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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她笑了笑,拉着孩子的手臂,“出来跟人打招呼。”“不要。”

“东篱,妈咪跟你在家说的话都忘记了?”

“我不要啦。”

小男子汉还是抗拒得很。

程沛霓脸上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他就是这样。”小家伙虽然才六岁,但也许是太多人在孩子面前都不遮拦,他听到的几乎都是未财而来,有些虽然真心喜欢妈咪,但也会不喜欢她有个孩子,八字没一撇就先问结婚后,孩子能不能就放在齐恩淑那里,两人有空再回去看看。

程东篱是个很早熟的孝,他完全知道这些叔叔打什么主意。他们不想让自己跟妈咪住,所以他讨厌这些人,非常讨厌。

包括妈咪一直跟他保证‘绝对会喜欢你’的这个人。

小男子汉才不想见他,可是,不敌妈咪的扭耳攻势,只好来了。

外婆常跟他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希望是这样吧,等一下他吃晚饭就朝着要回家,上次外婆生日时,他直接把果汁倒在陌生叔叔身上,被妈咪扭了耳朵,所以他这次不能再那样做。

小东篱想,如果这个饭店的讨厌鬼要跟妈咪说悄悄话,那自己就要一直看着他——之前在露台时有个叔叔教他的。

那个叔叔长得很不错,他挺喜欢他,希望他教的这招有用。

“程宝贝,没听见妈咪的话?出来叫人呀。”小男子汉心不甘情不愿的从妈妈身后出来,鞠躬,“你好,我叫程东篱,今年六岁。”

前面那个高高的人影蹲下了,“你好,我叫朱克非。”小朋友一抬头,突然觉得眼前的人有点面熟,想了想,小短手往前一指,“是你啊。”那个在露台的叔叔。

“是我。”

朱克非对他笑了,双眼看着他。

虽然只有六岁,但他已经感觉的出来,眼前这个叔叔跟以前追求妈咪的人完全不一样,那些人从不正眼看自己,但是他会。

小东篱在心中给他第一张好孩子才有的苹果贴纸。

“我可以叫你东篱吗?”

“嗯,好吧。”

“东篱肚子饿了吧,我煮了你喜欢吃的东西。”朱克非很自然的牵起他的手,“你一定会喜欢。”

小东篱生平第一次被个男人这样牵着手,感觉除了奇怪,更多的是新鲜——这个人的手真大。

即使妈咪跟外婆都拿他当宝贝,但他还是对父亲有所向往。

幼稚园上下学,很多小朋友都是爸妈轮流接接送送,每次看到别人一把扑在爸爸身上,撒娇,要抱抱,他嘴巴上虽然说不媳,但心里是羡慕的。

进入房间后,小东篱看到角落一个大大黄黄的东西,忍不住眼睛一亮,“哇”的一声,一下子松开男人的手往前冲去。

程沛霓跟上两步,“程宝贝!”

她的儿子对在床铺上弹跳这件事情,一直有着相当程度的兴趣,他可以在家弹跳,但她希望他在外面不要这样。

朱克非笑着拉住她,“没关系。”

穿过了三公尺的小走到,眼前的一切让程沛霓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饭店摆设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

她惊讶的看着朱克非,“什么时候弄得?”

“早上。”

“你……”

他点点托,“我。”

程沛霓觉得自己又被感动了一次,“全部?”

“全部。”

这个房间她来过一次,是丽宝的高级商务房,三十几楼高的阳台外面就是淡水河,据说有瑞典设计师亲自打造,简约,利落,坪数宽阔,但完全没有不必要的装饰,方方正正的格局,非常适合商办人士。

但此刻,这个房间被装饰城梦幻小屋。

那些冷硬的东西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粉色系,从桌布,沙发,到窗帘,都用了小朋友最爱的粉色,天花板上海飘着一整片的彩色气球。

角落的健身器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海绵南瓜屋。

小东篱早已经冲到里面,开心得对她直招手,“妈咪,快点,快点。”禁不住儿子叫唤,程沛霓走了过去,也跟着钻入。

南瓜屋有一个露营帐篷那样大,母子俩都躺在里面也不会挤。

小东篱开心极了,好大的南瓜啊……

“妈咪,我要睡这里。”

