦豆,声音又甜又脆,一时居然唬住了他。

她奇怪的还不只这些,她从来不会自称奴家还是妾身,她总是我啊我的称呼自己,她究竟是哪里来的?

她真不知道他四肢完好、不聋不哑吗?这逼使他非得看看这女人的心机如何的深沉可怖,而且抱着一丝怀疑,她这张面具什么时候才会撕下来。

残余的毒素在他血液到处流窜,吃完窝窝头,当他好不容易的爬上炕,他昏倒了。

不知昏睡了几天,才睁眼,居然闻到菜香。

那女人煮了一桌子的菜。

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了。

说实在的,他被她的态度给弄懵了,她叫他十四郎?看样子她是真的把他当相公看待了。

十四郎,十四是他的排行,只有那个“母亲”亲昵的时候才会这么喊他。

他不由得后悔,当初没有随便捏造而是告诉她这个名字。

见她看着自己微皱起眉,他莫名知道被她嫌弃了,她叨念着什么饭前要洗手,饭后要漱口之类的话,她帮不太能动弹的他擦手脸,将食物全搬到炕床上,还想喂他吃饭,这女人什么时候这般爱干净起来了?一想到以前她指甲里的黑垢,他就食不下咽。

可是当他往她的十指看去,那仍是一双劳动的手,依旧称不上细致白晰,但它很干净。

怎么形容她煮的饭菜?

凭良心说,是他清醒后吃过最正式、最好吃的一顿饭,即便,饭,只是地瓜粥,菜,只是地瓜叶和衅瓜,但,她还把唯一的一碗蛋羹给了他。

她还给他洗了澡。

她很努力做到目不斜视,但是她满脸通红的用力搓着他的皮肤,几乎要擦破他的皮,直到满意,才放过他。

那天,他睡了自从赣河爬上来以后最舒坦的觉。

当那女人喂他吃第一口饭时,他问自己,不怕她给他下毒吗?

她不会。她的眼神太干净了,干净到连他都觉得怀疑她是不道德的。

那一瞬间他几乎要以为,她不是以前那个陈十三娘,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但是,他还是留了个心眼,仍不吭声,既然她把自己当成哑巴,他就继续做那个哑巴……

翌日,她不见了。

他看着没有人的屋子冷笑。

马脚终于露出来了是吗?

费了这般周折看清一个人,老实说,他不知道她演的是那一出。

只是,快到晌午,那女人居然回来了。

他又惊又喜……不,没什么好惊喜的,就,意外而已。

她买了不少东西,原来是逛市集去了,此外,她,还带回来一个大夫。

她花了不少铜板在他身上,还恐吓他若不把药吃了,跟他没完。

那时的他已经确确实实能肯定,她不是以前那个势利现实,趁他虚弱,卷了他仅有的钱逃走的奴才。

家中无钱,她没有坐困愁城,反而开始想法子赚钱,她开始料理她平时从山上拖下来的木头,开始把欠邻家的东西慢慢还上,也雕了不少木簪和木梳。

他瞧过那些东西,不得不说,寻常的木匠没有她的巧思和手艺。

那些日子,她注意他的吃食,注意他的营养,没有落下过他一顿饭,再接下来,她决定要和隔壁的寡妇去镇上卖吃食,他曾想过,她恐怕是连抛头露面这种事都没在怕的。

她是认真的,认真的养家活口,认真的要和他一起过活,认真的砸锅卖铁也要养着他。

他已经不再怀疑她,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身体稳妥了,可他没有走,他在这个叫寡妇村的小村子待了下来。

他忙得很,要使劲揉面,要擀面皮,她少不了指使他干活,但是,做一对平常夫妻,似乎也不坏。

真的不坏。

——全书完

后记——想法的改变陈毓华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夏天没感觉到热,然后秋天就来了。

满街都是还穿着短袖、短裤的水妹妹,我已很自动自发的换上长袖棉衫,毕竟自己这阿婆身体,要多爱惜一点。

俗话说不吃一堑,不长一智,这话说得真不错,以前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什事情都可以自己来,让别人代劳还是请别人帮忙,真的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然后事情突然就发生了,姊姊弟弟们只要我开了口,就都来帮忙了,自己心里那个感动说也说不出来,原来亲人就是这样,大家都平安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一旦有事,物质、金钱、精神上的,都帮上了,这才发现自己的胆小,因为自己对别人总觉得无从付出,也不想承担别人释出的善意,错过太多人生路上的风景,这也才知道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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