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总裁逆袭

华氏集团,总裁办公室。

金槐平静地看着主动寻上门来的陈零,男子一身黑色西装,一双黑色皮鞋,冷傲地凝着他,虽然感觉那眼神霸气十足,但此刻在他眼里只是故作出来的气势罢了。

陈零虽不是什么聪慧绝伦的人,但最起码的智商还是有的,M市敢搜查A-P过去的人屈指可数,除了他金槐还能有谁,此刻他会站在这里,不是祈求他收手,也不是想搏他可怜,他是来交易的,自然不能输了气势。

长长的沉默。

金槐不说话,陈零有些尴尬了,此时再怎么说也是他自己主动上门来找他的,他虽不是已经无路可走了,但毕竟还有一丝希望救爸妈出来,就因为有一丝希望所以他不想就这样无功而返。

相对而言,比起面子这种东西,他陈零更在乎实在一些的东西,比如利益。

“金槐。”陈零徒一出声,换了口吻,语气有些戏谑,“不对,我应该叫你金总,长话短说,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

金槐冷冷出口,“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陈零,陈总好像进门至今没说过什么,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陈零讥讽一笑,还有你金槐不知道的事儿?这次事件要不是你在背地里派人调查,还不惜花费巨资让各大媒体往死里炒作,他爸妈会被查吗?一想到爸妈此刻还在监禁当中,瞬间积攒的戾气变成了怒火,跟金槐相比,他确实还差了那么一点儿。

这一点儿不是差在气势,也不是差在聪颖上,而是差在多年未经世事的狡猾上,倘若打个比喻,金槐若是商场上的雄鹰,那他陈零才是刚开始摸爬滚打的小蛇,他虽机敏,但比起金槐的犀利还是逊色了一大截。

金槐望着他,男人冷冽的线条结合了优雅和贵气,融合成一种特有的霸气和不可亵渎的绅士样。

眼神交汇,难免的有一丝压力,可今天他必须硬着头皮试一试了,就算最后会输得一败涂地,但只要能救出爸妈,跟他交易有何不可,何况跟这种人打交道才有挑战性嘛!

但他也有他的原则,就算是输,也要输的有骨气。

“说吧,你想要什么?只要能救他们,条件随便你开。”陈零冷冷道。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有些听不懂呢。”金槐风轻云淡的扔出这么一句。

看来,金槐很擅长跟人打心理战,一步步将他逼到不得不说。

“是吗!原来金总也有不懂的时候啊!”

金槐勾起似笑非笑的弧度,“陈总过奖了,是人都有不懂的时候。难道陈总就没有嘛?倘若没有,今天又怎么会站在这里呢?”

陈零瞬间捏紧拳头,似乎他说什么都能被他毫不客气的又找不到一丝破绽的给返回来,也难怪,驰骋商场五年,雷厉风行,传闻从不近女色,媒体也从未传出过任何一条金槐跟女人在一起的绯闻,如此有定力,没点儿嘴上功夫怎么能行呢!

“金总,今天是打算就这样跟我打哑谜玩儿吗?”

金槐起身,踱步至落地窗前,不回答,望着城市晦暗,行人迷离。

陈零也不急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等他回答。

“我要你的女人。”

陈零心里一颤,随即冷静,“传闻金总不是近女人吗?怎么,”

“你今天在这儿就应该知道,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同意或者不同意”陈零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另外,你若同意我可以销毁所有证据,跟A-P合作,顺便添了你所有漏洞,外加五亿投资。”

陈零惊愕,他居然为了得到冰瑶,竟然……恍惚间似乎他明白了什么,可冰瑶是他的心头肉,他不会拿她去做交易。

“初次以外的任何条件我都,”

“没有以外,我只要她。”一字一顿,冰冷出口,斜睨了一眼发怔的陈零,“给你三天时间。”

陈零浑身僵硬,回过神来看那人,立在窗前,一副帝王之态,仿佛居高临下,正等着他妥协,诚服。

“你明知她是我的女人,难道堂堂的金总就不嫌弃吗?”陈零似乎是想说服自己,又像是说服眼前的人放弃,虽然用了这种连他自己都鄙视的方法,可他已经没有选择了,要么退一无所有只有冰瑶,要么进拥有一切,失了冰瑶。

金槐你够狠,居然给他机会赢,却要剥夺了他最珍爱的东西,这跟输有何区别。

金槐冷笑,转身讥讽道,“看来,她在你眼里是这么的不值啊!”

陈零身子一震,真的不值吗?呵呵……你要我的命我可以毫不犹豫的给你,可要她,你是想让他生不如死。

陈零脑海闪过被监禁的爸妈,闪过嘴角,眼角的那些淤青,他不心疼是假的,要他们下半辈子在那样的环境里度过,他做不到,前两天下定决心想让他们自行承担后果,可当他探监回来,那颗坚强的心已经频临奔溃的边缘了,不淡定了。

监狱比他想象的要残酷,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安然度日,自己还能偶尔的去探望他们一下,不是这样。

监狱,就是牢狱,囚禁自由却无比自由。

金槐清楚地看见他眸中的怒火,那苍白的脸更加苍白,渐渐地溢满绝望,他的气势弱了下去,他以为陈零会摔门而去,可他没有。

“好,我答应你,但你也别忘了,说到做到,如果你敢对她有一毫的伤害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嗜血的眸子全是愤恨,恨不得将眼前的人生吞活剥了再油煎。

“这个就不牢陈总费心了。”金槐轻描淡写的启齿回应,坐到办公桌前,拿起钢笔,随手那一一本文件,绽开,专心办公。

许久,似乎是才发现屋内还有一个人的存在,礼貌微笑,点头。

“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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