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斩首示众
【第七十二章
斩首示众】
翌日,晴空朗朗,烈日昭昭。
盛夏的天气十分闷热,比天气还热的,是京城城西的菜市口,人潮涌动,沸沸扬扬。
菜市口不大,出口的位置有个上千平米的小型广场,这里是专门给那些犯下十恶不赦罪行的囚犯,最终审判行刑的地方,向来阴气极重,平日里有人经过都是步履匆匆,生怕沾染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今日,这里聚集了许多来看热闹的老百姓,因为这里等会儿会斩杀刺杀太子的女刺客——天曦皇朝清廉高洁的丞相大人千金——史乌笛。
在最初发布皇榜,定下丞相及千金罪名的时候,整个京城炸开了锅。
老百姓中大多数人都不相信,丞相勤政廉洁,爱民亲民,向来为百姓爱戴称颂,怎么会勾结红莲教乱党呢?
其女史乌笛能文能武,才名远播,虽没见过长什么样?但谁都不会相信一个知书达理温柔贤淑的大家闺秀能做出刺杀太子的事情来。
而声色犬邑的太子爷恶名昭彰,京城百姓皆知,许多人都猜测这其中肯定又些不为人知的冤情。
法场上,很多老百姓自觉自发的为丞相大声喊冤,为史乌笛求情,只求能换得行刑的人改变主意。
虽然这种民间自发行为能改变结果的可能性极小,但此等大型民众行为还是屡见不鲜,而今天更是盛况空前,成为万人空巷的境面。
刑部尚书汤郅是此次监斩的主要官员之一,端坐在正位上,看行刑台上已经半晕迷的少女,多年来,钢铁般的心忽然心生不忍。
脑海中浮现他乍见史乌笛时的模样,那还是他刚成为新科状元的时候,登门拜访丞相。
史乌笛当时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明媚皓齿,一派天真烂漫,温婉娴静的举止中,是掩不住的灵秀活泼,多年之后的前天,当她站在他面前不卑不亢交代事情原委时,他产生了当官以来第一次的疲惫厌倦感。
那是他恩师的女儿,那么美丽聪明,却因为太子与隶王的阴谋成为权力的牺牲品,而他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法场赴死,无能为力。
他是史怀勋得意门生,除了自身铁面无私的办案能力不说,在朝为官大多时候,多次得史怀勋提携点化,他才能在三十五岁的年纪坐上刑部尚书的位置,可以说是连跳三级,官运亨通,仕途坦荡。
可无论他再怎么不相信史乌笛会杀太子,再怎么想救她,她犯案杀人,确实属实,除了她自己供认不讳之外,她杀人的凶器留在现场,她身上带着太子随身的匕首,还有在丞相府邸也搜查出浓翠拿给她属于隶王府丫鬟的衣服。
案情经过多重询问盘查,证据确凿,真相大白,所以,他必须铁面无私,奉公执法……
汤郅瘦长的马脸严肃冷酷,手微抬,他身边的侍郎大人,赶紧起身,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丞相府千金史乌笛刺杀太子一案,犯人已经交代清楚作案过程,签字画押,证据确凿,于承德三十三年乙巳日午时三刻,城西法场斩首示众,刑部尚书汤郅亲自监斩,不得有误,钦此!”
侍郎大人高亢的念完圣旨,无视场外一干百姓震天的喊冤声,抬头看了看天,回转身冲汤郅道:“大人,午时三刻已到,可以行刑。”
汤郅削薄的唇抿得死紧,一双精锐的鹰眸死死盯着行刑台上的少女,最终松开握拳的手,去拿几案上的斩令牌,扔下……
随着斩令牌被摔到地上,使令衙役面对刑场上的行刑大汉,高唱道:“午时三刻时辰到,行刑——!”
时辰到,行刑————!!
行刑————————!!!
行刑台上,手持明晃晃长刀的虬髯大汉,赤-裸着上身,露出碗口粗健壮的胳膊,拿起一旁的酒坛子,仰头大灌一口酒,低头,喷在泛着寒光的砍刀上,扬手扔下酒坛子,双手握紧刀柄,高举双臂,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