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他工作时非常的认真,虽然也会跟她聊一下天,但不是做节目,自然不用边做边讲解介绍,而是专注在造型上,也因此,她能有机会近距离偷看他认真的表情,专注的眼神实在让人枰然心动。

她觉得自己好像又再一次的喜欢上他了,因他投入的工作态度。

认真的女人最美丽,认真的男人最迷人啊……

见朱兆洁完全忘了身边好友的存在,竟自顾自的深陷回忆中,谢文希很不识相的推了她一把。

“回魂啊……朱兆洁!”她模仿起道长驱鬼。

“结婚典礼你少无聊,万一芳如的婆婆进来看到,人家会不高兴的。”朱兆洁低声警告。

“那婆婆很传统吼?我最怕这种的,所以就说单身最好,不用再去伺候另一个家庭。”

“各有各的好啦!”谁也无法说个准。

“你想婚啦?”谢文希手指在朱兆洁脸前画圈圈。

“有找着对象再说吧。”她一向随缘。“去宴客厅找位子坐吧,时间差不多了。”再十分钟就要开席了。

“好啦。”谢文希摆摆手,握了握蔺芳如平口礼服上的纤白裸肩,离开新娘房。

刚蔺芳如被其他宾客缠着照相,故也未注意谢文希跟朱兆洁在旁咬了多久的耳朵,现谢文希走了,她又想起这事。

“刚文希说什么大师?帮你做造型的是哪里的大师?”她锲而不舍的追问今天缠问了一天的问题。

朱兆洁学谢文希翻了个白眼。

谢文希,都是你害的!

☆☆☆

朱兆洁将程尧桀借给她的饰品跟鞋子细心的擦拭过后,放在盒子里头,以纸袋装着,提来工作室还他。

下午两点,工作室的助理竟然没上班。

“那位吕小姐呢?”朱兆洁问。

“今天星期六,周休。”

他笑。“对喔,我忘了。”

她自己也都放周休二日的。“来也没什么事要忙。”他自嘲的笑了笑。

现在两个助理都跟他一样闲,故来上班时,程尧桀大都派她们搜集国外目前的流行信息给他。虽然说他现在无工作在身,但仍要紧跟时尚脉动,机会谁也不知何时会来,随时准备好才能从容面对。

“那个……粉底的事还是不知道是谁在里头放药剂?”

程尧桀摇摇头。

“会不会被人掉包了?”

“我的东西都有签名,不会被调包的。”

“签名?”

他从纸袋中拿出借她的玛莉珍鞋,解开带扣,拉开鞋子内侧,调整角度,藉助上方的日光灯光源,果然可以看到银色的签字笔痕迹。

“只要是我的东西一定有签名。”

“噗。”朱兆洁忍不住噗哧一笑。“笑什么?”她是在取笑他?“没事。”

“笑我跟个孩子一样在自己的物品上头签名?”没差,反正她也不是第一个这样笑他的。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她连忙否认,却怎么也压抑不下嘴角的上扬。“这是好习惯。”

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啥问题,“至少不会有人错拿走我的东西。”

“对,”她再也不能同意的点头,“被拿走还可以找得回来。”

发现自己还是忍不住想笑,她只好捣嘴假装咳嗽。

看出她捣嘴目的的他横她一眼,低头看了下表。

“两点半了。”

他是觉得她该走了,所以下逐客令了?

差点忘了她可是一点也不受欢迎的,他上回替她化妆做造型是为了表达歉意,可不带其他任何心思。

“时间过得真快。”她有些尴尬的也抬手假装看表,却在看到空空的手腕时才发现自己一向依赖手机的。

她在做什么蠢事啊!

真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

“那、那我先走了。”她不自在的僵着嘴角。

“这个时间可以去喝个下午茶。”他提出邀约,“还是你等等有事?”

他邀她喝下午茶?

真的假的?

他竟然愿意跟她喝下午茶,莫非他已经不讨厌她了?

