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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她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个下雨的夜晚。

心情跟着雨水湿透的她,踏进一间热闹喧嚣的酒吧。

她点了杯调酒,独坐靠窗处,怔忡地望着窗外被细雨霏霏浸透的夜色。

马路上没什么行人,汽车与机车车灯拉出一道道光影,映照着地面的波光水影,各式商店招牌在雨夜中闪烁争妍,绚丽朦胧。

在这繁华不夜城,人的心跟着繁忙不停,也许,她该找一处安静无人的角落好好痛哭一场,然而她却莫名地踏进这间不曾来过的酒吧。

她心想喝完这杯酒,还是早点回家休息吧,就算今天心情再糟,只要度过这个湿透的黑夜,当明天太阳升起,她的坏情绪也会跟着被蒸发散去。

失恋没什么大不了。何况是被不值得信赖的对象背叛、劈腿。

也许,她确实不适合谈恋爱,她对工作付出的心力甚于对男友的用心,也难怪对方能理直气壮认为是她太冷淡,才害他不得不接受另一个温柔怀抱。

她其实不确定现在心情是伤心、气愤或怨怼,只觉窒闷至极,却无法用泪水怒吼或宣泄。

她再次端起酒杯,将剩余半杯调酒仰头一口饮干,起身打算离开这个依旧无法改善她坏心情的地方。

忽地,一个声音传进她耳膜,那不是身后人群的谈笑声,而是一道低哑嗓音,唱着扣人心弦的凄冷词句--

Don"tleavemeinallthispain。(别把我留在痛苦中)

Don"tleavemeoutintherain。(别把我留在大雨中)

她忙朝声音来源寻去,这才注意到这酒吧里的驻唱乐团,那乐团大概才刚开始演唱,否则她前一刻不会浑然不觉。

她一双眼不禁盯望着舞台上那身材高窕、穿黑色短袖恤、黑色牛仔裤,踩着短靴的主唱,他一头半长发扎在脑后,年纪约莫三十上下,五官冷峻,神情严酷,唱出的歌声充满忧伤情感。

Comebackandbringbackmysmile。(回来吧!拾回我的欢颜)

Comeandtakethesetearsaway。(带走这些泪水)