躺着的地方跟床铺一样柔软,南瓜墙壁软软绵绵的,摸起来超级舒服,小男子汉一下就为这个橘黄色的物体神魂颠倒了,完全忘记刚进来时,内心只想着吃晚饭就吵着要回家这件事情。

程沛霓看儿子在里面翻过来翻过去,高兴得直蹬脚,忍不住笑了,“等下出去要谢谢叔叔哦。”

“好……”

小东篱在心中给了他第二张苹果贴纸。

南瓜屋外,传来朱克非的声音,“你陪他玩一下,我再煎个牛排,一会就能开饭。

aaaaa

给沛霓的是海龙王汤以及西班牙海鲜饭,帮儿子准备的是南瓜盅,他爱吃的肉则全部切成小块放在白色磁盘中——小东篱还不太会使用筷子,因此全部都是汤匙叉子就能吃的东西。

桌子不大,三人可以靠近吃。

自然,小东篱看到自己面前的是一颗完整的南瓜,整个龙心大悦到不行,内心那一百个作对方式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小汤匙一拿,开始挖炖饭吃。

儿子从小有自己带到大,程沛霓感觉得出来儿子心情极好。

他开心,她就开心。

她看着朱克非,他对她笑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吃完饭,一起看了一片卡通后,又玩了叠叠乐,下午三点多时,小东篱从背包中拿出自己的毛巾被,爬进南瓜屋,午睡。

朱克非煮了咖啡,正想招呼程沛霓,却见她对着桌子出神。

他走到她身边,“在看什么这么专心?”

“这个。”她拿起他原本放在写字台上的手机,“很特别。”手机上系着楔图案的木质缀饰——那原本是她送他的钥匙圈,到纽约后他请人改成手机吊饰,多年已成习惯,也从来没人提起。

没想到……

“木质的全立体雕太困难,所以很少见,你在哪里买的?”朱克非笑了,“一个朋友送的。”

程沛霓注意到他回答时,表情浮现出想念与温柔,“前女友?”他点点头。

木质楔颜色深黑,甚至有些地方裂开,看得出年代久远,她想起他跟自己说,这辈子目前为止只谈过一次恋爱——十九岁那年相遇,二十三岁时女孩离开,然后就一直一个人,直到遇见她。

看到他对前女友的东西这样珍视,内心虽然有点冒酸,但转念一想,至少这人的感情长远且真诚。

女孩已经走了,现在在他身边的人,是她,将来会跟着他一起走下去的人,也是她。

她不需要,也不应该吃这个醋。

三十岁的他们都有过去,他接受她带着小东篱,她接受他有记忆的人生,只看将来。

第7章(2)

程沛霓将手机还给他,“看你这个表情,该不会是定情物吧。”

“不是,我们刚认识不久后她送我的,当时只是普通朋友,道早说好,根本还没交往。”

“可是她已经喜欢你了呢。”

虽然多年前沛霓曾跟他坦白,第一眼就喜欢他,但他还是诧异现在的沛霓会这样讲,“你怎么知道?”

“你知道吗?这串雕的是桃花,花语是‘我对你深深爱慕’。”朱克非怔住了——沛霓的小名就是小桃,她将桃花送给自己,表达我对你深深爱慕。

他从来不知道,从来就不知道。

原来那是桃花,原来,那有表达情意的意思,原来,在他鼓起勇气的时候,沛霓早给他这样大的暗示。

有些辛酸,但又有些甜蜜。

“看样子你不知道。”

“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很棒的秘密。”

惊讶过度,朱克非的嗓子有点干涩,“我现在只庆幸当时鼓起勇气采取了行动,不然现在知道这件事情,一定会让我惊讶又内疚。”

程沛霓不喜欢他那种有点自责又感慨万千的样子,因此佯作生气的戳了下他,“你可以惊讶与内疚,但是不要太惊讶与内疚,因为你现在的女朋友是我,在我面前这样,你就不怕我吃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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