喜悦的心情笔墨难以形容。

她倏忽想到麻烦了人家,都还未跟人家道谢呢。

“我等一下没事,我可以请你喝下午茶。”她热情的说。

“就别计较这个了。”他笑道,“等我一下。”

他进了厕所,约莫五分钟后走出来,完全变了个人。

他戴了顶假发,微鬈,乱而有型,特别修整过的长度,戴在他头上,像是自他头皮生长出来的,一点都看不出是顶假发。

略长的浏海遮住一双好看的浓眉,也略略遮掩了黑而晶亮的阵,他还在下巴处点了颗痣,看起来完全是不同人。

要不是她很清楚刚刚进入厕所的人的确就是程尧桀,她真要以为是某个不认识的型男了。

第6章(2)

“造型师的变装术果然不会只是鸭舌帽跟墨镜。”她充满赞叹的望着他身上的装扮。

“我若在路上看到有人戴着鸭舌帽跟墨镜,一定会先猜测他是不是艺人。”

“对啊,我也这么觉得。”她很开心两人有同样的想法。“文希说,艺人戴鸭舌帽跟墨镜出门,根本不是想遮掩艺人的身分,而是昭告天下,我就是艺人,快来猜猜我是谁。”

“那个文希该不会就是小白吧?”

“小白?”怎么听起来好像在叫宠物?

“签书会时,陪着你的那个女生。”

“对啊,她叫文希,谢文希。你怎么会叫她小白?”

“因为她很爱翻白眼,若是想到她时,我就会想‘那个很爱翻白眼的女生’,”他扳着指头数了数,“一共十个字,太长,简称小白。”

“哈。”听他这样叙述还真是好笑。“文希是个奇葩,她从不掩饰真实情绪,说话一向很机车。”

“但她是你的好朋友。”

“对啊,我喜欢她的机车。”虽然有时被气到,还是会忍不住踹她一下。“优缺点都包容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我也这么想。”两人又一次有共识!

“我们走吧。”他从抽屉里拿出钥匙,关上工作室后,两人一起离开大楼,走往捷运站。

朱兆洁想,文希都被取了绰号,那不知道她有没有呢?“那我……”她觉得有些难以启齿。

“你怎么?”

“我有绰号吗?”她鼓起勇气问。

“绰号?”

“像文希,你就叫她小白。”

“喔,你啊……”程尧桀有些不自在的看着另一边的马路,“我没有想到什么绰号。”

总不能老实承认说,她的绰号可多了,什么“跟踪狂”、“勾勾缠”、“猫女”、“妄想症患者”等等的一大堆,就没一个是好听的。谢文希的“小白”至少听起来还算可爱,她的若老实说出来,恐怕人家当场翻脸就走了,或是哭给他看,就难以收拾了。

“喔,这样啊。”朱兆洁觉得有些落寞。

必定是因为毫无特色的关系,人家才在她身上想不出什么绰号来吧。

她不像谢文希那样有特点容易被印象深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她暗暗叹口气,同时讪笑竟然偷偷吃起好友的醋来了。

她想到在电视剧的设定中,好像这样有特色的女生才是跟男主角红线绑在一块儿的,没特色的都是好友角色,要不就是暗恋到地老天荒,人都入棺材了还不为人知。

或许,她就是太平淡无奇,所以人家记不得她,牛奶更是被带衰,怎么提醒都不存在对方记忆中。

见她似乎很是失落,程尧桀不知怎地觉得歉意满怀,好像不帮她取个绰号,对不起人家似的。

“不然,我再帮你想一个。”

“真的吗?”水眸发出晶亮光芒,“你要帮我想一个吗?”

这样就开心了?

他想她也未免太好取悦。

“等我想好,再跟你说。”他会想个好听、可爱一点的。“好!”朱兆洁用力点头,“谢谢。”

他这样说的意思,是不是就代表她还能跟他继续联络?

她实在太开心了,没什么能跟自己的偶像保持联系更让人开怀了。

她一定要把这一天写在日历上,订下一个纪念日名称,到死也要记得这一天!

“谢什么?”他哑然失笑。

他记得她大他两岁,已经是三字头的女人了,但那模样神色,却像个孩子般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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