聆听一句句他略带沙哑的嗓音唱出的歌词音律,莫名地,她心口一阵酸楚。

她觉得他像荒野的狼,似丧失伴侣般凄凉哀伤,只能在月夜下、雨雾中,藉由歌声传递心碎。不知不觉间,她眼眶一片濡湿。

她分不清是被他的声音所感动,或者是因他翻唱的曲子适巧开启她紧闭的心门,将她一度极力掩藏的悲伤释放出来,教她突地情绪失控,回身坐了下来,低下头暗暗泪流不止。

鲜少流泪的她,这一晚首度在外面痛哭流涕,而各自跟友人饮酒谈话的客人,不会有人特别关注独坐窗边一隅、伤心哭泣的她。

即使有人发觉或注目,她也不在意了,耳朵自动屏除其他谈话杂音,只聆听那令她心口揪疼的歌声,一首接续一首。

在那晚过后,她晚上得空便会踏进那间酒吧,不自觉想再听听那主唱的歌声。

她曾以为也许是因那晚失恋心情差,自己才轻易大受感动,可之后不管再听几次他的声音,无论演唱中文、英文,抒情或摇滚歌曲,她皆能被他的歌声所撼动。

明明他神情很冷酷,唱起抒情歌却深情至极、情感丰沛,而唱起摇滚乐曲,更是充满爆发力,力度十足。

她也在同一间酒吧听过不同驻唱乐团的主唱演唱,即使对方歌唱技巧不差,却引不起她的半点共鸣,甚至看到非他驻唱,她便无意久待,很快就离开。

她向来有一对能分辨音乐歌声好坏的灵敏耳朵,又因工作缘故,经常接触到各种音色,但其实能真正触动她心弦的声音并不多。

他独特的歌喉与诠释乐曲的方式及情感,在她第一次听见时便留下深刻印象,难以忘怀,她相信以他的实力只要遇上伯乐,绝对能在歌坛一炮而红。

她轻易迷上了他的歌声,不自觉成为暗中追逐他的粉丝,举凡他乐团所驻唱的几间PUB及餐厅,只要时间许可,她便会前往聆听。

她不曾和他直接照过面,总是点杯调酒独坐角落,专注倾听他的演唱,而他不仅唱功精湛,也擅玩其他乐器,爵士鼓、贝斯、吉他和键盘都在行。

从不曾追过星的她,大学毕业便进入知名经纪公司工作,常能近距离接触许多萤光幕前的明星歌手,却从没对谁特别欣赏注目。

不由自主地,她被他深深吸引,尽管他是个外型也很不错的酷男,她却只独独喜爱他的声音,无意打探关于他的其他事。

他的歌声,让她转移了失恋哀伤低靡的情绪,她被他的歌声轻易疗愈了情伤。

在认识他的歌声三个月后,她不禁考虑向公司资深经纪人前辈提及这位实力派唱将,若能被赏识认同,签下他个人或这个乐团,相信以他的才能,将会在歌坛大放异彩,很快便能功成名就。

第1章(1)

“颖婕,替你介绍一下你将负责的新人。”

这日下午,方颖婕才带一名歌手上完电视通告返回经纪公司,正前往自己办公室楼层,便被经理唤住,带她直接往会客室去。

目前她手边带了两名女性及一名男性新人歌手,都已陆续发过一、两张专辑,昨天公司告知将有一个新人团体要由她负责,并会将她先前带的艺人转由其他经纪人带领,详情今天会再告诉她,因此此刻她不免有些意外,她还什么都不知情,经理就突然要将对方介绍给她?

“原本是约明天,不过团员有人临时有事,于是改今天先来公司签约,刚好你回来,就先认识一下彼此。”李经理说道。

在推开会客室门的刹那,方颖婕的心猛地一惊。

前方沙发区,五个穿着随兴的男人或坐或站,随意闲聊,其中一名男人在听到开门声时,朝门口这方抬眼望来。

一瞬间,她和他四目相对,她的心无预警重跳一下。

这是第一次,她和他真正面对面,不若过去几个月总隔着一段距离,她仅在有些昏幽喧哗的空间观望着他。

“这是公司新签下的团体--X乐团,主唱秦磊,现年三十岁。”李经理边介绍道:“X乐团成军三年多,过去都在PUB及餐厅驻唱,他们其实已录制一张自创专辑,只是尚未对外发表,而这专辑里七首歌皆由秦磊编曲创作,公司听过后非常惊艳,将会再重新录制编排后,以此做为X乐团出道的首张专辑。”

接着,李经理转而介绍她给团员认识。

“这位是方颖婕方经纪人,虽然才二十六岁,但她在带领新人方面已有几年经验,是个很值得信任的经纪人,日后有任何问题,都可向她请教。”

方颖婕仰起头,近距离打量身材高窕、目测约有一八六公分的秦磊,他穿着打扮与过去她在酒吧看到的无异,依旧是深色合身恤搭牛仔裤及短靴,半长墨发束在脑后,严竣的五官给人一种冷漠距离感。

她伸手向他,释出善意,微微一笑。“秦先生,欢迎加入敝公司,我是方颖婕,日后请多指教。”

秦磊一双深眸不禁打量眼前年轻亮丽的经纪人,穿着墨蓝色合身长裤套装的她,散发出一种专业与干练气息,一头长发微鬈,身材高窕姣好,若扣掉脚下高跟鞋高度,也约莫有一百七十公分左右。

面对她和颜悦色的问候,他面容无波,只是轻应一声探出右手,与她交握了下。

方颖婕仍望着他一双眼眸,在其中看不出新人该有的兴奋情绪,他眼神令她感觉有些冰冷,一如她对他仅有的认知,她想,他的性格确实很孤冷。

当与他带着粗茧的厚实手掌交握,凝望他深沉无波眼瞳的那一瞬,她心口无端一紧。

随后,她一一与乐团鼓手、贝斯、吉他及键盘手伸手交握,并简单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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